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几点思考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与世界各国经济、文化交往日渐频繁,宗教方面对外交往亦日益增加,境外敌对势力加紧了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的活动。因此,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是宗教工作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一、“境外宗教渗透”的内涵境外宗教渗透是指境外团体、组织和个人利用宗教从事的各种违反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活动和宣传。主要有两方面的情况:一是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作为渗透的工具,打着宗教旗号颠覆我国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二是企图控制我国的宗教团体和干涉我国宗教事务,在我国境内建立宗教组织和活动据点、发展教徒。这两种情况有时也相互交叉。境外利用宗教的渗透活动渠道越来越多,手段层出不穷,花样翻新,他们的手段,有公开的,但更多是秘密的。
渗透的实质,是要颠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我国统一的事业,控制我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宗教团体之间的友好往来不是宗教渗透。
二、境外势力利用宗教的渗透手段1.利用广播电视进行“空中传教”。一些国家的卫星电视节目有针对中国的汉语和多种少数民族语言的固定传教节目;欧美一些宗教组织的电台中用汉语广播直接传达宗教指令,操纵我国的地下宗教势力;从香港、马尼拉到汉城的半月形地带约有30个广播电台有针对中国大陆的宗教节目。这些媒体宣扬“美国富强因为是基督教国家”、“基督教超越国家、民族界限”,全世界都要接受上帝的福音;歪曲中国宗教状况,攻击我国没有宗教自由;攻击中国政府“迫害宗教”;孤立地引用“听神的,不听人的”经文,鼓动信徒对抗国家政策法令。
2.通过国际邮政邮寄宗教经书、书刊、音像制品;或通过陆路和水路走私大宗宗教宣传品等进入中国大陆,甚至在中国内地建地下工厂私自印刷传教书籍,制造宗教活动用品。近些年,各地海关截获大宗宗教宣传品的事件经常发生。而境外的类似活动至今势头未减。其中很多宗教宣传品直接攻击我社会主义制度,攻击我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方针。
3.利用来华旅游、探亲、访友之机私自到地方教会或教徒聚会点传教、布道,寻找、恢复以前地方教会对国外教会的隶属关系,并进而发展教徒。4.以提供用于修建教堂、印制经书以及解决生活困难的经费,拉拢我教会人员,培植代理人。有的境外宗教势力以扶贫、开发西部、经济捐助等多种方式来建立并扩大活动据点。
4.非法在我国内地举办神学班、地下神学学校。近些年,一些境外基督教教会组织在我国内地私自开办多期“信徒培训班”和“科学班”,培训许多人员。结业后,这些人则分散派往各地进行所谓“开荒布道”发展教徒,秘密建立非法宗教组织和聚会点。
5.利用与我进行经济、贸易、技术合作之便进行传教。随着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有宗教背景的外商、港商、台商到中国大陆投资建厂越来越多,甚至有的境外宗教组织直接在中国大陆投资。由此带来的企业布道、传教的情况进一步突出。他们往往在企业内非法设立宗教聚会场所,讲经布道。有的外商企业以安排好工种为条件,诱导中方员工信教,发展教徒。有的将公司作为中转站,向内地偷运宗教宣传品。
6.利用慈善事业布道传教。如通过医疗、助学、扶贫、救灾的活动,以经济资助换取宗教影响的扩大。如美国一个基督教徒医疗队到我内地某地农村从事义诊活动,每给一个人看病,就给病人贴上一张“上帝爱你”的标签,并发一张印有《圣经》语录的名片。有的国外教会通过提供救灾捐款要求国内有关方面为其提供媒体宣传。
7.利用文化、教育和学术交流的途径进行传教活动。受西方反华政治势力支持的传教团体常常派遣一些人员以教师、学生、专家等各种名义进入我国进行传教活动,其中包括潜逃到外国的民运分子。在文化、学术、教育、出版等各方面提出了“文化宣教”口号,竭力扩大其思想影响。非法招收宗教留学生、拉拢我出国探亲、朝觐、经商等人员入教。在中外教育、科研合作领域,他们以讲学、学术交流为名,打着合作研究的旗号,通过资助经费等手段,潜移默化对中国学生、科研人员施加宗教政治影响,甚至暗中搜集我国宗教和其他方面的情报。
8.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教。国际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网上传教提供了十分快捷而又很难控制的便利条件。据统计,当前具有浓厚宗教色彩的中文网站大约就有1500多个,多数为天主教、基督教的网站。其中一些网站、网页已经成为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的重要渠道之一。
三、采取有效措施抵御渗透第一,不断增强我国抵御渗透的实力。渗透和反渗透的斗争是长期和复杂的,因此,要有长期的坚持不懈地进行斗争的思想准备。把我们自己的事情办好,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搞好改革开放,不断增强我国的经济政治实力,努力实现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从而逐步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扩大对世界政治文化的影响。从长远上看,只有在我国现代化的进程中,高度重视思想文化工作,弘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高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旗帜,不断发展先进的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世界,全面提高民族素质,才能更为有效地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第二,党政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渗透”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正确处理扩大开放和抵御渗透的关系。不少党政干部由于对宗教问题了解不够,或者自己不分管宗教工作,片面认为抵御渗透问题是统战、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事。不善于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渗透,对境外宗教渗透的危害性严重性估计不足,掉以轻心,甚至不闻不问。还有一些同志由于情况不明,政策界限把握不准,对什么是正常的对外宗教交往和宗教渗透的界限划分不清,致使把宗教方面的友好交往也视为渗透。要逐步克服上述两种偏向。
