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施展邪术的三个面相

作者:泰山石 来源:凯风网

  摘要:本文通过李洪志及其境外“法轮功”组织近年来发表的“新经文”、“九评共产党”(2004)和“解体党文化”(2006)等邪恶说教的深层解读,提出了“法轮功”邪教大行“修炼巫术”、大施“文化妖术”和大搞“政治邪术”的再组织化运作方式,从而为认识当前与“法轮功”邪教的斗争关系,提出了不同于以往的创新视角。

  在全面剖析法轮功施展邪术的三个面相之前,有必要简单地分析“法轮功”邪教组织蜕变的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聚众传法”与“个人修炼”相结合。此一阶段“法轮功”处于“聚众传法”组织化阶段,以“传法”、“炼功”为其组织化的特征。在非法组织“ 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布控下,各地“练功点”呈四处蔓延之势。此一阶段,“法轮功”逐渐由“功法修炼组织”演变为邪教组织,直至1999年7月“法轮大法研究会”被依法取缔,彻底瓦解。
  第二个阶段,自2000—2004年11月“九评”出笼,反“帮教”、拒转化的阶段。1999年7 月,“法轮大法研究会”被依法取缔之后,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蜕变为反动政治组织。这一阶段最大组织特点,就是境外“法轮功”邪教的再组织、再凝聚。其活动特点,则主要表现为境外“法轮功”反华、反共,国内“法轮功”顽固分子则“反帮教”、“拒转化”。
  第三个阶段,2005—至今,进入以“九评”、“三退”(即所谓的退党、退团、退队活动)为号召、以“泛修炼论”即“向世间转轮”为内容的公开对抗时期。自2004年岁末“九评”及“三退”反共闹剧始,可以称为境外“法轮功”邪教的“泛修炼”时期。  在这一时期,通过“泛修炼论”与“神佛文化论”的结合,境外“法轮功”组织利用“修炼巫术”动员,企图弱化“个人修炼”的功法组织色彩,同时强化以“神佛文化”为主导的“泛文化论”中的精神修炼内容。在结构形态上,通过“泛修炼论”与“泛文化论”相结合,在活动项目上,则以围绕“九评”、“三退”这些邪教政治闹剧为中心,把“修炼巫术”、“文化妖术”和“政治邪术”,广泛动用在此前阶段所积蓄的、经过再组织化的集团力量,大肆反华反共,搞公开对抗。“九评共产党”的出笼,决不是偶然之事,而正是“泛修炼论”这一结构性调整的直接后果。
  综观上述三个阶段的蜕变,特别是自“九评”抛出之后,再次出笼“解体党文化”,表明境外“法轮功”以“泛修炼论”为导向,进入全面对抗阶段。通过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再组织化作深层地解剖,笔者认为,在活动结构上具有下述三个面相:一是作为“修炼巫术”的“法轮功”,二是作为“文化妖术”的“法轮功”,三是作为“政治邪术”的“法轮功”。其中,“修炼巫术”是当前“法轮功”邪教再组织化和持续渗透的根本基础,“文化妖术”是当前“法轮功”进行颠覆性活动的重点内容,而“政治邪术”是“法轮功”反动渗透的邪恶本质。

  一、大行“修炼巫术”的“法轮功”
  巫术是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相当久远的文化现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各有其相异的表现形态。在有些人看来,巫术作为原始人类的文明样式,在历史上曾有其特定的社会意义。但进入科技文明时代,巫术并未随之而销声匿迹。有时甚至还大行其诡道。我们所谓的“修炼巫术”,尽管可能是一种相对宽泛的描述,但通过它却可以内在地说明当前境内外一些 “法轮功”现象及其活动。更扩展地说,举凡众多的邪教不同类型,无论在其组织方式,或是其活动内容,尤其是其歪理邪说,大都充斥着“巫术化”活动的影子。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同样亦不例外。
