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给“明慧网”讲真相

作者:红尘滚滚 来源:凯风网

  “法轮功”一向以编造谎言,欺骗世人为能事,经常编造一些“子虚乌有”的人和事来显示“神迹”,编的多了,只博得世人一笑而已!为此,“法轮功”还挖空心思,搞所谓的“讲真相”来造谣骗人。
  “明慧网”2008年9月28日发表了一篇题为《逼死民妇中共恶警六天后遭报死亡》的文章,称黑龙江双鸭山市宝山公安分局刑警七星中队长韩旭东因为迫害“法轮功”,逼死“法轮功”人员代晓玲而遭天谴,遭遇车祸死亡。事实是否如此?最近,笔者深入到当地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揭开了“法轮功”“讲真相”背后的“真相”!
  事实之一:韩旭东,男,37岁,生前是双鸭山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刑警七星中队长。2008年8月17日晚,当地发生抢劫案件。接到报案后,韩旭东和其他民警在道路设卡堵截,被身后急速驶来的车辆撞到,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殉职。
  事实之二:韩旭东从未接触过“法轮功”类案件。按照国内公安内部分工,刑侦和国保部门分属两个工作体系,“法轮功”类案件由公安国保部门经手处理。韩旭东是刑事警察,主要工作是处理抢劫、杀人等案件,不参与处理“法轮功”类案件,这点在同韩旭东单位领导和同事交谈时也得到证实。
  事实之三:韩旭东从未接触过“法轮功”人员代晓玲。记者查阅了宝山公安分局的卷宗,处理代晓玲案件的是宝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民警赵魁、刘士峰和新安矿派出所民警扈文海、韩金明(前三人和“明慧网”讲的符合),另外,在依法搜查代晓玲家时,当地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也参与了整个过程,大家证实当时没有叫韩旭东的警察参与案件处理。
  通过事实调查,“法轮功”的谎言和所谓的“真相”不攻自破!这种张冠李戴,移花接木的骗人手法再次贻笑大方了!
  那么,“法轮功”为什么要处心积虑,非要把一个为维护社会安定和百姓安全,因公殉职的好警察说成是一个“逼死民妇”,遭报死亡的“恶警”呢?笔者分析,不外乎以下用意和目的:
  一是继续恐吓世人。恐吓一向是“法轮功”惯用的伎俩。从李洪志抛出的“末世论”开始,到后来搞的“退党保平安”、“讲真相”等活动,都是为了欺骗世人,特别是那些“法轮功”习练者,以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这次又拿韩旭东殉职来说事儿,还有个目的就是要恐吓国内的工作人员不要与“法轮功”为敌,听之任之在社会上胡作非为,继续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二是满足自欺心理。“法轮功”邪教组织为了达到恶意中伤的目的,大肆进行胡编乱造、捕风捉影、歪曲事实,但事与愿违,“法轮功”的这些企图屡屡受挫,不但世人更加认识了法轮功的嘴脸。连“法轮功”自己都产生了怀疑。如今年5月8日“明慧网”登载了《让揭露迫害的报道更耐读》文章,就对所谓揭露“迫害”的报道提出了质疑和抱怨。这次韩旭东殉职事件,“法轮功”自以为找到了充分的事实,赶紧炮制出这篇自以为是的揭露“迫害”文章,可惜的是,还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三是显示法轮“神迹”。“发正念”一直是李洪志要弟子们做的“三件事”之一,李洪志在《正念除黑手》中叫嚣:“所有的大法弟子、新老学员,在发正念中除具体锁定的目标外,直指这些黑手,彻底消除它们……消除这些在另外空间里的最后干扰。”文章为了迎合“李大师”的口味,不惜篡改事实,把一个和“法轮功”毫不相干,为维护社会安定和百姓安全,因公殉职的警察编造成是一个“逼死民妇”,遭报死亡的“恶警”。从“逼死民妇”,到“中共恶警六天后遭报死亡”,无非是要暗示“法轮大法”的神力威力无比?
  如此可以看出,“法轮功”和“明慧网”一再不顾事实编造谎言欺骗和愚弄世人,不仅已是黔驴技穷,而且达到丧心病狂的地步了!越是如此,越暴露出其邪教的真实面目和丑恶嘴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