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案是面多棱镜

作者:白衣子 来源:凯风网 

  牛年伊始,法轮功便收到加拿大卑诗省最高法院的一份“厚礼”。1月29日该法院判决,温哥华市府诉法轮功案,法轮功败诉。法院责令法轮功7日内拆除建在中领馆前的违章建筑。这些非法建筑已经在中国驻温哥华领事馆外竖立了七年之久。面对判决,先前对该案大肆炒作的“大纪元”等法轮功媒体竟集体失语。
  这起折腾了两年半的官司就像一面多棱镜,从不同角度折射了法轮功。

  一、法轮功是城市环境的破坏者
  温哥华市政府要求法轮功拆除抗议墙和小木屋的理由很简单,因为这些建筑违反了温哥华市“禁止在城市公共所有物上竖立建筑物”的规定,小木屋未取得市政府许可,是非法建筑。
  有关方面支持了温哥华前市长苏利文的决定。卑诗省最高法院审判长sunni stromberg-stein女士在判决中称:“这样的方式与城市街道的基本用途并不相符”,“这样的建筑既阻碍了行人也影响车辆通行,没有存在的必要。”
  温哥华市议员周炯华指出:“我们接到投诉,一些居民说他们不喜欢天天看到这样的建筑物。”
  1999年7月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后,寄居海外的法轮功便经常身着黄色练功服在街头“练摊”。他们有的在闹市区搞“酷刑展”,有的聚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前练功示威,有的窜到旅游景点追逐游客派发宣传资料……
  此外,他们还模仿商业运作方式,为法轮功做起广告,在城市繁华区竖起了硕大的广告牌,写上自吹自擂的广告词,把美丽整洁的城市搞得乌烟瘴气。
  毕竟法轮功声名狼藉,这是一个撒谎成性、炮制过“苏家屯集中营”惊天谎言的无赖团体;一个已经致死近2000人的邪教组织。想起天安门广场自焚者焦黑的尸体及幸存者惨不忍睹的面容,至今人们仍心有余悸。看到“法轮大法好”的广告牌及围聚周围的法轮功分子,人们更多的是反感和鄙夷。应居民要求,一些城市管理者开始拆除这些广告牌,驱赶法轮功。
  2007年6月19日,在马来西亚华侨组织的强烈呼吁下,安邦再也市议会发信给广告公司,勒令他们在27日以前撤下位于马来西亚吉隆坡第二中环公路的“法轮大法好”广告牌。该广告牌2004竖立,已存在三年多时间。
  2008年5月,澳大利亚黄金海岸市议会决定,禁止法轮功在库尔加塔(coolangatta)至冲浪者天堂(surfers paradise)一带的城市公园举行示威活动,以免旅游者烦心。
  7月,台湾嘉义县长陈明文下令,折除法轮功设在阿里山、日月潭等景点的抗议中共的广告招牌。
  2008年9月11日,美国科罗拉多州官员责令华裔居民sue bao撤除悬挂于其住宅之上印有“法轮大法好”字样的巨幅广告牌。

  二、借诬告滥诉手段吓唬人行不通
  借诬告滥诉打击报复、恐吓反对法轮功的组织及人士,是法轮功的惯用手段。法轮功这样做,无非出于两点考虑:1、用高额诉讼费及旷日持久的诉讼程序拖垮对方;2、借机炒作,博取知名度和支持率。
  但他们打错了如意算盘,屡诉屡败。
  加拿大《华侨时报》因刊登一篇批评法轮功的文章,法轮功状告《华侨时报》,把该报拖入长达7年的诉讼泥潭。2008年5月13日,魁北克省上诉法院判决驳回法轮功上诉,拒绝全体18位法轮功成员的上诉,并责令他们负担诉讼费用约10万加元。
  2008年2月7日,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出了驳回法轮功诬告中国领导人上诉申请的裁定,宣告法轮功在加拿大以个人名义通过“刑事诉讼”形式诬告中国国家领导人的图谋失败。
  2002年6月,法轮功诉《侨报》、《星岛日报》诽谤案被美国纽约皇后区最高法院驳回。
  2008年5月,美国旧金山上诉法院裁定法轮功诉中华总商会案败诉,并承担数十万美元的诉讼费。该案的起因是,2006年以来旧金山中华总商会连续三年拒绝法轮功参与旧金山中国农历新年游行。
  被李洪志洗脑的大法弟子从不把人间法律放在眼里,这次他们异想天开,与温哥华市政府叫上了劲。结果,法轮功又碰了一鼻子灰。

  三、法庭也是曝光台
  邪教一般具有秘密结社的特点,远离公众视线,圈外人很难窥见其内幕。邪教法轮功在掩饰自己的同时,把自己打扮成一个不伦不类的组织:政治组织、宗教组织、文艺团队……
  法轮功企图借助诉讼途径融入主流社会的做法,也把它置于法律的监督之下。
  法庭审理案件讲的是实体和程序正义,遵从公正公开原则。因此,在法轮功发起的滥诉案中,法庭记录了这个跳梁小丑表演的全过程,留下了法轮功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证据。法院此类案卷可供公众查阅,为关注法轮功问题的组织和人士提供了研究资料。
  加拿大国家法语广播电台记者通过分析法轮功诉《华侨时报》案的原告身份,发现了法轮功与“大纪元”的关系。该电视台称:“《大纪元时报》蒙特利尔所有的中国股东,都出现在要求周锦兴赔偿2300万美元的法轮功信徒名单中。”
  2006年4月5日,法轮功诉澳大利亚《华人日报》案被法院判决败诉。法轮功为逃避3万澳元的赔偿费,竟宣告“新唐人电视台澳大利亚有限公司”等原告破产。通过该案公众看到一个无赖团体的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