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反邪教运动(下)

作者:杰弗里·海丁 耿耿 来源:科学与无神论

the anti-cult movement in america


反邪教运动对立法的影响力。
反邪教运动把最初的目光从上帝之子扩展到所有的新膜拜团体、邪教组织,并开始寻求立法工作的支持。早在1974年,忧心的家长说服加州参议院儿童和青年委员会主席、国会参议员召集“邪教对今天的青年人的影响”听证会。从70年代到80年代初期,关于反邪教法规的争论,推动和说服立法工作者提出了许多处理邪教活动的法案。某些法案提议在解除程序进行期间,允许并认可家长和家庭作为邪教成员的保护者和监督者。在其他方面,反邪教人士还探寻对“非传统宗教团体”约束和加强管理的规定,这些规定强制非传统宗教团体在允许潜在的信徒参加组织之前,必须对该团体全面曝光并把其信条和活动内容告诉大众。还有一些人主张以公益信托和非宗教慈善团体的法规,指导和处置与真正的宗教对峙的邪教团体。
关于邪教问题的立法工作经历了10年努力,花费昂贵但成效很低。各种法案被压倒性的击败,大多数根本没有进入立法委员会的报告。仅有一例关于确认邪教成员的保护人的提案通过了立法程序的投票,并且放在了政府官员的桌子上等待批准。但该法案两次遭到纽约当局的否决。

邪教案件的法庭诉讼。
法院是处置邪教问题以及家长们申诉冤屈的最后阵地。家长们一直在探询获得法院指令而监护自己已加入邪教孩子的可能性。在一些家长获得对子女的监护权的同时,大多数法院以监护权“为保护残疾人或老年人而制定,此案不适用该法律”为由,拒绝了家长的请求。法院的拒绝直接导致了为拓宽监护权适用对象而进行的立法努力的失败。然而,即便反邪教运动在法院找到了补偿的机会,在解除程序中跑掉的邪教成员以“诱骗罪”把他们的亲属告上法庭,最终,原告也没有受到法庭的偏袒,此案被认为是家庭争吵。
诉讼被法院驳回后双方转向民事法庭,邪教成员赢了一些案子。1977年,一起共同起诉案涉及若干解除程序工作人员;在一些较次要的诉讼中,邪教个人成员起诉他们的解除程序和转化教育者,法庭判罚了赔偿金,虽然大多数判罚最终并没有实际执行。
由于很少胜诉,诉讼邪教的案子只得递交到较低级别的法院,那里的陪审团倾向于支持家长,并相信经历了解除程序的前邪教成员的证词。以下是法院关于邪教问题诉讼的一些判决:强制关闭一些反邪教机构和设施;法院指令作让步,反对各界反邪教领袖更积极的参加解除程序及其他反邪教活动;通过集体诉讼判决,免除“解除邪教精神控制程序的机构”作为特殊优惠的团体;驱散从事转化教育的个体工作者,解除个人参与解除程序工作,并在民事诉讼中耗尽财政资源。
反邪教运动在民事法庭诉讼中很少成功。在较低层次的法院,大多数案例被判罚赔偿金;分析表明,如此多的官司消耗了反邪教运动大量的时间和财政资源,给出庭辩护以致命的打击。虽然这笔经费不用大多数家长承担,但打官司耗尽了反邪教运动的资源并增加了解除程序的成本。公众对反邪教运动的信任遭遇危机。

