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对道教术语“元神”的窃取与篡改

作者:大弓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窃取道教术语“元神”,并加以篡改、歪曲,完全背离道教术语的原有涵义,成为“法轮功”歪理邪说的核心概念,并作为其实施邪教精神控制的手段,修炼者受其影响,抛弃亲情,漠视生命,干出了一桩桩伤天害理的蠢事,令人扼腕。本文欲对李洪志盗窃并篡改歪曲道教术语“元神”略作考辩,清源正本,纠错驳缪。

  一、“元神”来源于道教典籍
  道教中有“元始”、“元君”、“元气”、“元阳”、“元阴”、“元精”、“元神”等诸多术语,其中“元精”、“元气”、“元神”是并列关系。
  《说文解字》释“元”曰:“始也”;释“神”曰:“天神,引出万物者也”。《康熙字典》释“元”曰:“天地之大德,所以生生者也”;释“神”曰:“阴阳不测之谓神”。《国语》中“元君”指一国之君主:“抑人之有元君,将禀命焉”。道教中“元君”指女仙。《山堂肆考》中说:“男高仙曰真人,女曰元君”。道教供奉的西王母称“金母元君”,后土夫人称“碧霞元君”。《论衡》中说:“万物之生,皆禀元气”。中医“元气”包括“元阴之气”和“元阳之气”,道教亦用之。《黄庭外景经》中说:“服食玄(元)气可遂生”。道教还供奉的神祗亦用“元始”名之,如“元始天王”(即“盘古真人”)、“元始天尊”(即“玉清元始天尊”)。
  道教内丹道认为人体是个小宇宙,在人体内修丹成仙,须逆“道生万物”之序,使身中阴阳五行交合为一,“炼形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与道体合一,永世长存。晚唐主张“形神双修”的钟吕内丹派宣称内炼成功,“元精、元气、元神”可在丹田中凝成不坏的“阳神”,从顶门出入,飞入天界,超出生死。宋元主张“性命双修”的全真道主张“先修性,后修命”。王重阳在《金关玉锁诀》中说:“惟一灵是真,肉身四大是假”。刘玄处在《至真语录》中说:“万形至其百年则身死,其性不死也”。这其中的“灵”、“性”便指“元神”。道教全真派认为人心固有的“本来真性”(又称“真心”、“元神”、“本来一灵”等)不生不灭,是成仙的唯一根据,而四大假合的肉体则有生有灭。值得注意的是,道教中的“法身”与“元神”是同一概念,都是众生从道体禀受的“元神真性”。

  二、“元神”被李洪志窃取后篡改、歪曲
  李洪志对于从道教窃取的“元神”从多方面进行篡改、歪曲,完全背离了其原有涵义。
  道教“元神”并无主、副之分,更无男女之别,亦无层次之差。而李洪志却在《转法轮》中说:“人除了他的主元神(主意识)之外,还有副元神(副意识)”。还说:“这个副元神和他的性别不一定一样,有的是男的,有的是女的,都不一样。其实主元神也不一定同肉身一样,因为我们发现现在男的女元神特别多,女的男元神特别多”。并且说:“人的副元神层次往往比主元神来得高”。
  道教“元神”可以离体,但那是内炼成功之后。李洪志却说,“主元神”、“副元神”都可以修炼过程中离体。他在《转法轮》中说:“副元神挺有本事,他就离体找他生前认识的大觉者”。还说炼武的修炼者“打坐中惚兮恍兮中他知道谁谁在练功呢,元神离体去找人比试,看谁功夫高,出现这个争斗”。他在《转法轮法解》中答修炼者问时还说:“如果你的意识在天上飞,那就是你主元神离体”。
  道教未说生出“元神”的母亲才是人的“真正母亲”,李洪志却在《转法轮》中说:“一个人的真正生命是元神,生你元神的那个母亲才是你真正的母亲。你在六道轮回中,你的母亲是人类的,不是人类的,数不清。生生世世你的儿女有多少,也数不清。哪个是你母亲,哪个是你儿女,两眼一闭谁也不认识谁”。
  道教讲“度人”,未讲“度元神”,李洪志却在《转法轮》中说:“人很难度,就是人的主元神太迷”,所以历史上“度副元神”的多,只有他才能够“度主元神”。他说:“历代的佛道两家和奇门功法都是修了人的副元神(副意识),都是副元神得功”,而“我们这一法门是主意识得功”,也就是“主元神”得功。他《在悉尼讲法》中说:“我们功就下在本人身上,就度你主元神,就度你自己,在历史上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事”。
  道教讲“元神”不生不灭,超越生死,李洪志却一会儿说“元神不灭”,一会儿又讲“形神全灭”,逻辑上自相矛盾。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人类在败坏,到处都是魔”,“它不但附体,还把人的元神弄死”。他还说:“这个人要是没有德,就形神全灭。他的元神就销毁了,他百年之后全都死了,啥也没有了”。
  道教未讲过“元神”可随意变化,李洪志在《转法轮法解》中却说:“人的身体,在另外空间里的身体,在炼功的时候他会变大,在另外空间的身体包括元神在内,都是可变大和缩小的”。
  道教“元神”与“法身”同义,都是“无形之相”,但李洪志却将“元神”和“法身”区别开来,并且“元神”与“法身”不再是“无形之相”,而是有形之相了。“元神”有男、女之相自不必说,李洪志《在悉尼讲法》中还说:“大多数我的法身是穿着佛的袈裟,蓝头发,卷卷的蓝头发,很蓝很蓝的,翠蓝的”。

  三、“元神”作为精神控制手段的后果
  “元神”被窃取和篡改、歪曲后成为“法轮功”实施邪教精神控制的一种手段,导致的后果十分严重。
  “形神全灭”作为一种恐吓手段,使“法轮功”修炼者战战兢兢,不敢越雷池一步,完全丧失自我,成为“法轮功”邪教的精神奴隶。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德是一种白色物质”,“同时存在的还有一种黑色物质,我们这里叫做业力”。“德”与“业力”是反比关系,此消彼长,所以才会出现“业大销毁”、“形神全灭”。修炼中严格属守李洪志的教导,自然得到“德”,反之,得到的是“业力”。按照李洪志的《严肃的教诲》经文要求,即使他要修炼者违法犯罪,修炼者也必须不折不扣地照办,否则便会“被魔控制着走向邪悟”。难怪许多修炼者在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后,铤而走险,违法犯罪,正是由于受“法轮功”邪教精神控制,畏惧“形神全灭”的结果。
  “元神不灭”作为一种诱惑手段,使“法轮功”修炼者迷惑于“功成圆满佛道神”的黄粱美梦,不在乎肉体生死,不关心现实生活。《真相——“法轮功”受害者事例》中记载:“1·23”天安门广场自焚案的当事人之一刘葆荣,自焚行动中被警察制止时,她还高喊:“让我‘升天’,让我‘升天’!”事后回想起来,她后悔不迭地说:“按照‘大法’说的,达到一定境界,‘圆满’升天时烟应该是白的,一瞬间就达到了,‘元神’走了,肉身留下,变成舍利子。可他们(按,指王进东、郝惠君、陈果、刘春玲、刘思影)烧的时候全是黑烟。没想到会那样。”

  总之,从上述分析可知,“元神”本是道教术语,被李洪志窃取后,加以篡改、歪曲,完全违背了道教原有涵义,成为“法轮功”对修炼者实施其邪教精神控制的一种手段,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本文对李洪志如何窃取并篡改道教术语“元神”考辩的目的在于警醒尚痴迷于“法轮功”的修炼者,早日悬崖勒马,迷途知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