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邪教斗争的再思索

[内容提要] 文章分析了国内邪教产生的五个主要原因:一是长期以来面向群众的思想工作和政治宣传处于相对弱化;二是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体制发生重大转变的关键时期,部分群众因此萌生的心理失衡;三是客观存在于当今社会中的腐败现象所存在的负面影响;四是迅速发展变化的社会环境和特定的时域给国外各种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的渗透侵入提供了可能性;五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伪气功和伪科学的流行,为邪教毒种的形成提供了温床。由此提出“如何对症下药的剖析邪教得以滋生和扩展的社会土壤,是今后加强预防机制和剔除邪教生存条件的重要前提”,并指出在这方面需要注意的两个要点。继而提出三个有效的运作措施:一是加强对国内外各种邪教组织的揭露,批驳邪教组织散布的谬论,提高人们精神上的预防辨别能力;二是发挥和借助传统宗教团体的抗邪教能力和反邪教的积极性;三是重视社区文化建设,全力分化挽救邪教组织的参加者,以此抵制和铲除邪教滋生的社会土壤。
[关键词] 邪教 原因 法轮功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江泽民总书记深刻地阐明了“三个代表”要求的思想内涵和重要意义,其中提到了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具体就是指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他进一步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文化在我国已经居于主导地位。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社会上还存在一些带有迷信、愚昧、颓废、庸俗等色彩的落后文化,甚至还存在一些腐蚀人们的精神世界、危害社会主义事业的腐朽文化。要通过完善政策和制度,加强教育和管理,移风易俗,努力改造落后的文化,努力防止和坚决抵制腐朽文化和各种错误思想观点对人们的侵蚀,逐步缩小和剔除它们借以滋生的土壤。”
若从性质和特征上讲,曾一度肆虐于神州大地,目前流毒余孽尚存的我国最大邪教组织“法轮功”,就属于腐蚀和毒化人们精神世界,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社会安定秩序的腐朽文化。在1999年7月22日政府采取断然措施,正式取缔这一邪教组织,为社会除去这一大精神毒瘤;尤其是2001年1月23日部分“法轮功”痴迷者在天安门集体自焚事件之后,广大群众对邪教的反社会、反人性的罪恶本质及危害性有了直观而又具体的认识。如何抵制邪教,清除其滋生的社会土壤,成为我们在新时期中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
笔者在与社会各界人士接触过程中,发现人们普遍对此现象感到疑惑不解,即为何在我国国民经济增长长期保持在稳定发展的水平,人们生活质量普遍得到提高的时期,却会突然冒出“法轮功”这样的邪教?而且这样一个邪教组织还能一度迷惑住数百万之多的信徒,以致在规模上成为20世纪世界五大邪教之首?其实,这个问题涉及到邪教在我国社会条件下产生的具体原因。本人认为,国内邪教的产生与以下因素相关:1、长期以来面向群众的思想工作和政治宣传处于相对弱化。这无意中给类似“法轮功”这样的邪教提供了可乘之机,与我们争夺群众。
2、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经济体制发生重大转变的关键时期,部分群众因此萌生的心理失衡。
由此可能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并会给邪教组织兜售它们那些带有强烈反社会性的歪理邪说提供潜在的受众市场。
3、客观存在于当今社会中的腐败现象所存在的负面影响。
这种影响不仅会使社会道德观念水准下移,还会让长期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意识形态及正面的舆论宣传难以全方位地发挥其固有的优势。
