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轮功残酷的信息控制手段

作者:辛然 丁子 来源:凯风网

  人脑中信息量的数量和种类(正面和反面)将直接决定人们认识事物衡量是非的客观公正程度。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以信息控制的欺骗手段,强迫练习者放弃电视、广播、网络和报纸等主要的信息获取渠道,辅以反面信息熏陶和行为控制等手段,恶意改变他们的思维方式,以操纵其情感来塑造练习者怪异的行为模式,使他们排斥一切对“法轮功”不利的所谓“反面”信息,使练习者的头脑中的信息逐渐变得数量较少,而且种类单一,其思维趋向偏执和极端也就在所难免了。

  一、严格限制习练者从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媒体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利
  电视、广播、报刊、网络、书籍等大众媒体平台所传播的信息,因其来源广泛、种类繁多和数量巨大而日益成为个人主要的信息来源渠道。为了严防习练者通过此种渠道获取危害其歪理邪说传播的正面信息,李洪志态度当然是很鲜明的,那就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严格限制甚至禁止。首先李洪志在“法理上”全面否定了这些媒体平台的作用。李洪志在《精進要旨》(《溶于法中》)中说:“人就象一个容器,装進去什么就是什么。作为学员,脑子装進去的都是大法,那么此人一定是真正的修炼者”,在此,李洪志紧紧抓住一些媒体平台传播的一些负面信息所带来的危害,从而全面否定了所有媒体平台在传播正面信息中所起的作用。
  秉承李洪志的“旨意”,李洪志的“御用媒体”“明慧网”等“法轮媒体”也不遗余力地对此进行了宣传造势,他们以刊载弟子来信等形式大肆宣染“常人媒体”所带来的危害,断绝习练者接触“常人媒体”的念头。稍稍浏览一下“明慧网”,其中不许“弟子们”接触电视、网络等“常人媒体”的所谓“体会交流”文章比比皆是。
  尤其是近二年来,为了挽回其明显颓势,“法轮功”组织明显加大了这方面的宣传造势力度。2007年10月27日,明慧网以“认清‘电视魔’,切勿再放任”为题,以“有关‘看电视的教训’系列文章”的形式刊载了22篇“弟子交流”文章,大肆宣染习练者看电视带来的所谓危害,说什么看了电视后“天目中看到自己的身体里边烟咕嘟的往外冒黑气”(《看x党电视的教训》),“梦中梦见好大一片明星形象的生命变成了无数的魔钻到了自己的身体里”(《和爱看电视的同修交流》),“爱看电视,看电视时沉浸其中,不就是迷失着自己,放松了自己的主意识和正念、松懈了学法修炼的意志了么?这不是贪图人间的所谓享受的执著吗?”(《认清‘电视魔’,切勿再放任》)。
  这些文章无非是想表明一是看电视容易受到“魔性”信息的控制。二是看电视耽误了“学法”、“修炼”和“讲真相”大业。三是看电视入迷后会出现各种“魔”的干扰,“师父”“法身”也会不高兴等等。为了避免受到有“魔性”信息的危害,练习者当然只能是选择不去接触各种“常人媒体”了,也就自己堵塞了这种主要信息获取渠道。
  继2007年“有关‘看电视的教训’系列文章”后,2008年明慧网又相继刊载了十多篇此类文章,如6月6日的《谈谈‘符合常人状态’和‘坚持原则’》,9月17日《常人的电视、小说、游戏看不得、玩不得》,10月22日的《也谈看电视等执著》,11月11日《谈不看常人电视》等等,其大意均大同小异,万变不离其宗,无非是警告习练者要远离“常人媒体”。当然总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通过此种信息控制手段堵塞练习者的信息流通渠道,限制习练者的信息审查能力,使练习者人为地放弃了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主要的信息流通渠道,转而以接收“法轮功”的各种反面信息为主,强化他们对“法轮功”练习者的思想控制力度。

