“法轮功”是这样对待自焚殉教者的

作者:李聿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2001年1月23日(农历除夕),“法轮功”习练者刘云芳、王进东、刘葆荣、刘春玲、刘思影、郝惠君、陈果等7人,在天安门制造了震惊中外的“1·23”自焚案。刘春玲因自焚当场死亡,其女刘思影因烧伤后感染引起病变,经抢救无效死亡,年仅12岁。郝惠君、陈果母女和王进东被烧成重伤。历史永远记住了这桩骇人听闻的惨剧!

“法轮功”痴迷者集体自焚事件虽然过去了22年了 ,但抚摸伤痕,疼痛依然,它给当事人及其亲友造成的伤害是无法挽回的。我们对于痴迷的自焚者,哀其不幸,怒其愚昧。“法轮功”对他们的态度,则令人寒心、痛心、窝心。

天安门自焚现场

首先,“法轮功”翻脸不认“弟子”

22年前,“1·23”自焚事件发生的当天,“法轮功”发言人张尔平就迫不及待地辩称:“所谓自焚人士与我们‘法轮功’根本无关,这仅仅是栽赃陷害我们的一种手段。”紧接着,“法轮功”媒体发文急欲为“法轮功”撇清干系,称“法轮功”的基本原则是“真善忍”,李洪志教导弟子反对任何形式的杀生行为,包括自杀。同时大量炮制谎言,称天安门集体自焚者不是“法轮功”学员,可谓翻脸不认“弟子”。

试问:事件发生在中国大陆,“法轮功”总部也好,其所谓媒体也好,都远在境外,既不在现场,又尚未来得及进行调查,凭什么于顷刻间便能作出如此武断的结论?如此急切撇清,恰恰是心虚的表现。

后来,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集体自焚者都是货真价实的“大法弟子”。自焚事件的策划者刘云芳接受采访时气愤地表示:“醒悟后的我彻底认清了李洪志及‘法轮功’骗人害人的邪教本质,如果谁再说自焚者不是‘法轮功’弟子,让他找我,我站出来作证!”

天安门自焚事件策划者刘云芳接受媒体采访

李洪志鼓吹“圆满成佛”“肉身肮脏”“白日飞升”“死亡快感”“元神不灭”“去掉最后的执著”,这些反人类、反科学的歪理邪说就是让人丧失理性,听从他的摆布。“法轮功”弟子“信师信法”,出了事却被所谓师父和“大法”一脚踢开,多少人寒了心!

其次,“法轮功”冷血太绝情

李洪志大讲“善”,大讲“慈悲”,大讲“做好人”,却不让弟子献血,不让弟子扶贫,不让弟子救灾,不让弟子助残。用古人的话说,“此乃忍人也”(这是残忍的人啊)。亚圣孟子说“无恻隐之心,非人也”,即认为恻隐之心是基本的人性标签。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遭遇不幸,无论其动机和出发点如何,都值得起码的同情,这是人性的自然彰显,朴实情感的自然流露。反观“法轮功”,对自焚的信徒只知急于切割,摆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旁观者模样,视自焚者为陌路。足见“一入邪教,必成冷血”。

惨案发生22年来,且不说李洪志对自焚者无一慰语,遍览“大纪元”等“法轮功”所谓媒体,谈及自焚的文章,居然没有一篇文章是悲悯生命消逝的。在那些“修者评论”中,没有一个人、一篇文章里表现出对自焚者的丝毫怜悯、同情,有的却是漠然和冷血。那些评论文章,话语间,文字中,透出的都是寒气和凉意,似乎逝去的不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似乎忍受烧灼之痛的当事人都是草芥,表明“法轮功”是一个冷漠无情的组织,它具有群体性的冷漠、自私和绝情。误入这样的群体,只能令人痛心,自找伤心。

自焚前后陈果相貌的对比

再次,“法轮功”无耻攻击受害者

冷血漠然,翻脸无情也就罢了,“法轮功”对自焚事件中的受害者还充满了强烈仇恨。幸存的当事人遭到无端攻讦不说,甚至不幸逝世的刘春玲、刘思影母女也不能幸免。当年自焚事件的参与者、组织者之一的薛红军在接受采访时就强调“没有李洪志的指令就没有自焚事件”,而对说出真相的薛红军,他们造谣说“薛红军平时赌博、无所事事,在正经人眼里根本就是一个地痞”。对严重烧伤的王进东,他们一会儿说“自焚的王进东是假的”,一会儿又说王进东被收买,提出“‘王进东’一家三口何许人”的问题,并直接攻击王进东的妻子和女儿。因自焚严重毁容的郝惠君、陈果母女,起初不被承认为“法轮功”学员,二人转化后,“法轮功”便称陈果母女“已成行尸走肉十年了”,“郝惠君与陈果母女从此只为煽动民众仇恨而活着”。“法轮功”无耻攻击受害者,咳唾成毒,令人发指!

有人说,这是往受害者伤口上抹盐。这岂止是抹盐,就是直接往心口上捅刀子!这一刀捅下去,让自焚案的受害者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双重受伤。“法轮功”攻击刘春玲、刘思影,欺她们死人不会说话。可活着的郝惠君、陈果、王进东、薛红军,闻言皆拍案而起,予以痛斥。以薛红军为例,他对“法轮功”媒体污蔑他的文章愤怒不已,称“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并逐一驳斥了关于“赌博”“骗钱”等方面的诬蔑。可笑的是,“法轮功”对薛的诬蔑拿不出一个有效的证人、证物,李洪志却被薛红军揭了个底朝天。为“师父”和“大法”卖命,却无端受到攻击,窝心啊!

“法轮功”就是这样对待自焚者的!透过这一事实,不难看出李洪志的自私狡诈和“法轮功”的冷酷无情。跟着这样的所谓“师父”,加入这样的邪教组织,能有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