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上层次”的后果

作者:秦风 来源:凯风网

  在《转法轮》里,李洪志给弟子勾画了一条突破人类空间束缚的“上层次”修炼之路。这个“上层次”的后果是以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制造了许多人间悲剧。

  一、有病不医,为的是消业、上层次
  李洪志“往高层次上带人”的第一个条件是有病不能医。为了强调有病不医是“上层次”的必由之路,李洪志说:“我们所说的病实质是在另一个空间的问题反映到这个空间来,……我们看就是这东西,在另外空间里存在,人怎么能根治呢?因为这层空间你还没突破哪。业就黑糊糊一团一团的那个业力。所以我们在修炼界不讲病,不谈病,都是业力,就是这个问题。我刚才讲了,实质上那个病不能随便动的。”(《转法轮法解》)
  有此“理论支撑”后,李洪志大肆推销他的“消业去病”邪说:“人自己的业力就得自己还,谁都不敢破坏这个理的……你看病就不是我法轮大法的人”(《转法轮》77页);“吃药是把业力压了回去,就不能够清理身体,因此也就不能治病。只要过了这一关,你就是一个超常人。”(《1997年纽约法会讲法》);“人吃一点苦、遭一点罪并不是坏事。你遭一点罪,会把业力还掉,你就会真正的去美好的地方,永远不再受苦了。”(《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
  受上述邪说蛊惑,很多练习者相信自己是带着很大的“业力”从“另外空间”掉到人类这个层次的,看病就是“往身上整那些黑东西”,还不了“上一世的业力”(《转法轮》77页),就会“继续轮回和毁灭”。为了让李洪志给自己体内注入“高能量物质”,返升回天国世界,信徒贻误病情,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哈尔滨市香坊区公务人员刘淑华,练法轮功后肝炎复发,家人劝她上医院,她说看病吃药就会掉“层次”,功就白练了,大师也不保护了。1999年4月11日,病重不治离世。
  上海市退休女工胡广英,于2000年7月染上了极普通的皮肤病——疥疮,因痴迷法轮功,拒不医治,半年时间就招致身亡。可悲的是,同为法轮功痴迷者的丈夫周立成,却认为自己的妻子是“上天”了。

  二、不要肉身,把身体当作“升天”的羁绊
  为了证明“人的生命不是为了当人”,李洪志让修炼者憎恶自己的身体。他说:“在其它空间的人都不存在这样的身体……这个空间让人有这样一个身体,我们这个肉身。有了这个身体之后,冷了不行,热了不行,累了不行,饿了不行,反正是苦。有病了你要难受,生老病死的,就是让你在这个苦中还业,看你还能不能返回去。”(《转法轮》p94页)
  李洪志教唆弟子把死亡当作一件幸事、快乐事。他说:“我们发现人死了,只不过是我们这层空间,这层最大的分子成份脱掉了;在另外空间里那个身体并没有毁掉”(《转法轮》p26页);“人在死亡的那一瞬间没有害怕的感觉,恰恰相反却突然感觉到有一种解脱感,有一种潜在的兴奋感,有的人觉得自己一下子没有身体的束缚了,轻飘飘地非常美妙地飘了起来。”(《转法轮》p324);“很多天国根本就不允许你带着身体回去的。你们带回去就等于破坏了那里的法。”(《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
  一些法轮功信徒因此相信,肉身并不重要,死亡只不过是抛弃肉身而已,把身体当作“升天圆满”的羁绊,走向自残自杀的极端。
  1997年12月3日夜,黑龙江鸡东县蒋朝俊、姜秀霞夫妇受李洪志的蛊惑,轮流互相背扶并做飞翔状,走了大约三里仍无法飞起来。回家后,蒋朝俊残忍地用尖刀分别插入姜秀霞腹部和口中,至姜秀霞死亡。
  河北唐山新星针织总厂退休职工王秀云练上法轮功后,总是念叨“不要活了,要升天了”,“看见了莲花宝座在天上飘呀飘,上去就可以成仙”。家人怕出意外昼夜看守。1998年1月24日,王秀云趁家人不备跳楼身亡。
  1998年10月,31岁的山东省招远市南院镇农民李玉梅出现幻觉说:“李洪志老师要带我去‘天堂’”。10月27日下午,她把柴油浇在自家草垛上点燃后,钻进去自焚。
  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组织以前,全国有1400多人因练法轮功死亡,其中136人是在李洪志诱骗下“抛弃肉身”、“放下生死”自杀身亡。

