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民主必能发展

来源:报刊文摘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专门讲到今后要“坚定不移地发展民主政治”。中国人民大学资深教授高放在社会科学报上撰文说: 我们深信,由共产党党内民主带动多党合作的党际民主,进一步落实到人民民主,真正实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那就必将使我国主要体现广大劳动人民利益的社会主义民主比西方主要体现少数富豪利益的资本主义民主绽开更鲜艳的红花,结出更丰满的硕果。
文章说,我国民主模式的内涵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民主制度。这种民主模式理应比西方通行的三权分立、多党轮流执政的民主模式更加优越。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比西方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具有更高更大的权力,它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由它产生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以及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和行使检察权的人民检察院。这“一府两院”都要向全国代表人民大会负责并且报告工作,都要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委会的领导和监督。我国不是三权分立,但是权力是有制约的,主权最终统一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集中反映了全国人
民的意愿和要求;又接受全国人民的监督。勿庸讳言,以往由于受苏联以党代政、党政不分模式和我国几千年君主专制传统的影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未能充分发挥出来,甚至在某些特殊的时期还遭到破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主模式已经在逐步改进.有很大进步,但还不够完善。以致政府的决策还时有差错,某些地方官员的腐败还在继续蔓延。全国人民殷切企盼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尽快扭转政治体制滞后的状况。
正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使得有些人总想把西方那种三权分立的政治模式照搬过来,以制衡共产党至高无上的领导。其实关键在于改善党对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十七大重申党要在宪法范围内活动,要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只要党不直接对人大、政府、政协发号施令,而是通过在人大、政府、政协之中担任领导工作的党员去说服党外人士一,并
且认真听取、采纳党外人士的意见,在实践中认真贯彻和不断调整党的方针政策,依法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的独立作用,是能够完善中国的民主模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