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利用“信则有,不信则无”愚弄修炼者

作者:迎面清风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明明是骗人的,可偏偏就有人痴迷其中。究其原因之一主要是李洪志抓住了这些人的心理弱点,利用“信则有,不信则无”的歪理进行蛊惑愚弄,使当事人昏昏然丧失了独立思考和分析的能力,进而成为其随意摆布的精神奴隶。

  一、李洪志大力鼓吹“信则有,不信则无”的歪理
  “法轮功”特别强调“悟”,这所谓的“悟”,实质就是要毫无保留的去相信,并随之想入非非。“人修炼,自始至终贯穿着一个悟,在迷中修。西方讲信,自始至终讲信,不信啥都没有。只要你讲信,他才让你感应到。”(《转法轮》卷二第102页),亦即“信则有,不信则无”。
  当修炼者相信了“法轮功”的歪理邪说也见不到有什么“奇特”时,李洪志便故弄玄虚,诱导激发他们继续坚持“信则有”,“所以有些人产生了一种固执的观念,他认为通过眼睛看到的东西才是实实在在的;他看不见的就不相信。过去一直认为这种人悟性不好,有些人也讲不清楚为什么悟性不好。看不见就不相信,这话听起来很在理呀。可是在稍微高一点的层次中看,它就不在理了。”(《转法轮》第42页);“见可信,不见即不信,此乃下士之见。人在迷中,造业甚多,迷住本性岂能得见。悟在先见在后,修心去业,本性一出方可见也。”(《转法轮》卷二,第5页)。
  当修炼者产生怀疑或失去信心时,李洪志继续加以引诱,不成,则予以贬低挖苦,讲明“不信则无”不是真的没有,而是修炼者本身头脑笨悟性差。“有人说我横下一条心修正法,我就不信你那一套。其实我们好多学员已经体验到了法的威力,而且自身的变化也很大,也明白我讲出的这个道理。他还不稳,那不就是悟性问题嘛?悟性就是低了嘛,就是这个道理。”(《法轮大法义解》第49页)

  二、“信则有,不信则无”促使“法轮功”修炼者盲信盲从
  “信则有,不信则无”即是说:只有完全相信“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才能有其吹嘘的神奇功能,否则就没有;也可反言之,如果感觉没有其吹嘘的神奇功能,就是没有诚意相信所致。如果说有,那么就是“实修”、“真修”来的,只有虔诚的“大法徒”才能做得到。
  如是说,这跟《皇帝的新衣》所讲述的情形和揭示的道理完全相似,李洪志同样编织了一件漂亮的新衣——“法轮功”,他也把“法轮功”吹得天花乱坠奇妙无比,甚至说成是通往天国的一把梯子,并绘声绘色地将其法轮天国描绘得美轮美奂。镜花水月的虚幻和诱惑使“法轮功”修练者一下子就上当了。然而,不管“法轮功”修炼者如何苦心修炼,始终还是没见自己练出什么神通,也见不到其他同修展示过什么特异功能,更没看见过什么“白日飞升”的现象。这时“信则有,不信则无”就在他们心理作怪,一方面促使他们“向内找”,怀疑自己修炼得不够,层次低,认为自己没有功能不等于别人也没有,进而强迫自己继续加紧修炼,也就越发痴迷;另一方面,促使他们因不愿意被人知道自己“不精进”、“不实修”而“不甘落后”,也就说假话,随意编造各种神奇体验和故事去自欺欺人,为了显示诚心他们还不惜铤而走险违法乱纪。

