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与“人民圣殿教”同属邪教之理由

作者:霜刃 来源:凯风网

  法轮功网站大纪元最近发表了关于“人民圣殿教”的两篇文章,向中国政府和中共泼污。笔者摘取其中关于“人民圣殿教”的几句描述,并与法轮功进行对比。

  “人民圣殿教信徒在琼斯镇过着与外界隔绝、极其贫穷、没有任何私人财产”
  法轮功信徒呢?他们或虽有自由之身却被控制在李洪志设置的精神牢笼中,或者局囿于学法小组、资料点的小天地中,被“三件事”缠住了手脚,处于与外界准隔绝的状态下。相当多的法轮功弟子“极其贫穷、没有任何私人财产”,明慧网2008年9月18日《流离失所的大法弟子的一点体悟》一文写道:“我觉得我们这些流离失所的大法弟子们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是不是应该开创一下,归正我们的修炼路,自己找个工作,挣点钱,最起码解决自身的生活问题……”事实上,是法轮功害得许多弟子连“最起码解决自身的生活问题”也成了问题。

  “他以××主义的名义,占有信徒们的劳动成果”
  法轮功呢?李洪志以一切服从“法”和“做好三件事”的名义,榨干弟子的血汗钱。据明慧网2006年2月12日《同修们在正法修炼路上走的很正》一文中介绍:“同修a拿来1000元钱做真相资料费,我们都很吃惊。因为同修a家生活很拮据,每个月470元的退休金,加上半日家政每月300元,丈夫低保,患糖尿病,儿子学理发,这1000钱是咋攒的。同修a是感动于去年明慧周刊上刊登的家庭资料点的一位大法弟子,大年初一她家里吃的是包米糊和大饼子,没有肉,没有好菜……同修c打工一年挣来8000元钱,都拿来做真相资料(已假退)。同修d没有固定工作,打工半年挣来3000元钱,都拿来做真相资料,并和爱人商量把家里的积蓄拿出4000元做真相资料。同修e家里经济条件比较好,但生活很节省,每月拿出1000元做真相资料。外面欠她的债,不管5000、6000元,还回来时都拿来做真相资料。同修f变卖了房产做真相资料。”然而,这些从牙缝衣角里挤出来的钱,往往进了某些贪墨者的腰包。
  据明慧网2007年1月4日《就资料点资金使用问题与同修切磋》一文披露,一个贫困地区的协调人“动用了资料点的一部份钱,买了一台四万六千元的新车”。明慧网2007年11月16日《警惕,救度众生的资金不可被盗用》一文则披露,“经了解发现,有的根本没有资料点,或用资料点做掩饰,向有钱同修要钱,并告诉要替其保密,几年下来已达几万元”……对此类现象,李洪志也不得不承认:“我知道有些项目、有些地方资金是出了问题的……众神都在看着你呢,对修炼人来讲也太严重了。”(《洛杉矶市法会讲法》)李洪志自己就是个贪财、敛财无所不用其极的主儿,还有什么资格去整顿基层资料点的贪污问题呢!只能眼看着这个问题愈演愈烈,最后闹得法轮功内部骗钱敛财成风,明慧网连连空发警示令(如2008年10月18日的《明确》和2008年11月24日的《严肃抵制邪悟乱法者的骗局》)却毫无作用。

  “(琼斯)住着现代化设备应有尽有的豪华房间”
  李洪志呢?从目前掌握情况,李洪志个人财产不菲,他曾在长春、北京购置了三套住宅,并拥有三辆小轿车,在香港银行拥有2000万元存款,在美国纽约、新泽西拥有两处房产。可以想见,李洪志的纸醉金迷绝不亚于琼斯。李洪志的钱同样来路不正,“传功”初期,李洪志以祛病健身为幌子,虽称免费治疗,却在家中设立“功德箱”,暗示弟子告诉患者每人应捐“功德”钱100元以上。在哈尔滨办班时间只有几天,但听课证每张却高达53元,净收入达20万元。就这样,李洪志逃到海外后,仍然大敛其财。李洪志他曾在答弟子问时说过:“很多人主动要赞助一些钱给学员。这种情况怎么办……真有主动给的,那要了也就要了,用在最需要又缺资金的地方吧,只能说是这样……真的非要给的,有的时候你不收他还觉的你怪怪的,那就收了吧。有时你们做的事情得叫他们理解才能救度了他,所以真有这种情况那就收了吧。”(《洛杉矶市法会讲法》,2006年2月25日)原来,李洪志在教给弟子“一个手指往外推,九个手往里指扒”的敛财策略。据此,弟子带钱给师父,且又是“真的非要给”,师父不收,岂不让弟子“觉的你怪怪的”?再说,收下此钱还等于是“救度了他”,何乐而不为呢?明慧网抛出《明确》,极力否定“师父已经收下”,其真实背景恐怕就是出现了很多关于李洪志贪财敛钱的“谣言”吧!