  在传统宗教文化现象中,巫术一直发挥其独特的作用。作为具有“类宗教性”与“政治对抗性”的“法轮功”邪教组织继续施行“修炼巫术”,成为其不可能放弃的重要手段。
  在宗教功能理论中,巫术有不同的活动类型。如马林诺夫斯基指出,巫术在人类生活中有生产功能、保护功能和破坏功能等三种功能类型。据此,可以把人类历史上的传统巫术区别为生产巫术、保护巫术和破坏巫术三种形式。“法轮功”当然并不是原始意义上的原始巫术,而是拙劣地模仿“巫术”,特别是其“保护巫术 ”(即所谓“白巫术”)和“破坏巫术”(即所谓“黑巫术”)。具体地说,在“法轮功”邪教组织中,其“修炼巫术”的保护功能,表现为维持其组织认同,而“ 修炼巫术”中的破坏功能,则表现为由对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的政治怀恨,而施展诸如“发正念”之类的种种“巫术”手段。我们应该看到,“修炼巫术”成为“法轮功”组织进行自我保护的重要手段,同时也其反对外在迫害的不二选择。
  “修炼巫术”之所以是构成当前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大施手脚的一大法宝,就在于通过“修炼”的组织化与日常化,可以充分地施展类似于原始巫术中“保护”与“破坏”的功能。
  更进一步说,“修炼巫术”的“保护功能”,即为了达到最有效地保护既得的邪教利益(个体性与群体性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等等),必须以“修炼自己”为号召,以此施展其组织认同和精神控制。一直不断地鼓动“大法弟子”必须重视“个人修炼”,要求一定要“修炼好自己”,这些年来更是把“修炼”视为“法轮功” 邪教的一大“法宝”。于此可见,“修炼巫术”在“法轮功”邪教组织中维系其组织认同、思想认同的重要性。大施“修炼巫术”的“法轮功”,显然看到“修炼” 对于“大法弟子们”施行精神控制的有效性,所以李洪志要求“大法弟子”必须牢牢坚持“修炼好自己”。
  “保护巫术”与“破坏巫术”相互为用,构成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重要两极。唯有通过无止境地组织化“修炼”活动,保持或维护“法轮功”的存续,并最终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即改造或改变中国的社会体制,获得个人与群体邪教利益的最大化。唯有通过不间断地“修炼”,“法轮功”才能充分聚积大搞破坏的反动政治能量,最终成为“五毒之首”。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修炼巫术”功能及其活动项目,特别是其涉及“精神生活”层面的内容,可以强化境外“法轮功”的“国际化”形象。因此,“修炼巫术” 既会向“修炼魔术”转化,使“法轮功”成为“杀人功”、“害人功”、“离婚功”,正源于其修炼功法的“魔术化”,同时也可能使“法轮功”披上新时代、新人类“精神修炼”的伪装,甚至找到“维护人权”、“文化冲突”的国际化卖点,博得“国际社会”一些别有用心的同情与支持。  总之,当前境外的“法轮功”邪教组织,正在通过个体性与群体性密切结合的“修炼巫术”,作为其组织认同中可称之为“仪式化”的活动方式。这种“修炼巫术”的实践仪式,经由李洪志多年来的持续鼓动,逐渐被整合为“修炼”、“维权”、“颠覆”三位贯通的邪教政治运动。境外“法轮功”通过互联网、信息电话等现代联络手段,利用国际社会的诸多不安定因素,选择以“泛文化”渗透为主导的方式,扩展“法轮功”邪恶说教其当代中国主流文化及亚文化二个领域的多重影响。同时,不时地利用境外环境发起集团化的社会运动,集团化的新道德运动,集团化的新精神运动,集团化的新生命运动,集团化的文化改造。使“修炼巫术”与“文化妖术”、“政治邪术”密切结合,一体推行,最大限度地推进其组织化、项目化的颠覆渗透活动。

  二、大施“文化妖术”的“法轮功”
  当前境外“法轮功”邪教再组织化和持续渗透的一个重要活动特征,是持续施行“文化妖术”。