  三、六亲不认,迷情于虚无缥缈的“天国梦”
  人间真情是最珍贵的,但李洪志却让信徒为圆满升天放弃“人的情”。他说:“人为什么能够当人呢?就是人中有情……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转法轮》140页)
  李洪志为弟子虚构了“父母”。他说:“生命有两种来源:一个是庞大的物质运动下产生的生命;一个是宇宙的物质运动下产生的有形的生命,他自己就像人怀了孕一样,产生生命。像这样的生命,他就会有父母。所以你真正的父母,正在那儿看着你,盼你回去你不回去,迷在这里,还觉得这里都是亲人。”(《法轮佛法——悉尼讲法》);“谁能走出情,他就是神。”(《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李洪志利用的还是人之本性的情感手段,只不过是要以去掉弟子正常的情,来转移对他不讲人性的情,去追求“天国世界”里的“情”。
  2001年11月5日,北京市傅怡彬为求“圆满”弑父杀妻,酿下滔天大罪。傅怡彬原本是一个很善良、很孝顺的人。他的家庭也是一个和睦的家庭。傅称自己的父亲是世间少有的好父亲。说到和妻子的关系,傅怡彬的评价是:“我和我爱人结婚20年来,甜甜美美,在哪个家里都受到称赞,包括街坊邻居都这么说。直到现在,我们还跟搞对象一样。”
  然而,在法轮功灭绝天道人伦的“去情圆满”说蛊惑下,傅怡彬已没有一点人味了。他自认为:“我已经不是人了,已经修成真人了。真人就没有感情,完全就是正气,一种浩然正气,一种宇宙精神。那么一点点儿女情长你不把它拿掉,你就上不了这个台阶……”

  四、为“度人”升天,把生命当儿戏
  李洪志说:“如果一个大的生命被人杀死,其罪业是非常大的……修炼者就是要在圆满自己的一切过程中用自己修炼成果来救度或给其福报,那么从这一角度来看,被杀的生命所以得到的补偿要比自己在人中得到的相比之下,无法比。那么这就是善解了恶缘。”(《大法是圆融的》)
  “你们有一部分伤害的生命将在你们未来圆满的世界里成为你世界的众生,就把这件事情变成了好事了。如果被伤害的生命它知道:噢,我将去佛的世界,它会挺着脖子让你杀它,它会高高兴兴让你杀它。”(《瑞士法会上讲法》)
  昔日为了“度人”而去杀人的新疆籍法轮功成员温玉平说:“现在想来,杀人就是杀人,退一万步讲,即使‘度人’,也不用拿杀人来‘度’呀!这是稍微有点正常观念的人所不能接受的。”
  然而,在李洪志这些违背天理、泯灭人性言论的教唆下,就是有痴狂信徒消除了对杀人的疑虑,听信了杀人的好处,为自己一己之利、大逆不道的“上层次”“成王、成神”,制造了一幕幕人间惨案,甚至向亲人举起了屠刀。
  山东威海市长虹电机公司职工董宁,自认为修炼法轮大法已“圆满”。1999年1月7日,董用模具将工友打伤,次日又追砍父亲,其父躲闪及时幸免于难;他又持刀刺伤邻居母子俩。他说:“有人叫我带走亲人,带走朋友。只要带走一个人就能‘圆满’,就能‘度人’。”
  河北任丘市农民朱长久,认为人活着是受罪,死了才是享福,他预测其父母应在1999年10月25日晚“升天”享福。到次日早晨,他发现其父母还未“升天”,即想帮助他们一下,于是就在自家西房的窗台上拿了一把锤子,冲进屋里猛击其父朱振虎头部,其母董大举见后,上前阻拦,锤子打飞了,朱长久又从桌上拿起剪刀向父母乱扎,朱的父母跑出门外,被朱追上又是一阵乱刺,直至其父最终死亡。

  李洪志的“上层次”实际是控制弟子的一种手段,在其“层次”说的引诱下,大法弟子思维逐渐扭曲,以致最后为了“上层次”而漠视生命、残害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