  “(人民圣殿教信徒)没有任何个人生活和思想空间……信徒们被要求对教主琼斯无限崇拜、无限忠诚和绝对服从”
  法轮功信徒呢?他们的个人生活空间和思想空间都极其狭窄,他们被要求对教主李洪志无限崇拜和绝对服从。法轮功信徒的个人空间,几乎全被“三件事”占据了,特别是集体学法,集中炼功,集体发正念,重复拖沓,枯燥单调,且毫无作用,让弟子们烦不胜烦,懈怠之心和怨怼心弥漫,这一点在《一封来自新西兰大法弟子隨桂英的信》有较为全面的反映。“信师信法”作为法轮邪教的紧箍咒,彻底束缚了法轮功信徒的手脚,禁锢住他们的思想。此后,李洪志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地多次强调这个教规:“不得管传播法轮大法的学员(弟子)叫作老师、大师等,大法的师父只有一个。进门不分先后都是弟子。”(《转法轮》)法轮功内部,对胆敢“对师父不尊重”的弟子大加挞伐。由于《转法轮》以及李洪志的“经文”中反科学、违背常理的各种低级性错误比比皆是,所以,连李洪志自己都承认,自“法轮功”出笼初期,就有一些人对“法轮功”等持怀疑态度,对李洪志有“不尊重”行为,甚至有骂“师父”的。为了把弟子们的怀疑和“不尊重”扼杀在萌芽状态,李洪志对那些胆敢怀疑、不尊重“师父”的人进行鞭挞。如:“自己思想中激烈的反应肮脏的念头,或骂老师、骂大法、骂人等等,排不掉、压不住,这才是思想业力。”(1995年5月《明智》)李洪志只许学员一遍又一遍地读他的书和“经文”,而不许进行任何解释。他说:“你不能用你知道的事情当成法轮大法来传,否则你传的就不是法轮大法,你等于破坏我们法轮大法。”李洪志一篇篇的“经文”如一道道紧箍咒将练习者的头脑牢牢桎梏起来,使其害怕因“破坏大法”获“罪”而不敢越雷池一步。

  “(人民圣殿教信徒)信徒们每天都要对照琼斯的教导批评与自我批评”
  这方面法轮功有过之而无不及。李洪志逼迫或诱使弟子“自罪”的主要手法就是“向内找”。李洪志常常告诫弟子,不管遇上什么事情都要“向内找”,李洪志说,向内找是修炼人跟常人的根本区别,所以,法轮功修炼者在李洪志的歪理邪说诱导下,把人的正常思维与心理几乎都找没了,成为了一个地地道道的法轮功痴迷者。

  “自杀之前,琼斯与信徒们喃喃自语:‘在这种伟大的革命自杀中而死是多么美好啊!’”
  法轮功导演自杀也是出了名的,天安门自焚事件是这方面的代表作。与人民圣殿教略有不同的是,李洪志惜命,没能勇气像琼斯那样以身殉教,但宇宙主佛在怂恿或暗示弟子放弃生命,自杀自焚的狡诈方面却远非琼斯可比。
  李洪志以“圆满”、“飞升”为诱饵,诱使弟子放弃生命。他为弟子描绘“圆满”、“飞升”后的极乐世界:“极乐世界树是金的,地是金的,鸟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也是金的,连佛体都是金光闪闪的。”(《转法轮》)不仅终点是那样的辉煌,而且走向死亡的过程也非常的美妙诱人:“人在死亡的那一瞬间没有害怕的感觉,恰恰相反却突然感觉到有一种解脱感,有一种潜在的兴奋感;有的人觉得自己一下子没有身体的束缚了,轻飘飘地非常美妙地飘了起来。”(《转法轮》)
  经李洪志这么一忽悠,法轮功修炼者为了“白日飞升”,把生命视为敝屣,认为已经没有在地球上存在的必要,加之自我了结、提前“圆满”的临终感觉又是那么美妙,自杀自焚事件频发,也就不足为怪了。

  谬言凿凿,劣迹昭昭,铁证如山,法轮功与“人民圣殿教”同属邪教岂容抵赖!

  (注:独立成段的引号中的文字均出自大纪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