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享受社保与各尽所能

作者:陈向阳 来源:解放日报

  入春农忙,郊区某镇准备开发一项集体经济项目,需要招收一批体力劳动者,于是号召村民报名参加。结果,一些享受社会保障金且又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却不愿意响应。“有钱赚何以不愿干”?一些人回答得很干脆:不在乎那些比保障金额高不了多少的钱。我们不能强求“享受社保”的人去干他们不愿干的工作,但有一定劳动能力,宁可坐吃“社保”的现象值得关注和思考。
  首先是如何看待享受社保与各尽所能的关系。我们既要坚持不懈地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又要理直气壮地倡导各尽所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需要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来保驾护航。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贫富差距拉大、劳动纠纷增多、不同社会群体利益分配关系复杂等矛盾和问题,都与缺乏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调节或者调节力度不够直接相关。只有加快建设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通过制度化的保障机制逐渐缩小差距、缓解矛盾与冲突,进而实现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
  实现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需要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来提供保证。经济增长不可能自动地解决成果共享问题,实现共享发展成果的目标必须借助于强有力的收入再分配工具。社会保障制度是已被许多国家实践证明了的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发展成果共享的基本制度安排。其中,社会救助以保障低收入群体或者困难群体的生活而直接缩小贫富差距,缓和社会阶层矛盾;社会保险以化解劳动者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风险,调节劳资利益分配格局而缓解劳资冲突;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妇女儿童福利、教育福利、住房福利等各项福利事业的发展,则保证各个社会群体合理分享发展成果。可见,加快建设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十分必要,而且非常紧迫。
  毫无疑问,我们之所以确立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是基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维护社会公正和正义,保持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从这个根本目标的思路来看,在全社会倡导“各尽所能”,其中包括部分已经享受社会保障的人员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或工作,与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
  各尽所能是一种责任。社会主义社会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享有者,同时也应该是建设者。我们每个人都不可能只承担责任而不享受权利,也不可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责任。人人有责与人人共享,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人人有责是人人共享的前提和基础,人人共享是人人有责的结果和归宿。“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在宏大的和谐社会建设工程中,个体的力量可能微不足道,但如果每个人都切实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就能汇细流成江河,形成共建和谐的巨大合力。
  处理好享受社保与各尽所能的关系,还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现在,我国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应当看到的是,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政策仍处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一些基本制度尚未定型,某些制度设计还不尽完善。比如,一个月享受五百元左右的无业人员,让他从事一份月工资收入八九百元的工作,扣除其每月的交通费和在单位的就餐费计约三百元,这样一算,我们当然不能简单地批评一些人不愿意“各尽所能”。总之,多管齐下,才能不断完善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