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能治病”是“法轮功”修炼者的一个认识误区

作者:津 文

相当多的“法轮功”练习者,包括部分己经转化的“法轮功”练习者,对在批判邪教“法轮功”的文章中“法轮功根本不能治病”的说法感到不好接受。即使嘴上不表现出来,其实“心结”并没有打开。为了打开这个“心结”,让我们来进行具体的剖析:
按照李洪志在其核心著作《转法轮》中所说,人有病的原因是因为有“业力”,而读他的书,练他的功,用他的“法身”“法轮”就会消除练习者身上的“业力”,变成“无病状态”。
然而,事实怎样呢?不少接受李洪志亲自治疗的病人,不仅病未除,反而更重了。这都是有名有姓、有地址、至今仍躺在床上的实实在在的事例。不少遵照李洪志要求的那样,反复读书、练功,无论怎样难受、痛苦,也坚决拒医拒药的“法轮功”练习者仍然死亡。这也是有名、有姓、有地址,至今仍让死者亲属悲哀不己的实实在在的事例。可见李洪志本人及其所谓的“法身”“法轮”根本就治不了病说“法轮功根本治不了病”有错吗?没错!
那么,为什么还接受不了这样的结论呢?因为这些人说,不仅自己亲眼见到了周围有病的人练“法轮功”好了,而且自己练了“法轮功”身体确实也比过去好了,以此证明李洪志确实没有骗他们。作为曾经修炼过“法轮功”的转化者,我过去也以此拒不接受“法轮功根本不能治病”的观点。但是,修炼法轮功的人为什么有的病人好了,有的病人却不但不好,反而病更重了,甚至死掉了?是李洪志解释的那样吗?有没有其它的原因?你好好想过吗?没有!你和当时的我一样,受李洪志“精神控制”,想的、说的、做的,全是李洪志让我们这样想、这样说、这样做的。并不是我们自己通过自己的脑袋进行思考的结论。我是在跳出“法轮功”之后,认真学习了包括气功科学在内的一系列科学书书籍之后,才一真正明白自己身体好了的原因。根本不是李洪志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无法证实的信口胡编的诡辩所说的那样,是他及其“法身”法轮”的“神通”作用,而是中国古代的健身术一一气功的作用。
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区分个概念,即李洪志盗用的气功动作不是“法轮
功”!因为这些动作是从佛教“禅密功”和道家“九宫八卦功”的动作中选取拼凑而成,属于气功锻炼的范畴,必然有其健身强体的机理和功效。这些都有明文记载和实践证实,并不是李洪志“独创”的“高德大法”。所以因坚持练习这些动作所取得的效果,应归功于前人这些气功动作的功理作用。李洪志独创的只是借这此气功动作能起到的健身强体的功效,编造谎言,神化自己的歪理邪说—“法轮功”,亦即“法轮大法”。李洪志自己就坦言“只练动作,不读书学法,不按他的要求去做,就不是法轮功弟子,身体也不会好”。而且在李洪志制定的《对法轮大法辅站的要求》第八条中明确指出“要把学法看书作为每天必修课”,而并不把练功列入必修内容。可见李洪志自立的“法轮功”门派就是以其自创的歪理邪说为其主要特征的。按李洪志的说法,他给不给你“清理身体”(也就是练习者身体能不能祛病)是以信不信他的歪理邪说为标准的,与练不练他窃得的气功动作无关。换言之,说“法轮功”是伪气功、伪科学,伪就伪在李洪志独创的歪理邪说,而不是伪在被他盗用的气功动作。这些动作,作为组成古老气功文化的一部分,并不因其被盗用而丧失其健身强体的价值。就象李洪志在编造“法轮大法”歪理邪说时,盗用的中国文字一样,文字是无辜的,并不因被李洪志盗用而影响其作为语言表达的工具存在的价值一样。
所以在论及法轮功能不能治病时,作这样一个概念的区分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这正是通向正确认识,还是错误认识的叉路口。
现代科学研究,气功使人健身强体的机理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中平和的心态(作息规律、与世无争);第二,定时有规律的动作锻炼;第三,心理暗示作用。正是这三者的综合作用,使气功锻炼者收强身健体的效果。对于前两个方面对身体的益处毋庸多言。对于第三个方面,心理暗示对于人体健康有重大影响,而且相信程度的坚定与不坚定,直接影响到健身强体效果的好与坏,这在生活中也有大量的事例。只是我们大部分法轮功练习者缺乏这方面的知识,不清楚而已。但是,李洪志对此是很清楚的。他在转法轮书中就举这一例:一个被蒙眼睛、不知自己手腕血管并没有被割开,将滴水声误以为是自己的血管在向外淌血,导致死亡。但是应该指出,这种心理暗示的作用随机性很大。而气功的健身强体尤其是在去病效果方面,随机性更大。这是由气功锻炼的特殊性决定的。气功的科学知识告诉我们,气功锻炼相对于其它各种健身去病的方法,它更强调自主性,即更强调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对动作的掌握和操作,入静时的把握及体察,都与练功者的自我把握能力有关,对心理暗示的信任程度更是因人而异。同样练一种功法,每个人收到的效果会因每个人的自我把握能力的不同而有很大区别,甚至还会出现相反的效果:不但不好转,反而更糟糕。即使对个人来讲,每一次锻炼后的感觉都不会一样。所以说气功的去病效果随机性就更大。也正因为如此,科学对于气功锻炼中有许多原理、机理方面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在科学昌明的今夫,科学对气功的基本锻炼方法,和所谓的练功境界,己经完全可以用现代科学知识加以说明,不论其随机性有多大,这里面根本不存在任何“超自然力量”,亦即是所谓“神的力量”在起作用。