  三“信则有,不信则无”成为“法轮功”痴迷者抗拒转化的“挡箭牌”
  由于长期浸淫在歪理邪说中,假是真来假亦真,谎言传上百遍就成了“真理”,弄得“法轮功”修炼者理性判断能力逐步退化,使得他们是非难分,真假难辨,尽管他们从未出过或见过所谓的特异功能,而且所有关于李洪志的“神通法力”也都是嘴上说的和纸上写的,根本无从查证,既看不见也摸不着,但他们还是“痴心一片”,顽固坚持李洪志“法轮功”的反动立场,并且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身陷囫囵,也不知悔改,反而极力抗拒教育改造。
  在教育转化中,他们最爱以“信则有,不信则无”来搪塞民警的教育辅导,常常摆出一副玩世不恭、高人一等的样子,咄咄逼人,不可一世。认为不相信的人与相信的人根本没法交流沟通,正如“鸡同鸭讲”没法交谈一样,他们认为:不相信的人就无从知道“法轮大法”的“神奇奥妙”,更不知道相信的人的真实体验,认为帮教人员是无缘修炼的常人、凡人,根本没有资格也不配谈论“法轮大法”,认为民警是以无知的猜测和武断来定性大法,是野蛮错误的;只有完全相信并“实修”大法的人才能领悟“宇宙的真理”,享受大法的恩赐福报。乍听他们讲得头头是道、滔滔不绝,似乎道理在其一边,而实质上,其言论完全脱离了客观实际,亦即他们根本不尊重客观事实,即使再好的口才说出来也是极不负责任、不坦诚、不客观的、不正确的。但他们总要固执己见,不知羞愧,有的很难一时间说服他们,他们便自鸣得意忘乎所以。这“信则有,不信则无”就成了他们抗拒转化最好的“挡箭牌”。
  这些“法轮功”痴迷者的头脑中,已经固化了“物质第二性,意识第一性”的唯心主义思想,认为事物的存在由人的意识来决定,“法轮功”的所谓功能存在与否也是由人的“信与不信”来决定。认定了“信则有,不信则无”是不争的“真理”。因而,他们总是恬不知耻地撇开客观事实,昧着良知空谈“法轮功”的歪理邪说,使辩论变成无休止无意义的争论,使转化教育收效甚微。这也是有些痴迷者始终拒不转化的根本原因之一。

  四、“信则有,不信则无”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推卸责任的最好借口
  自从法轮功创立以来,因修炼“法轮功”走火入魔导致修炼者精神失常、心理变态、自杀、杀人、拒绝看病吃药延误治疗时机致死的事件时有发生,制造了一幕幕惨不忍睹人间悲剧。铁一般的事实证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所宣扬的“祛病说”、“功能说”、“法身说”、“圆满说”等歪理邪说都是骗人的鬼话。
  然而,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一方面嫁祸于党和政府,不顾客观事实诬蔑党和政府栽赃陷害他们;另一方面,认为即使悲剧的主人翁是修炼者,也是因为这些修炼者没有按照“大法”去修炼,不够诚心修炼,所以才不见功能和法身保护,言下之意一切都是修炼者没有完全相信所致。
  “有消息说我不叫人吃药,事实上根本没那回事。我只是讲了一个修炼与吃药的关系。我使一亿多人得到了健康的身体,无数危重病人成了健康的人,这是事实。而有些在生命非常危险时期的病人与精神病人,我一向不叫其学法轮功。可是有人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非要学,那么出现的死亡的个别人能说是我的学员吗?我也从来没见过没被管的人学了几个动作就不会死了。那么医院可以治病,就不应该有人死在医院里了吗?”(《我的一点声明》李洪志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其言下之意“一亿多人”和“无数危重病人”都是相信并真修法轮功的,“死亡的个别人”和“我也从来没见过没被管的人”都是不相信或他不准相信法轮功的,所以“信则有,不信则无”还是非常符合情理的。李洪志又巧妙的利用“信则有,不信则无”歪理把悲剧的原因归咎于受害者本身,将其犯下的滔天罪行和欠下的血债推得一干二净。

  “信则有,不信则无”的歪理,实质上,信了也不会有。而不去相信那套乱七八糟的东西,就不会被其迷惑心智,受其愚弄被其摆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