  二、通过“明慧网”等“法轮媒体”不断强化习练者思想中“法轮信息”获取量
  当然,禁止“法轮功”练习者从公众媒体平台获取信息的同时,“法轮功”邪教组织必须推出能为其宣传反面信息的媒体平台,以进一步加强对“法轮功”练习者的思想控制。在此背景下,“明慧网”、“大纪元”、“人民报”、“新唐人电视台”等“法轮媒体”应运而生,并被作为“法轮功”组织重要的宣传渠道大力推广。这类“媒体”要达到的目也很简单,就是让练习者认为凡是练“法轮功”、支持和同情“法轮功”的以及对“法轮功”有好感的都是善的;凡是反对、揭批“法轮功”的都是不可救药的常人或是要铲除的魔,是恶的!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法轮媒体”各施手段,分工明确。有的着重刊载李洪志的“经文”,强化练习者的“心理优越感”和“道德优越感”,刊载大量有关中国国内“法轮功”练习者遭到“酷刑”“折磨”“洗脑”等这类“莫须有”的信息、文章和所谓“被害者”的照片,把中国政府对练习者的关心挽救说成是“迫害”,把解脱说成“洗脑”,并动辄就以恶毒的语言,攻击从事反邪教工作战线的人员,说他们是“恶人”、“恶警”、“旧势力”等,挑起练习者的仇视心理,强化“法轮功”的“理论”都是绝对真理,社会的批驳和他人的反对意见都是诬蔑和谣言的观念;有的以“法轮王国”中的“常人媒体”形式出现,以满足练习者对各种常人信息的获取欲望。有的通过开辟“天灾人祸”、“异象和预言”等栏目,大肆刊发各种捕风捉影式的所谓“预言”和“异象”,强迫练习者接受“中共已引起人神共愤”的信息,还有的则充分发挥其电视媒体有声有影的作用,大力宣扬其“法轮文化”和播发大量的反对中国党和政府的图文信息,强化练习者的仇视心理。
  “法轮功”邪教组织通过这种全方位的反面信息覆盖平台,使用各种晦涩的语言、混乱的逻辑、反复地灌输、恶意地诱导等手段使练习者接受了大量的反面“法轮信息”,使他们逐渐形成了与正常社会的信息、伦理、规则完全相反的所谓“法轮思维”模式,使练习者愈发颠倒了荣辱,混淆了是非!

  三、通过不间断地“学法”、“练功”、“讲真相”等方式剥夺练习者通过日常交往获取信息的渠道
  人脑中信息的来源除了通过公众媒体平台获得间接信息外,还有一种是直接的信息来源,即人们通过自身的日常交往去获取信息。在钳制练习者这种直接信息获取渠道方面,“法轮功”邪教组织也费尽了心思,算尽了机关。他们通过要求练习者不间断地“学法”“练功”和出去“讲真相”,大量占用他们的日常交往时间,变相地剥夺他们从这一渠道获取各种正面信息的权利。
  “明慧网”于2008年10月25日刊发了署名“大陆大法新学员”的《同修们,千万不可懈怠》的文章,文中这位“新学员”被不间断“学法”搅得是焦头烂额。该文先后说了李洪志先后不准他睡觉的事例:一是自己按照李大师的规定,“平时每天要学《转法轮》四讲”,“有一天周日,因为忙了一天,晚上学完两讲法,就不学了。就在我看表躺下的瞬间,我听到了师父的叹息声”。这是李洪志对劳累一天,且晚上已经学了两讲“大法”的弟子还感到不满意,于是以“叹息声”不让弟子安睡。“之后的一天早上,发正念时间到了,闹钟的铃响了很长时间我也没听到,意识上只觉得是在梦里听到了一种铃在响。这时突然听到师尊叫我:慧空,起来吧。我猛地一下就爬起来,一看时间是六点过两分”。“法轮功”组织还要求,“大法徒”每天凌晨六时要起床集体对“邪恶”“发正念”。由此可知,这位“大法新学员”每天仅睡3个多小时。(部分节选自凯风网友李湘宝《法轮功剥夺信徒休息权》一文)。
  同时,“法轮功”练习者由于深受“法轮功”歪理邪说的思想毒害,与人交流的方式也相当怪异,也阻碍了他们通过此种方式获取信息的机会。“明慧网”2005年2月12日刊发了《切莫错过每一次可利用讲真象的大好机缘》一文,文中形象的描述了大法弟子们与人交流的方式,该作者利用开店的便利条件,见着顾客没二话,言必称“法轮功”,逢人便宣传所谓“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和练“法轮功”的好处,当然此文中肯定会宣传其效果是如何如何好,但笔者却深不以为然,想想一个人见面就跟别人宣传世人皆知的邪教“法轮功”,如此怪异的交往方式,别人不认为你是疯子,那也会认为你神经不正常!

  当然,这种效果正是李洪志梦寐以求的,他就是要使这些“法轮功”练习者行为方式怪异、生活习惯单一、行动范围萎缩、人际交往困难。在他们意识不到自己不正常的情况下,反而认为是政府和社会、别人不理解他们,在和社会大众等非“法轮功”人员找不到共同语言和信息沟通渠道的情况下,只能更加依附和相信练习者这个群体,产生一种从心理、情感到行为的全面依赖,最终使他们不愿、不敢、不能离开“法轮功”组织,从而彻底倒向邪教的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