4、迅速发展变化的社会环境和特定的时域给国外各种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的渗透侵入提供了可能性。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尤其是国际互联网络体系的不断扩大,形形色色的邪教、巫术迷信活动都会泥沙俱下地在我国露头,境外腐朽文化的渗入对国内邪教的萌生具有示范性的作用。
5、20世纪90年代以来伪气功和伪科学的流行,为邪教毒种的形成提供了合适的温床。
由于在新形势下,我国确实存在着信仰危机和个人理想信念失落的问题,为填补精神空虚和信仰匮乏造成的空洞,不少地方除了出现各种宗教、民间信仰快速发展的势头之外,同时邪教和各种迷信、巫术活动沉渣泛起,“法轮功”就是其中最为典型的一个邪教组织。
笔者以为,在前阶段反邪教斗争取得较大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反思,既可有利于巩固成绩,也可为进一步将反“法轮功”及各种邪教的斗争推向更深入的层面。从这个意义上讲,如何对症下药地来剖析邪教得以滋生和扩展的社会土壤,是今后加强预防机制和剔除邪教生存条件的重要前提。这方面有两点值得注意:1、当今社会的失范现象严重与道德重建的强烈呼求,给各种邪教组织的创造者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
他们大多以社会拯救者的形象来迷惑世人,并提出一些蛊惑人心、貌似正义的口号,以迎合社会公众的这部分需求。“法轮功”邪教教主李洪志就是钻了这方面的空子,他提出所谓的“真、善、忍”,对不明其邪教真相的受骗群众而言,确实有着不小的号召力,有的“法轮功”练习者在觉悟后表示,自己当初参加该邪教活动时,还真的以为自己是在干好事,做正派人。这表明,他们对李洪志兜售的似是而非的歪理邪说,除了辨识能力不强之外,更主要的还是将其谬说当作纠治当今种种社会弊端的“良药”,并想当然地以为李洪志所炮制的“法轮大法”能够解决现代化社会引发的道德危机。从某种程度上讲,面对20世纪中叶以来,尤其是90年代后这种普遍存在于社会民众中的文明焦虑和对社会失范现状的不满,以及由此引起的对传统美德的强烈渴望,各种中外邪教应运而生,最能装饰其门面的当然应是社会紧缺的道德构建主张,这也是各种邪教教主以此招徕信众的主要法宝。李洪志正是竭力利用这种社会集体意识所产生的无形而又巨大的效应,打着倡兴人类社会珍视的传统美德的旗号,用把信众带到更高层次作诱饵,借批判现代社会种种弊病来激发追随者的共鸣,为其邪教组织的反社会主张和行动奠定思想基础。
由此可见,在向来重视伦理教化的我国,邪教势力完全可以通过利用人们对道德的呼唤来兴风作浪,达到其不可告人的诡密目的。我们在强调德治,大力提倡发展社会主义新风尚,加大惩治社会腐败现象,以满足广大人民对重构社会道德需求的同时,尤需警惕那些别有用心的、带有明显反社会性质的极端思想或言论出笼,例如李洪志将地球形容成宇宙垃圾站,把人类社会描绘得一片漆黑,并兜售“末世论”之类的歪论谬说,惟有在它们初露端倪之际,即将其扼灭,以防止和抵制这些反社会的观点侵蚀人们,才能在今后有效地杜绝类似“法轮功”这样的邪教再度出现。
2、社会民众对信仰的需求和传统宗教吸引力的下降,给邪教的滋生打开了方便之门。
宗教信仰是普遍的社会现象,它能较大程度地满足人们的心理需求,如人们心理上所具有的文化归属感,和对团体的依赖感,在集体中产生的安全感和成员间彼此沟通后产生的愉悦感等。无可否认,任何形式的宗教信仰团体组织都能满足人们在这方面的情感需求,凡持有某种信仰的人,都会在对宗教的皈依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心理归宿。如周恩来所说:“只要人们还有一些不能从思想上解释和解决的问题,就难免会有宗教信仰现象。有的信仰具有宗教形式。有的信仰没有宗教形式。按照唯物论的观点,当社会上还没有发展到使宗教赖以存在的条件完全消失的时候,宗教是会存在的。”因此,他明确指出:“信仰宗教的人,不仅现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有,就是将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是不是就完全没有了?现在还不能说得那么死。”虽然邪教不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宗教,它只是新兴宗教运动发展中的极端类型,就其本质和特征而言,其反社会和反人类的行径更不能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接触或见闻的传统宗教同日而语,应纳入社会所禁绝的“另类”。但这种在人类社会肌体上赘生出来的疣物,甚或是毒瘤,毕竟也存在着信仰上的特征。唯其如此,它才对被蒙蔽的受众产生吸引力,更会令一些人在接受该邪教后逐步陷入痴迷状况而难以自拔。