第三,扩大宣传教育,增强反渗透意识和抵制能力。特别是宗教、教育、文化等部门,应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反渗透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反渗透反“西化”的意识。各级宗教事务部门,要加强对宗教组织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教育,使之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尊心,增强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方针的信念,增强识别正常宗教往来与披着宗教外衣搞渗透活动的能力。
第四,建立反渗透网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宗教事务部门要掌握好政策,管理好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帮助和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对外接待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简称《活动管理规定》),不接受境外宗教组织提供的以渗透为目的的捐赠、援助和出访邀请。对境外宗教界提供的无条件纯属宗教习惯的大宗捐赠,也要按规定报批之后才能接受;钱物的使用还必须接受宗教事务部门的监督。宗教事务部门要十分慎重地审批、周密地处理宗教涉外事务。公安、安全部门要依法制止和打击渗透活动。特别是要密切地注意和及时制止与境外宗教渗透势力有联系的非法宗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场所以及非法传教人员的活动。海关、新闻出版部门要切实制止境外宗教渗透势力的宗教书刊、音像制品入境。作为文化交流的境外宗教宣传品,在入关时必须先经政府宗教事务局审批。出版发行涉及宗教内容的图书、音像制品,事先要征求政府宗教事务局的意见。教育部门在审批涉及宗教的出国留学人员时要严格把关,并要征得政府宗教事务局的同意。宗教方面的对外学术交流也要警惕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我国有关部门制定了许多法规,诸如《涉外人员守则》、《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接触交往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等,应对干部群众广泛进行这方面的教育。
第五,对我境内的外国人应广泛宣传我国有关宗教的政策和法规,特别是《活动管理规定》。要用该规定规范我境内外国人的宗教活动。符合规定的,要给予保护。违反规定的,要视具体情况加以处理。应该看到,国外大多数的信教群众和宗教组织对我国是友好的。在具体的宗教交往中,必须把国际间宗教方面的正常交往同宗教渗透区别开来;把一些海外信徒由于不了解我国的情况和政策而产生的错误认识和言行同境外势力有目的的活动区分开来。注意划清宗教方面的正常国际交往与宗教渗透的界限。对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活动,既要努力作到心中有数,也不能草木皆兵。
第六,对外工作也要重视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宗教的基本政策。要注意做好有关国家的工作,削弱境外分裂势力利用宗教对这些国家的影响。例如可充分利用上海合作组织的机制,联合中亚各国共同遏制我境外“三股势力”的罪恶活动等。同时主动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交往。加大我国宗教的对外宣传工作和宗教文化学术国际交流。多派宗教访问团、宗教文化访问团、宗教学术研究组织和人员出国访问;充分利用对外报刊、广播、电视等手段;运用具体生动的形式广泛宣传我国的宗教文化、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状况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及法规。有选择地邀请国外宗教团体和有权威地位的宗教人士,甚至对我有偏见的宗教人士来华访问,让他们亲自感受、了解中国宗教方面的真实情况,以便澄清事实,批驳谎言,逐步削弱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的社会基础。
第七,针对信息化社会的特点,及早研究和制定如何解决好互联网上的宗教渗透问题。国家宗教工作部门应尽快与中国互联网组织联合加大对宗教网站的监控力度。过滤境外宗教网站的不良信息;对未经批准的国内宗教网站应及时依法清除;加强对国内经批准的宗教网站的规范管理并引导他们依法从事;国家应开办权威性的又贴近大众的有关网站作为正面宣传我国宗教状况的阵地。
第八,较大幅度地增加抵御渗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投人,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渗透之所以处于强势,是因为他们有强大的经济实力。而我们用于这方面的财力则十分有限。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战略上考虑,必须加大经济投人、创造较好的抵御宗教渗透的物质条件。特别要帮助宗教界解决好自养的问题。宗教团体、宗教工作部门的工作条件也应进一步改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没有较强的经济力量作为后盾,开展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工作将是十分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