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网络道德

作者:东华大学 汪存发

  当今世界,各种信息通过网络得到交换,网络在飞速发展。随着网络在人们生活中的普及诞生了一批新新人类,他们在网上进行交流、贸易,甚至生存,但是一些社会问题也随着这一新事物的发展日益暴露出来。如:网上谩骂,网络乱伦,计算机犯罪等不道德的行为,对于这些行为还没形成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控制,而且法律法规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因此,目前网络秩序的管理很大程度上要依靠道德这种具有自律性的行为来约束人们在网络中的所作所为。

一、传统道德的新产儿
道德关系的变化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和社会生活变化的反映。⑴在电子空间中,人的社会角色和道德责任都与传统道德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网络道德从根源上讲是社会道德的延生物。⑵网络虽然是一种较为开放自由的世界,但人们在网上从事的各种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是受社会道德关系的约束的。网络世界的关系一旦与现实世界相矛盾它只能服从于现实世界的道德关系,比如网络乱伦现象,在交往双方都不知对方身份时,这种关系是不会涉及到道德看法的,是一种合乎道德的交往,但是,当这种在现实中是母子、父女之类的关系一旦被戳穿,那么要么结束这种关系,要么继续,而后一种选择就意味着将接受社会对乱伦现象的指责,而后不得不终止这种关系。
然而在网络这个新世界它的道德又不同与传统道德。传统道德是人类社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其运行主要依靠人们的是非观和社会评价。而在电子空间中,活生生的人在交往中退到终端背后,所表现出来的只是符号,我们难以想象一个人在现实交往中隐瞒自己的性别,但“在线交往”中自称是妙龄少女的通讯者极有可能是黑面大汉。网络道德是在计算机技术发展的前提下形成的,而且是以传统道德为原型。

二、悄然诞生的学科
网络道德是人们利用电子信息网络进行交往时所表现出来的一种道德关系。它不同与传统的道德关系,主要特征之一就是它建立在电子信息网络的基础上,可以说网路道德是电子信息技术的派生物。由于电子信息网络的迅速发展,相继引出了网络建设中的各种社会问题,这些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注意,于是一些研究组织纷纷成立,并开始介绍各种规模不等的学术讨论。美国华盛顿布鲁克林计算机伦理协会从1992年开始每年都召开关于计算机道德的年会,此外,在国外的一些计算机、通讯、法律协会和专业组织内部,设有一些道德问题分部,专门研究计算机道德伦理或电子信息网络伦理问题。于是一门新的学科——网络道德伦理便悄然出现了。
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道德也得到了长足发展,研究网络伦理的文章越来越多。由于电子信息网络所联系的社会部门非常广泛,使社会各界都把注意力放到了有关网络道德伦理问题上来。中国作为一个后起之秀也充分注意到了对网络道德伦理的研究。这对我国向信息化社会顺利迈进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网络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网络活动作为一种社会建制,在其发展的一定阶段,不可避免地分裂出一种对立的力量。网络的飞速发展一方面使其在整个社会活动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由于联系的加强,信息交流加快,从而使生产和工作效率大为提高。同时,另一方面又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如,计算机犯罪、个人秘密被泄露、个人言行受监控、个人形象受弯曲从而陷入孤独和信息病和网络剽窃等问题。进而言之,网络活动这一社会建制在发挥着巨大的社会效益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否定自身活动的为最终目的的“异化”现象。正如马克思所言,“耕作如果自发地进行,而不是有意识地加以控制,接踵而来的便是土地的荒芜,像波斯,美索不达米亚等地以及希腊那样。”
我们不能要求人人能自觉地遵守网络道德,但提出网络道德却不是没有理由的,最起码它能使更多的人遵守网络秩序。虽然社会问题靠道德说教是不能彻底解决的,它要靠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共同努力才能解决,但网络道德对于目前净化网络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位政治家说过:“道德力量并不能创造奇迹,但它却驱使人们去行动,正是由于人们的行为,才创造了奇迹——建设文明或毁灭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