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之背后

作者:东华大学 杨晶静

  党与腐败“水火不相容”,这样的铮铮之词,首次出现在十七大报告中。对于腐败问题,我们党从来没有姑息过。高检院的数据显示,2003年1月至2006年8月,检察机关共查处贪污贿赂犯罪67505人,平均每月有近1600名官员因腐败受到刑罚的惩处。数据的背后也显示出了我们党内存在比较严重的腐败现象。腐败现象为什么会如此猖狂?探之中国的传统思想或许可以给我们一方面的解释。
  我国作为一个有着五千多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长期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十分重视“立德”、“立言”、“立行”,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行动指南。治国讲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达到责任与职务的一致。言行一致自古受到仁人志士所推崇,“言行一致,则一言九鼎;言行相悖,则一文不值”。言出必行是为人的基本准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础。但是随着废除科举、“五四运动”等兴起的新思想对数千年的华夏文明带来了冲击,与以“仁”为核心的儒家文化产生碰撞,儒家文化中的某些精华也被束之高阁。即使有在理论上推崇儒家思想的人,在实际行动中大多数也是“挂着羊头卖狗肉”的思想背离者。现如今,儒家思想成了“口头”文化,而不是实践、行动的指导方针。
  中国传统一向主张“天道崇简”,但中国人的重联系、轻本体的思维惯性却总把事物往复杂里思考,如此,“简单直接”便始终是一个美好的理想。思维方式的这种理想和现实之间“心有余而力不足”的落差,造成我们民族传统“人格分裂症”的倾向之一。“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出门观天色,进门观眼色”,则更加深了业已分裂的人格。言外之意、察言观色等庸俗关系学侵蚀到传统思想中。传统名教注重以德获利,以利奖义,也是造成“人格分裂症”在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原因。统治阶级制定名用来作为选人才标准,同时也设立了奖励的标准(精神和物质上的),并希望通过物质奖励来保证教化的成功。但是这样的得名者与富贵之间的必然性使一些求利者伪装成有道者而加入求名的行列,进而社会上名不副实的现象普遍存在。这种传统的“人格分裂”潜移默化的成了腐败分子的伪装工具,成为他们争取功利的敲门砖。分裂的人格使腐败者主观上放纵自我,宗旨意识薄弱或缺失,自我私欲膨胀,把为民用好权置于脑后,将权力变为谋取一己之利的工具,并为利益最大化不择手段地巩固和攀升其权力地位,导致更大程度的腐败。如某个官员在台上的反腐败报告作得头头是道,慷慨激昂。但台下呢?却是一位贪得无厌的腐败分子,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完全抛到了脑后。对人对己两种标准:对人,讲的是党纪党规,廉洁奉公,执政为民;对己,放松要求,将个人凌驾于党纪法规之上,获取功利、攀升权力成了他唯一的目标。对上对下两副面孔:对上,阳奉阴违,逢迎拍马,作表面文章;对下,打击压制,以夸夸其谈的大道理蒙蔽百姓。其行为丑态为民之唾弃。
  认识到腐败现象的背后对预防腐败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如何将分裂人格塑成健全人格,要从内因和外因两方面着手,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权力拥有者,均应有健全的人格,这样才能使自身得以发展,社会得以进步。作为权力者,要时刻加强自我教育,对儒家的“仁爱”思想加以弘扬,将“爱人”作为为官的基础,真正做到名副其实。同时紧扣时代脉搏,以“八荣八耻”为规范自我言行的基本准则,以耻辱感约束自我,完善和维护自我人格,在思想上筑起一道反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防线,这样才能心系百姓,胸怀社稷。群众在权力者的带领下,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思想中的精华,剔除糟粕,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官民共同防腐败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