令人遗憾的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动,一方面,理想和信念的失落,使人们增加了这种心理需求;另一方面,传统宗教却又不可避免地受到社会世俗化的侵蚀,在社会物质文明迅速发展、社会观念急剧变更的当今时代,许多传统的价值观念和宗教教义显得苍白无力和无法适应,因而在争夺信仰者的心灵阵地上,它们不得不向大量涌现的新兴宗教拱手让出地盘,其中在抢夺人心的战斗中斩获实利的不乏一些邪教组织。“法轮功”邪教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发展得相当迅猛,与社会心理上的从众效应有关,更与相当部分群众中有着满足信仰需求,以及有的传统宗教文化缺乏吸引力有关。若是在传统宗教文化背景深厚之地,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如在我国广大的西北地区,凡在伊斯兰教文化覆盖的穆斯林群众聚居区域,“法轮功”邪教根本无立锥之地。反过来,在各种民间信仰芜杂、传统宗教信仰基础相对薄弱的地区,各类邪教会像野草一般滋生蔓延。有的甚至会打着传统宗教的旗号来招摇撞骗,掩盖其邪教的实质。湖北省郧西县马鞍乡在20世纪90 年代曾发生过1500多名“基督徒”冲击乡政府,围攻党政干部,打伤公安人员,抢夺枪支的恶性事件,起因是他们的活动受到政府的取缔。这些所谓的“基督徒”,捧读的经典不是《圣经》,而是道教尊奉的《道德经》,一些“传道中坚”则多由劳教释放人员或流氓地痞充任,教内的淫乱现象也很严重。这种冒借传统宗教之名,行迷信腐化活动之实的邪教组织,理所当然地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依法取缔。以上说明,传统宗教和邪教二者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和此消彼长的相克关系。一般来说,传统宗教界人士基本上对邪教组织保持着高度自觉的警惕性和坚决的拒斥态度,如最早指斥“法轮功”为邪教的,正是中国佛教界。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傅铁山主教指出,邪教所表现出的一切恶性,都使它与传统宗教水火不容。因此,从宗教的角度揭露和认识邪教的丑恶面目,对唤醒群众提防以“宗教”形式出现的各种邪教的危害,是十分有意义的。
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抵制和铲除邪教滋生的社会土壤?笔者以为,可通过下述几方面来运作:1、加强对国内外各种邪教组织的揭露,包括剖析邪教组织所具有的特征,批驳邪教组织散布的谬论,提高人民群众在精神上的预防辨识能力。
在反邪教的宣传中除了介绍正确的科学知识和世界观外,同时还可辅之以一些人文知识,帮助群众了解传统宗教和邪教的原则区别。
2、发挥和借助传统宗教团体的抗邪教能力和反邪教的积极性。
正信与邪教在信仰和主张、活动上的泾渭分明及互斥性,使传统宗教抗御邪教的自觉性特别强,从而成为人类社会解除共同威胁和剜除社会毒瘤的重要力量。世界上最早问世的反邪教法律出现于天主教传统雄厚的法国,绝非偶然。我国在打击邪教的同时,如何倚重传统宗教这支方面军,也应是党在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新需要和重要内容。
3、重视社区文化的建设,全力分化挽救邪教组织的参加者。
在用法律武器惩办邪教组织的首要和中坚骨干分子之同时,社会基层组织人员要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说疏导工作,以团结教育大多数受骗的群众。在全国从中央到地方已成立各种群众性反邪教组织的基础上,可再形成一支由有关方面人员组织的专业化程度甚高的反邪教队伍,从不同的层面切入和开展全方位的反邪教斗争,利用传媒、社区、学校等各个宣传阵地,向社会上以“法轮功”为代表的各种邪教组织进行声势浩大而又持久的舆论攻势,让反邪教的共识在全社会深入人心,使形形色色的罪恶邪教在社会上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