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的一些“反理”

作者:郑炎 来源:凯风网

  常人的正理:生病是生理现象。生了病,就要治疗。
  李洪志的反理:生病不治疗、不吃药。“造成人有病和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是业力”,“生老病死都是有因缘关系的,都是业力回报,你欠了债就得还”。(《转法轮》)“吃药是把业力压了回去,就不能够清理身体,因此也就不能治病。只要过了这一关,你就是一个超常人。”(1997年《纽约讲法》)“你现在吃药就是把病、把表面的病毒杀死,可是实际上病毒却积攒在那里了,积攒到一定程度这个人就是不可救药。”(《转法轮》)

  常人的正理:人是万物之灵。
  李洪志的反理:人是宇宙中的垃圾,人的肉身是最肮脏的。“地球就是宇宙的一个垃圾站……宇宙中不好的人往下掉,掉到宇宙的最中心──地球。”(1995年11月版《转法轮卷二》)“地球在这个庞大的宇宙中就像我们看一个苹果一样,它已经烂透了。苹果里面的每个分子就像每个人一样都已经腐烂了,那么这个苹果不就是要把它销毁掉、扔掉、处理掉吗?……干干净净的房间里边,一个苹果爬满了蛆虫在里面,你为什么要放在这儿,你不是在干坏事吗?就像这个宇宙一样。这个地球已经变成这个样子了。还不销毁它,谁不销毁它,那个神不就是在干坏事吗?”(1999年3月《美国东部法会讲法》)“在天上的神来看,人的肉身是最肮脏的,是根本就不能带到天上去的,所以你修得再好也不行,你具备不了天上那么纯洁、那么圣洁,达不到那种状态。而我今天要做的不只是叫你的身体表面的改变,也不只是将来在人世间这儿人真正能修成三界外的神了,而是整个宇宙体系的圆容。”(2003年4月20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常人的正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损害他人的生命是罪恶。
  李洪志的反理:杀人即是度人、救人。“如果一个大的生命被人杀死,其罪业是非常大的,特别是杀人,那么造了业就一定要还……而那些被杀后的生命实质的恶劣环境、痛苦承受与物质的损失,修炼者就是要在圆满自己的一切过程中用自己修炼成果来救度或给其福报,那么从这一角度来看,被杀的生命所以得到的补偿要比自己在人中得到的相比之下,无法比。那么这就是善解了恶缘。”(2001年7月30日经文《大法是圆容的)“你们有一部分伤害的生命将在你们未来圆满的世界里成为你世界的众生,就把这件事情变成了好事了。如果被伤害的生命它知道:噢,我将去佛的世界,它会挺着脖子让你杀它,它会高高兴兴让你杀它。”(1998年9月4日、5日《瑞士法会讲法》)

  常人的正理:亲人之间应该相互关心、相互爱护。
  李洪志的反理:必须抛弃亲情。“执著于亲情,必为其所累,所缠,所魔,抓其情丝搅扰一生,年岁一过,悔已晚也。”(1996年4月15日经文《修者忌》)“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转法轮》)“修去名利情,圆满上苍穹。”(1996年4月21日经文《圆满功成》)

  常人的正理:科学是对客观世界的正确反映。
  李洪志的反理:科学是邪教,是建立在错误的基点上。“实质上这个科学在打击人真正善良本质最好的一面。它不叫人重德,不叫人从善,叫人发泄一切欲望,破坏着人类生存的环境,破坏着人类的本性和人的规范。从这一点上看,这个科学又是个邪教。”(《欧洲讲法》)“人类现在的科学,实质上是站在一个错误的基点上发展起来的,对宇宙、对人类、对生命的认识都是错误的,所以在修炼界,我们修炼的人根本就不承认现在的科学,认为它是一个错误。”(《在美国讲法》)

  常人的正理:见义勇为是一种美德。
  李洪志的反理:见义勇为妨碍别人还业和积德。在“北美首届法会”法会上,他说:“常人社会中碰到一个踢谁一脚,骂谁一句,谁和谁有了什么矛盾争斗,你打抱不平去了,这些事你就不应该管……。前世欠他一脚,人这世在这儿还了这一脚,你去管他没还成。从人的道理上你是做了一件好事,可是在那安排这件事还业的神看来你是干了一件坏事,因为修炼的人不能用常人的标准来衡量了。”“生老病死,在常人就是这样存在的。因为人在以前做过的坏事而产生的业力才造成有病或者磨难。遭罪就是在还业债,所以,不能随便改动它,改动了就等于欠债可以不还;也不能够随便任意去做,否则,就等于在做坏事。”(《转法轮》)“当他骂别人、欺负别人的时候,他就会把德扔给人家;而对方是属于委屈的一方,失去的一方,所以就给他补偿。他这边骂他,随着他一骂的时候,就从自己的空间场范围之内飞走一块德,落在人家身上,他骂得越重,给人家的德越多。”(《转法轮》)

  在2008年5月24日纽约讲法中,李洪志以较大的篇幅推销他的“反理”论。他说:“你要知道,我一直在讲,大法弟子看问题一定要反过来看,因为三界是反的,但是你们要走正。”他又说:“三界当初造的时候就是反着造的,这里没有正理。有了正理,释迦牟尼也不用来了,耶稣也不用来了,就没有传法这件事情了,更不存在正这里的法了。它是反理,行为、形式都是反的。”李洪志为什么要推销“反理”论?从上述6例可以看出,李洪志推销“反理”论,其目的在于为他的种种“反理”即歪理制造理论依据,从而让弟子黑白不分,是非颠倒,糊糊涂涂地跟着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