  所谓“文化妖术”,其活动内容就是针对构成当代中国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文化体制、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文化建构,进行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妖魔化”。必须指出的是,“文化妖术”同样紧紧围绕“政治邪术”、特别是“修炼巫术”而展开。
  正由于“文化妖术”可以充当“政治对抗”的重要手段,所以被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大肆利用。“解体党文化”的出笼,就是利用“文化妖术”进行“政治对抗”、大搞“法轮功”邪教政治的现实结果之一。
  举例来说,对于“什么是文化”的问题,“法轮功”邪教组织所豢养的“神佛文人”指出,文化其实就是人类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是人类之所以立于天地之间不毁不灭的基本保障,真正的人类文化一定是记载着人类真实起源,引导着人类探索永恒归宿的神来之道器。真正的人类文化一定是神传文化。因为人类就是神创造的。神指引的道路才是人类真正的永恒归宿,而修炼文化则是神传文化的深化与升华,修炼则是人类真正的归宿。
  近年来的种种活动迹象表明,李洪志及其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越来越重视利用“文化妖术”来扩展其邪教活动的社会影响。无论是其邪教媒体的扩张经营,还是其邪教群体性活动项目的持续策划,都可以明显地看出“文化妖术”的魔影。
  具体而言,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文化妖术”主要有如下表现。
  首先,大肆鼓吹“神佛文化”的根本始源性和历史正统性。通过“神佛文化论”,把“法轮功”初始阶段的“教主”膜拜,“深化”并“升华”到作为“神创文化”、构成人类文化始源的“神佛”崇拜。
  近来境外“法轮功”高唱宣扬的“神佛文化论”,其构成内容可以归结为“神佛文化正统论”、“神佛文化普世论”、“神佛文化复兴论”、“神佛文化再造中国论”等。其中,“正统论”与“普世论”是“神佛文化论”最核心的理论铺垫,而“复兴论”和“再造论”则是其理论的最终归宿,由此成为“法轮功”推展其现实的政治对抗与文化对抗的邪教活动。
  为了突出“神佛文化”的历史正统性,“法轮功”利用其邪恶说教中所惯用的贼喊捉贼的手法,把当代中国的文化建设、文化繁荣加以彻底地歪曲。其中,最具典型的就是借“解体党文化”之名,把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文化成就(别有用心地称之为“党文化”)全面“妖魔化”,宣称“反人类、反天地宇宙的共产党文化全面纵横人类魔性,让邪恶占据人心,披着人皮大行人间。这才是真正的邪灵,人类真正的凶手与敌害。”“党文化”既然如此不容于世,如此祸害世间,当然要清除之、解体之而后快。因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近年来境内外“法轮功”顽固分子如此放肆地叫嚣“天灭中共”、“神灭中国”,对“天”、“神”共愤的“党文化”及其政权体制,给与彻底的终结。为此,不难理解李洪志为什么要在其“新经文”中有着许多似是而非、混淆黑白的事例,以强化“神传文化”、“修炼文化”(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大法文化”)的历史正统性,正是这种仇视心态的表露。
  其次,大肆鼓吹“神佛文化”的历史进步性和现实普遍性,以此取消人类文化的发展规律,从而在根本上否定中国文化的现实价值与普适意义。
  就宣扬“神佛文化”的现实危害而言,“法轮功”不仅在现实活动中,肆意制造“天灭中共”、“神灭中国”之类的政治谣言,而且还煞有介事地寻找其历史上的 “依据”,特别是以“天灭中共”、“神灭中国”作为改造或再造中国的预言式陈述。这些倒行逆施,正是其大搞“政治邪术”的典型方式。