这也正是我们在继承中国古老气功健身术时应该注意扬弃的糟粕。把古老气功术中渲染超自然力量的神秘外衣剥掉,用科学理念取而代之,吸取古老气功中的精华,用科学的态度让古老的气功术为人民的健身强体服务。这应该是每个从事气功科学研究和推广工作的气功工作者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然而情况的发展并不象我们希望的那样。现在回过头来看,在八十年代后期和九十年代初期,在一片气功热潮中,涌现出的不同气功门派的掌门大师门,无不都是利用了古老气功中确实存在的对人类有好处的成分,给信众们尝点甜头。又利用信众们对气功知识的缺乏和对健身强体的良好愿望,以及容易陷入的认识误区,在科学尚未能彻底弄清的气功健身强体的心理暗示作用上大做文章。采用各种现代科学名词,重新包装古老气功中的糟粕部分,大肆宣扬“超自然力量”,“特异功能”,“神通”,各自编造所谓独创的气功理论聚实际都是伪科学。自吹自擂,大造舆论,采用各种欺骗手段,神化自己,名利双收。李洪志编造的法轮功歪理邪说只是其中的集大成者而已。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李洪志是怎样利用心理暗示的诱导作用,编造“现代神话”的:
李洪志说练他的功、读他的书、照他的要求去做,成为他的真修弟子,就可以让你的身体达到“无病状态”。因为他有无边的“神通”,可以为你转化导致你生病的“业力”。而且他的“法身”、“法轮”同样具备他的神通,也可以为你去病。这显然是无法证实的谎言,目的在于神化自己。但你如果相信了,客观上使练习者精神上先有了一个支柱,即坚信自己的疾病有救了,因为遇到了神通广大的“佛”了。医学科学证明,患病者首先从思想上树立起战胜疾病的必胜信念,对于疾病的治疗作用是非常之大的。那么通过改正生活中的不良嗜好和习惯,定时规律地练习气功动作,相信李洪志能给自己治好病的心理暗示,对身体肯定有好处。而此时身体得到的好处,练习者己不认为这是自己通过树立战胜疾病的必胜信念,克服不良嗜好和习惯,以及坚持定时锻炼得到的,而误认为是李洪志及其“法轮”、“法身”的威力了。现在回头看,绝大部分练习者,误入“法轮功”的头几步;都是这样迈进去的。
练习者相信了,客观上起到了让病人在与疾病抗争中不要失去战胜疾病的信心,让身体在与疾病的斗争过程中逐渐增强抵抗力。但若身体抵抗力不足,就需要采取外部力量,如吃药打针等治疗手段,帮助人体内抗体战胜疾病。但是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恰恰排除了后者。这就是为什么练法轮功会死人的重要原因。因为这些死者都是迷信李洪志的邪说,在自身的抵抗力不足以抵抗住疾病对身体的侵害时,依然拒医拒药,导致延误病情,身体不支,最终死亡的。可悲的是,这些死者至今没有明白害死自己的凶手正是自己崇拜的师父李洪志。
李洪志最终还让修炼者明白“元神不死”说“人死只是肉体扔了,只是生命的一种转化形式”,让你放下生死,不怕死。这种不怕死的“道理”是盗用了佛教、道教、天主教的“灵魂不灭”的说法。正因为不是他“独创”的理论,尽管与马克思主义的无神论是对立的,但这是国家允许的、合法存在的宗教也有这种说法,所以接受起来并不困难。当练习者真正接受了这种观点,客观效果就是真的悟透了生死,不怕死。因为他迷信李洪志,相信死不了,更加增强了与疾病抗争的信心。医学科学的实践证明,患者真正具备了不怕死的健康心理,对于疾病的痊愈,有时确实会出现按常规理论难以解释的奇迹。这奇迹就更被李洪志利用来证实自己歪理邪说为事迹,并在广泛传播过程中变成了所谓的普遍现象。
由以上分析可见,有些练习者感到的身体好了的真正原因,并不是李洪志编造的“现代神话”中所宣扬的是他及其“法身”、“法轮”的“神通”给练习者转化“业力”的结果,而是练习者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中保持平和的心态,再通过定时的、有规律的气功动作锻炼和气功特有的“心理暗示”的综合作用的结果。这是用现代科学完全讲得清的原因。李洪志之所以要把现代科学已经说明白了的、怎样更好地发挥心理暗示作用的诱导方法,罩上神秘外衣,云里雾里地编造“现代神话”,大肆渲染并不存在的“神通”的作用,无非是为了神化自己,骗取信任,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罪恶目的。
