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育政策非“一胎化” 各地方可微调不断完善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15日电 国家人口和计生委政策法规司司长于学军强调,中国现行的生育政策不是一刀切,也不是“一胎化”,地区、城乡以及民族的不同,生育政策都有所区别。各地方的生育政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整体稳定的基础上微调,进行不断完善。
  据央视新闻联播报道,目前,中国已经进入了低生育水平国家的行列,从上世纪70年代的每对夫妇生育5.8个孩子下降到了1.8个。但是由于人口基数大,预计今后中国每年还将净增人口800万到1000万,总人口在本世纪30年代中期将达到最高的15亿。国家人口战略研究的结果认为,未来30年是确保低生育水平稳定、实现人口由缓慢增长到零增长的关键时期。在“十一五”期间,中国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放松或者收紧生育政策都不可取。
  于学军介绍称,不放松是因为“十一五”期间,中国正面临着一个小的生育高峰,另外前几年,一些地方对生育条例做了一些调整,使更多的人可以生两胎,但是中国的生育政策也不会收紧,因为收紧会带来结构性问题,给今后带来新的困难。
  新华网的报道也指出,中国低生育水平面临着反弹的现实风险。 当前,一些地区的人口生育水平已经不同程度地出现反弹。局部地区超生现象严重。主要原因,一是部分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放开二胎”的传闻,加大了计划生育的难度,引起基层干部和群众的误解。
  二是政策内出生人口明显增加。受年龄结构的影响,中国目前正经历一个人口出生小高峰。同时,在部分地区,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独生子女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会使政策内的总和生育率有所提高。
  三是部分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同志对低生育水平盲目乐观,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下降,出现投入严重不足、机构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导致一些地区工作滑坡。
  四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力度不够,现有的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标准偏低、各项优先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
  五是目前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构和人员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能完全满足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需求。报道称,正是由于上述情况,今后一个时期必须进一步稳定来之不易的低生育水平,并在此基础上研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政策措施,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