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武夷山一家医院不堪医闹停业7天

来源:东南快报

  昨日上午,已有5个月身孕的李女士来到武夷山妇幼保健院检查身体。自从怀孕后,她一直在该医院定期检查。但这一次,她找遍了整个医院,除了一名清洁工外,没有找到一个医生。她甚至没有见到一个病人。
  原来,本月7日起至今,这家医院因不堪“医闹”困扰,已闭门谢客,原住院病人也全部转院了。武夷山市有关部门已经介入协调多日,但仍无结果。武夷山市城关派出所的一位警员向记者表示,在这起“医闹”事件中,估计有“职业医闹”参与,但他们尚未掌握相关证据。
  目前,武夷山市有关部门正协调处理此事。

  花圈堵门医患迁出
  昨天上午10点,记者来到武夷山妇幼保健院。只见门口摆着两个花圈,上面写着“还我后代,还我年幼生命!”字样,花圈下摆着3个酒瓶,上面插着几炷香,从打开的大门进去,地面全都是残留的鞭炮,以及尚未烧完的纸钱。
  一台冰箱摆在医院大堂的正中央,冰箱的冷冻层摆放这一个血包,据称,这就是胎死腹中的婴儿。记者在医院里四处走走,发现里面空无一人。
  半个多小时后,医院里来了一个穿着白衣服的大姐。她说自己是医院的清洁工,如今的工作是每天来医院清理成堆的垃圾。对于医院关门的原因,她不愿多透露。
  此时一个腆着肚子的孕妇来到医院,但是她怎么也找不到一位医生,据这位李女士介绍,她自从知道怀孕后,就一直在这家医院检查,现在已经5个月了。“以前都是这里的同一个医生给我检查的,现在想转院都很困难了!”李女士感到有点迷惘。
  随后,又有两位患者来到医院,他们遇到了和李女士同样的尴尬。
  当记者随后走出医院时,发现大门口来了两名警察。他们说自己是公安局派到医院的,任务是防止有人来闹事。
  医院旁边的一家杂货店老板告诉记者,这一切,都是“医闹”闹成的结果。7月7日,一帮人突然堵在医院门口,还运来两个花圈。其中一些人在医院里放鞭炮烧纸钱,弄得来就诊的人都不敢进医院,医生也不敢出来。随后,医院里的病人纷纷搬了出去。第二天,整个医院里一个医生都没了。医院就这样关了门。
  据武夷山医疗系统的工作人员介绍,武夷山市只有一家妇幼保健院。这家医院在儿童和孕妇诊治方面评价不错,全市怀孕妇女有八成以上到这家医院检查以及生产。此外,还有全市儿童的身体检查,都定点选择在这家医院。如今,这些工作只能由其他医院来承担,给就诊者带来许多不便。

  产妇子宫被切家属不解
  在该医院的大门附近,记者正要采访一名男子。没想到该男子得知记者身份后说,他就是这起“医闹”事故的当事人。
  男子名叫范福(根据其要求用化名),家住武夷山市郊区。7月5日,他带着妻子来到武夷山妇幼保健院做产前检查。当时其妻子怀孕超过10个月,预产期已经过了近一个星期。医生检查后发现婴儿脐带绕颈两周,并且羊水过多,于是安排产妇住院检查。
  范福说,5日上午,妻子做了b超检查后,医生表示胎儿心跳有点慢,每分钟只有78次,要立即打点滴治疗,于是从上午9点开始输液到中午,其中又做了三次b超检查。上午11点左右,在最后一次b超检查后,医生告诉他,胎儿可能已经死亡了。
  范福说一听到医生的话他就呆了,但也没有激动,就问医生能否保住大人,医生表示大人的安全没问题,并向他们建议说,需要进行手术,把胎儿取出来,并安排他们下午来医院。
  下午,范福带着妻子来到医院做手术。一位姓曾的院长接待了他们,并建议他们暂时不需要做手术,既然孩子已经死了,过两天死婴自然就会分娩下来。
  回到家里,范福想到死婴在妻子的肚子呆两天,可能会影响妻子的身体,于是再次要求医院进行手术,但遭到院方拒绝,院方保证死婴会自动生下来。
  6日上午,妻子开始腹痛,范福迅速将其送到医院,医生随即对其妻子进行手术。上午9时,手术室传出消息,死婴已经分娩出来了,并表示孕妇在缝合,很快就能出来。
  但一直等到下午2时多,范福却未见妻子从手术室里出来。期间,他看见医生往里面送了3次总量1800毫升的血浆。随后,他妻子被转往武夷山市立医院抢救,生命一度垂危。后来他才知道,原来妻子在引产时子宫破裂无法收缩,最终医生将子宫全部切除。
  “子宫切了,以后就没法生孩子了!”承受丧子之痛又险遭丧妻的范福感到十分气愤,当时医院信誓旦旦地保证大人没事,却出了这样的结果,导致妻子终身不育,责任全在医院。于是他找来亲属,围住医院,不让医院营业。

  政府组织协调公安介入
  由于医院停业,整个武夷山市妇幼保健院空无一人,记者无法找到医院有关领导。
  在武夷山市,记者经过多方努力找到该院院长曾巧灵的一位朋友,希望通过她能采访到曾巧灵。可这位朋友问过曾后表示,曾院长这几日因为协调处理此事,已经身心俱疲,不愿接受采访。记者拨打曾院长的手机,发现对方已经关机。
  武夷山市分管医疗的宣传部长郑春告诉记者,该市政府已经组织卫生局、医院以及公安部门介入处理此事。本来政府部门希望患者能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解决,可是患者家属根本不理会,还召集村民对医院进行围堵,导致医院被迫停业。为了不使矛盾激化,在政府部门协调下,医院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和孕妇的家属进行协商,医院除了负责相关的医疗费用外,还打算给予一定的补助,可是家属并不满足。目前协商仍将继续。