那么为什么那么多的法轮功练习者都把自己身体好了的原因归功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呢?除了缺乏上述的气功科学知识之外,还存在一个“认识误区”的问题。反伪科学的勇士司马南指出的人们容易陷入的“三个认识误区”,很能说明问题。即:多数人都那么认为—从众的误区,领导都这么说(或科学家都这么说)一一从领导(权威)的误区,我亲眼所见—“眼见为实”的误区。法轮功练习者所说的“法轮功能治病”的认识误区也正是出在这三点上。第一,多数练习法轮功的人都这么说;第二,还有不少科学家、高层领导都这么说;第三,也是最关键的,自己亲眼看见周围不少病号确实都练好了,而且自己也感到身体好,这还会有假?所以始终接受不了别人批判说法轮功不能治病。
就以“眼见为实”为例,其实眼见并不一定“为实”。因为生活中常有这种情况.有时你看到的只是表面的现象,而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你并没有看到,你只是听到了别人对发生这种现象的解释,你就信以为真。再对别人说时,就称之为自己“亲眼所见”。把见到的现象和听到的解释混为一谈,笼统地称之为自己亲眼所见,这就是容易发生的“眼见为实”的认识误区。
“法轮功”练习者宣称的“法轮功能治病”的认识误区恰恰也是出在这里。通过看到周围练功的人身体好了和自己身体好转的感觉,就接受了李洪志编造的“现代神话”,承认并到处宣传是李洪志的法轮功治好了练功者的病。你其实只是看到别人或感觉到自己身体好了,这只是现象。你并没有看到李洪志及其“法身”、“法轮”怎样在给别人或自己转化“业力”,可是你却相信李洪志编造的是他的“神通”和“法身”、“法轮”给练习者治好了病,而且还以自己“亲眼所见”或“亲身经历”来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能治病作证,这不是认识的误区是什么?
我们不妨再进一步分析一下,如果真的存在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神通”,那么按照李洪志再三宣称的“只要你修炼,我的法身一管到底,保护你不出任何问题”,就不应该让那些坚决遵照他的指示办事、身体再难受也要“还业”,绝不就医服药的真修弟子死掉。可是这样的弟子死掉的悲剧太多了。被法轮功抛尸灭迹的四川法轮功痴迷者刘仁芳不又是一个血证吗?如此崇拜迷信李洪志,并积极响应李洪志在“经文”中的号召,亲自组织痴迷者共同进京“护法”的真修弟子,李洪志却没能做到对其“清理身体”达到“无病状态”,最终还是因练功前就患有的气管炎客死在京郊法轮功痴迷者的聚集地。李洪志及其“法身”、“法轮”的“神通”表现在哪里?这些死者从反面证明,他们练的还是气功。因为气功能健身强体,但不可能包治百病。练气功有时确实会发生一些效果,但不具有普遍性。如果你具有气功的科学知识,用科学的态度指导练功,并不拒医拒药,两者结合,就可以避免这种悲剧发生。遗憾的是,当时的法轮功练习者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下根本不可能认识到这点,全部陷入了认识的误区。他们都是李洪志的迷信者。当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周围时,不少人也是鼓励其拒医拒药,期盼李洪志“显灵”,可惜李洪志及其“法身”、“法轮”并不灵,糊里糊涂地成了李洪志的帮凶。
所以,我们要跳出认识的误区。透过现象看本质,健身强体效果的真正原因:是自己练习了气功的作用。而绝不是李洪志“法身”、“法轮”的“神通”。由此可见,揭露李洪志的法轮功根本不能治病的批判是完全正确的!
真正明白了自己祛病健身的真相之后,我真的感到后怕!过去我还以200万练习者只死1500多人,计算比例也比医院死人的比例小得多得多,来为法轮功鸣冤叫屈。现在看来,我们这些自称练法轮功身体好了的人只是侥幸而己。因为大部分练习者身体虽有病,但并不都是非常严重的病,通过气功锻炼确实能好转。个别重病人,由于气功治病确有特殊功效,身体康复了。但是,推而广之,所有的练习者一概拒医拒药,就造成了许许多多的痴迷者不治而亡的悲剧。这些血债必须算在李洪志头上,必须予以彻底清算!
如果不是政府依法取缔邪教法轮功,我们依然顽固地迷信李洪志,坚信他的歪理邪说,拒医拒药导致死亡的结局在等着我们每一个痴迷者。因为你不可能不生病,你不可能将自己得的所有病都能拒医拒药抗过去!那还不是痴迷一个死一个,这将是一个什么比例?百分之百!不可怕吗?!
我们的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教育挽救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真是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是对曾经迷信法轮功的大多数练习者的生命负责!是对他们的家庭和所有亲人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