  中国历史上王朝更替,新生力量的出现多以“替天行道”的绝对话语来结束上一朝没落文化与政治,此为天意。而“天灭中共”的天象运行所承载的意义完全有别于历史各代王朝。这里不存在某种新生力量“替天行道”,而是人类自身的自觉觉醒运动,特别是被中共邪灵党文化所毒害的中国人与世界各国人民。对于邪灵的扬弃直接决定着全人类自身未来的走向。因为全人类在历史的这个阶段面临的是选择跟着魔鬼的共产文化走,还是跟着即将复兴的神传文化走。  据此,在人类选择的前途与命运问题上,现阶段有着截然不同的二种文化样式、二个命运结局。“共产文化”是属于屡遭天谴、穷途末日、必遭扬弃的文化,而“即将复兴的神传文化”则代表着人类的美好未来。因为“神佛文化”是一种“天赋文化”,或者说是一种“神意文化”。宣扬“神佛”必将成为人类意志的最终主宰,构成一种“法轮功”“修炼文化”、“社会文化”的逻辑前提。这种相互交错的循环论证,其目的就是要强化“法轮功”成员对以“神佛”为主导的“修炼文化”的高度认同,强化对作为人类意志终极体现者的“神佛”的极度迷从。与此同时,则是对于当代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体制的全面否弃。从邪教思维的末世论角度来看,“天灭中共与复兴神传文化,是神佛慈悲与人类而给其开创的未来生存的机会。天灭中共的过程就是复兴神传文化的过程,复兴神传文化的过程就是加速天灭中共的过程。”这种非此即彼、形如冰火的极端对立关系,在现实活动中加强境外“法轮功”的组织认同与观念认同,增加其投身于组织化活动的内在冲动。

  三、大搞“政治邪术”的“法轮功”
  最近两年来,李洪志相继抛出一批居心邪恶的“新经文”,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向世间转轮”(2005年2月)、“再论政治”(2007年2月),一步步地撕裂不搞政治的邪教伪装,大搞其“政治邪术”,同样有其演进过程。透过“政治邪术”在不同时期表现方式,我们或许可以更加看清“法轮功”反动政治本质。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稍微看看李洪志在“新经文”中的不同表述,即可明白。
  2001年12月13日,李洪志在“明慧网”上正式发表了“法正人间预”,洋洋自得地声称“法正人间与神佛大显”的内在关联,称“正法行于世间,神佛大显,乱世冤缘皆得善解。对大法行恶者下无生之门,余者人心归正、重德行善、万物更新,众生无不敬大法救度之恩,普天同庆、同祝、同颂。大法在世间全盛之时始于此时”。从今天看来,这是一篇颇有“政治预见”的“ 新经文”,李洪志似乎少了一份叫骂式的狂躁,却多了一份企图在境外重整旗鼓、卷土重来的狂妄。
  2004年9月1日,李洪志再次抛出“ 放下人心,救度世人”的邪论。此时的“法轮功”在境外苦心经营数年后,取得了一些貌似再组织化的效果。因此,在充分当然也是过高地估计了自身的力量后,李洪志开始公开唆使国内那些比较顽固的“大法弟子”必须“放下人心”,站出来“证实大法”、“讲清真相”,同时抓紧时间走出去“救度世人”。李洪志明确表示,“个人修炼”决不是“大法弟子”唯一的终极使命,“大法弟子”还必须自觉担负“救度世人”这一神圣而伟大的“历史使命”。李洪志称,“大法弟子整体走过了个人修炼的阶段,目前由于正法洪势的急速推进,大法弟子证实法的阶段也接近完成,历史将很快走人新的阶段。从现在开始,特别是中国大陆的大法弟子、新老学员,放下长期执著的人心,全面开始抓紧救度世人。一旦目前这个阶段过后,众生的第一次大淘汰即将开始。作为一名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个人解脱不是修炼的目的,救度众生才是你们来时的大愿与正法中历史赋予你们的责任和使命,因此大量的众生也就成了你们救度的对象。大法弟子不要辜负了正法中赋予你们的伟大责任,更不要使这部分众生失望,你们已经是他们能否走人未来的唯一希望,因此所有的大法弟子、新老学员,都要行动起来,全面开始讲清真相。特别是中国大陆大法弟子,人人都要出来讲,遍地开花,有人的地方无处不及。讲清真相后有要学功的人,要尽快安排学法教功,他们是下一批修炼的弟子。”通过这场大浪淘沙式的“正法”历练,特别对于“中国大陆的大法弟子”提出了“更高的修炼(政治)要求”。