  随机调查20名市民11人说会“闹” 医闹事件屡发 当地政府伤透脑筋
  昨日,记者在武夷山市街头随机对20名市民进行调查,有11名市民认为如果自己遇到类似事件,也会采取闹。只有4人认为,还是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来争取合法权益。
  一名姓许的受访者说,妇幼保健医院已经是第二次出现这种状况,公家医院总是要上班的,群众围着总要解决的,一般情况下都是医院妥协。其实武夷山这个地方有个传统,如果有人出事了,一家的亲戚朋友都会出来帮忙,特别是在发生医疗纠纷的时候,大家都很团结。就在前不久,一名老汉由于车祸,肠子都被撞了出来,抢救车到现场时伤者已经奄奄一息,后来老汉死在医院里,家属及朋友等几十人围在医院门口,最后医院方面拿出16万元才了事。

  警方:估计有职业“医闹”参与
  在采访中,武夷山市公安局分管宣传的一名杨姓警官表示,像这样因医疗纠纷引发的“医闹”,在武夷山的确并不是第一次,针对这样的情况,警方只能控制现场,不让恶性事件发生。具体纠纷,只能由医患双方自己协调。
  而武夷山市城关派出所的一位警员向记者表示,在这起“医闹”事件中,他们估计有“职业医闹”参与,但目前他们尚未掌握相关证据。

  官员:对待“医闹”目前只能靠安抚
  分管医疗的武夷山市宣传部长郑春表示,对于一次又一次的“医闹”事件,政府也是伤透脑筋,要求患者方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是根本不奏效,患者大都采取这样的过激行动。作为当地政府,在一般的时候,都只能采取安抚的手段,对患者作出补偿,争取息事宁人。
  但政府这样的态度是否会助长“医闹”之风,郑部长表示,这只是暂时性的,目前武夷山市政府对此事高度关注,市里正对解决“医闹”问题展开商讨,希望在近期能拿出具体方案,由各部门协同,解决“医闹”问题。

  医患两败俱伤和职能部门的尴尬
  一名产妇在武夷山市妇幼保健院发生了意外。目前,还不知道事件真相,不知道医院该负多大责任,但是我们同情这名不幸的产妇,我们也相信,对于医院,对于产妇和家属来说都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
  产妇的家属认为,该产妇子宫切除,造成终身不育的责任在医院,所以他们冷静不下来,常人可以理解。但是,凡事都有个“度”,过“度”了,事件双方的损失都在加大,而且连累了许多无辜的患者。即使医院在产妇就诊的问题上确实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家属讨公道也要走合法的渠道,如此大闹实是不该:因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要有专门机构鉴定,还有法律途径……
  虽然如此,家属一“闹”,医院就只有停业这一条路吗?既然悲剧已经发生,如何面对事件,做好善后工作是关键。但是,事件的延续也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堂堂一家公立医院,被产妇家属、亲友“闹”得关门停业了!
  “闹”了多大的动静,居然让医院停业?我们目前没有看到,但是我们知道,住在该医院的患者,不得不转院了。在新的医院,他们不得不重新检查、办理各种手续;还有许多患者要就医,这家妇幼专业医院停业,他们不得不另寻他处;还有医院的损失,产妇家属、亲友的时间……
  此外,我们还有一个疑问:当地相关职能部门都介入了,事件咋还是一步步发展到了现在。该市的政府官员说?熏“我们除了妥协,还能有什么办法?”
  冷静些,冷静些!事件发展到今天,两败俱伤已经成定局。我们希望事件不要再扩大了。家属不要冲动,医院要反思,要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改善服务;更重要的是,相关职能部门不能束手无策啊,要知道,困难与解决困难的办法是同时产生的,要知道,法律对每一个公民都是公平的。

  相关链接
  《广州日报》2006年12月16日报道:因为不堪医闹寻衅滋事,为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的安全,深圳某医院为全体医生和护士分发钢盔,全体人员戴钢盔上班防医闹。
  《东方早报》报道:2007年1月,上海闵行公安分局莘庄派出所选调专管民警和治安联防队员直接派驻到医院,保护医务人员以及就医病人的财产安全。
  派驻民警的主要职能是:及时配合医疗机构防盗、对医院保安进行业务指导、防“职业医闹”寻衅滋事。民警进驻后,医院的失窃、斗殴等治安及刑事案件大大减少。
  《大连晚报》报道:3月23日,大连市派民警进驻该市三院、市友谊医院、市中医医院、大连大学中山附属医院等重点医院防治医闹。对在医院寻衅滋事,故意损坏医院公私财物,抢夺?穴隐匿、毁坏?雪病例资料,非法占据或冲击办公诊疗场所,在医院内拉横幅、张贴大字报、散发传单、泼撒秽物、设灵堂等影响门诊、病房正常的就医环境,抢夺尸体移放殡仪馆,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滞留、弃留医院,围堵医院大门和诊疗场所,限制人员和车辆出入,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九种“医闹”行为,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报记者 张志宏 孙韬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