  显然,“放下人心”,就是不再执著于“个人修炼得解脱”:“救度世人”就是把组织化的渗透、颠覆活动再次引向国内,推进其全面反党、反华、反人民的反动政治。这是境外“法轮功”经过再组织化的阶段后所推出的重要对策,以境外“法轮功”的再组织化带动或推进国内“后法轮大法研究会”阶段的再组织化,境外与国内互成呼应之势,以“泛修炼论”的“大法责任” 和“救度使命”。通过这种责任化和使命化的双重作用,使“法轮功”从“功法”组织完全蜕变为使命化的反动政治组织,其国际影响将更加恶劣。
  随着境外“法轮功”再组织化的推进,使其活动朝向更具影响力的社会、政治、文化领域。正是有见于此,李洪志于2005年2月15日(春节期间)再度发表一篇“向世间转轮”的“新经文”,公开宣称“法轮功”“修炼文化”与所谓“党文化”之间的直接对立性,通过政治化的“泛修炼论”来推进“九评”、“三退” 的反共活动。如果更进一步辨析地说,李洪志所鼓动的“向世间转轮”(实即“向中国转轮”)具有四重涵义:
  首先是“乱转”,即通过“向世间转轮”,妄图向所谓的“国际社会”施加更多的人权压力,以达到“反对迫害”、“讲清真相”的反动政治目的。
  其次是“反转”,即通过“向世间转轮”,透露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时刻准备折返国内的讯息。
  作为“转轮”对象的“世间”,其实就是“中国大陆”,特别是“共产党的中国”。可见,李洪志所说的“世间”,具有明确的邪教政治涵义。原先宣称“向外 ”(“宇宙高级生命”)的个人修炼,开始反转(即推向更为广泛的社会文化领域),甚至开始逆转(即公开“三退”),开始倒转(即从境外折返国内)。于此,李洪志之所以强调必须“坚持修炼”,“以搞好修炼为本”,其理由很简单,只有在“修炼”这一“法轮功”邪教再组织化认同的基础上,才能使“法轮”反转(进而是逆转和倒转),才能最终达成把“法轮功修炼”扩展其他更广泛的社会文化领域的“泛修炼”目的。
  再次是“逆转”,即通过从外到内、内外结合的方式,以更规模化、甚至全球化的“证实大法”运动,掀起一浪接一浪的“法轮逆转”,所有这一切,无不都以公开“三退”为核心,意在彻底解体“邪恶”,推倒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
  2006年10月24日,经过持续不断地“向世间转轮”。李洪志的狂燥症再度发作,发表了“彻底解体邪恶”的“新经文”,鼓动“大法弟子”“发正念解体邪恶”,称“大法弟子的证实法与救度世人的正念已经使起负面作用与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生命与因素处于完全解体中。……为了彻底清除黑手、烂鬼与旧势力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全世界大法弟子,特别是中国大陆各地区的大法弟子,要向这些邪恶的地方集中发强大的正念,彻底解体一切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生命与因素,清除中国大陆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形势,救度世人,圆满大法弟子的责任,走向神。”
  最后是“倒转”,即视“九评”、“三退”及“解体党文化”为“向世间转轮”的邪恶政治内容,回归到以修炼为本、以神佛为主的“神传文化”或“神佛文化”,在整体上构成这种“文化倒转”之势。
  2007年2月21日,李洪志抛出“再论政治”的新经文,把“讲真象”、“反迫害”和“修炼好自己”这“三件事”,与“九评”、“三退”及“解体党文化 ”的邪教政治活动关联,充分利用其“修炼巫术”、“文化妖术”和“政治邪术”的三术并举,让顽固的“大法弟子们”“认清中共的本质”,最终从政治上、意识形态上、组织上解体中共的执政地位。叫嚣大搞邪教“政治”,才能揭露迫害,才能制止迫害,才能讲清真相、才能救度众生。

  综上所述,人们唯有深刻认清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蜕变过程和所施展的种种活动手法,也才能真正剖析“新经文”、“九评共产党”、“解体党文化”等邪教政治动员的反动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