理性的反邪教运动。
反邪教运动需要把单纯由家长群体关心的家庭和宗教话题转变为公众和社会长期关注的问题;把邪教对个人的伤害、对家庭或家族产生的影响转变为整个社会关注邪教问题、警惕邪教潜在危险的氛围。家长团体很快地了解到,仅仅为了实现这一转变,他们必须影响法院或立法机构;因为这两个机构打算以“家庭关系的严格限制”为由解除家长们的诉状,还拒绝家长们提出的反对邪教利用宗教信仰自由的议案。在严酷的斗争中,家长团体作了多种实践和尝试,寻找各种途径,在70年代的后期,理性的反邪教运动开始占优势。
在70年代早期,家长们大量地报告了他们加入邪教的子女生活方式和态度发生令人担忧的变化,并得出结论:邪教使他们正常的子女寻求怪异、超自然、神秘的感受,变成痴迷外国宗教、与众不同的人。通常,家长们不知道或是忽视了年轻人内部的混乱行为,认为孩子们身处在宗教体验期,没有接触过邪教;他们嘲笑催眠术,讨论青春期压力,拼命寻找和解释子女突然变化的原因。在理性的从邪教中解脱的方式出现以前,对参加邪教的子女采取任何措施都达不到满意的效果。
邪教组织及其头目实施催眠术,可以完全控制他们的成员;邪教组织通过欺骗招募心理毫无准备的青年人,特别邀请他们参加看起来无害的活动,其实这是为招募活动精心搭建的场景。邪教组织为摧毁青年人理性思维而设计了精神控制术,通过巧妙的精神操纵使人陷入邪教组织更大范围的活动,把预期的成员拖下水。这种技术包括强大的同类人群的压力、团体内对坚定信仰经常性的攀比和竞争、低蛋白质的节食、剥夺睡眠、否定个人独居、控制知觉环境、以宗教行话操纵语言、用宗教礼仪引发神秘的自我感应等方式,还包括对社会生活已建立的构架,如对家庭、学校、教会等全面攻击和指责。随着青年人抵抗能力的减退,他们成为心理强迫的受害者并皈依了邪教。
加入邪教组织后,信徒继续遭到“洗脑”,直到他们与邪教组织完全一致,对邪教头目的意愿不能有丝毫的背离。很多反邪教人士确信,在邪教的环境中生活和体验,长期的精神控制和操纵将会引起人的精神和感情的失态;也有一些理论分析认为,对长期陷入邪教组织的成员,将造成永久性的大脑或精神系统的损伤。
理性的反邪教运动把家庭关心的话题转换为社会问题,家长对邪教的担心变成了邪教威胁公众健康的警示:如果防止邪教对个人进一步的侵害,采取激进的措施是必须的。邪教对公众的威胁需要政府采取行动;已受到邪教伤害的个人立即需要心理处置,即启动解除邪教精神控制程序。
通过反邪教人士,帮助前成员脱离邪教的“解除邪教精神控制程序”已为公众所了解。进行解除程序时,采取一切手段使成员脱离邪教组织;同时,排除邪教组织对他或她持续不断施加的压力,恢复和重新获得个人的思维能力。此刻,邪教成员马上认识到参加邪教的错误,理解和接受“反洗脑”和精神解脱的过程,感谢全部解除程序对他们的教育和挽救;通过解除程序,他们决定离开邪教团体。
尽管从事帮助和教育工作人员改进和提高解除程序的技术含量,家长发现转化中的孩子们所历经的感情忧伤和心理变化。最初,反邪教作家称这种现象为“信息疾病”,最终它被鉴定为非常普通的心理创伤和精神压力的征兆。玛格利特·辛格(margaret singer)作为与反邪教运动密切合作的精神病医生,对许多前邪教成员的解除程序给予咨询和指导,治疗他们参加邪教组织引发的精神综合疾病。最近的研究已经指出,精神综合症极大地限制了邪教成员,他们撤消或否认解除程序所取得的成效;而在自愿离开邪教组织的大量人群中,没有发现这种现象。这就证实了不是邪教组织的从属关系,而是在前邪教成员之间产生的情感忧伤和精神压力,对解除程序造成了损害。
经过解除程序成功解脱的前邪教成员的证词,成为向公众和反邪教运动自身展示其真实地位的主要证据;前邪教成员接受了解除程序工作人员对生活的重新定义,经常参加反邪教活动,并且有规律地向公众讲述和证实他们的经历。但是,批评反邪教运动的人很快就攻击前邪教成员的证词,说那些证词是扭曲的,是在灌输解除程序和反邪教花言巧语的引诱下做出的。前邪教成员中公开的变节者也举证了同样的内容,说那些证词和报告是按照先前存在的手稿、以在邪教组织生活真实体验的名义编造的。在严格的司法程序和验核中,诉讼解除程序的案例清楚地展示了邪教成员的失真、扭曲以至“反水”。

反邪教运动的未来。
反邪教运动经历了10年开创性的工作,树立了重大的影响,深入普遍地揭露邪教团体的行为,向公众传播信息,并且公开反对众所周知的邪教组织。然而,10年运动历程也显示,反邪教运动自身很难完成寻求立法支持、限制邪教的增长以至完全清除邪教等方面的计划和主要目标。
首先,尽管媒体和公众成功地揭发和批判邪教,还是根本不能停止或是减慢邪教的增长,各类邪教组织及团体逐年波动变化,新宗教、原宗教的替代物以及群众加入的数量继续增加。许多前邪教成员还保留对所参加邪教组织的积极评价,在更广泛的社会环境上形成了对邪教的正面声援。反邪教工作的努力和付出很难在个体群中取得完全的成效,但有可能限制和禁止一些较脆弱组织的增长,如,上帝之子(在全美国已有大量成员退出);并以各种犯罪起诉或经济处罚某些邪教团体,如统一教、基督教科学派等组织。另一方面,反邪教运动对许多模糊、晦涩,有意隐瞒目标的团体,在其向公众传播、吸引潜在的成员之前,即向公众报警和公布这些团体的劣迹。为了抑制邪教,反邪教运动作了大量的工作,与支持邪教的力量旗鼓相当。
第二,为了通过立法议案消耗了巨大的时间和能量,遭到了完全的失败;反邪教运动也因此失去了公众关注和支持,得不到更多的媒体和其他重要阵地。
第三,由于解除邪教精神控制程序及操作过程的许多指标遭到批评、且批评持续不断增长,已经被迫采取强制性较少的、因而效果较差的方式让邪教成员离开邪教组织。然而,如果继续实行解除程序,前邪教成员“反水”以及由于打官司而增加的费用,将可能进一步削弱反邪教运动的吸引力,将会丧失主要力量——邪教成员的忧心忡忡的家长对反邪教运动的支持。
第四,支持和反对邪教的双方对簿公堂、在法庭上一拼高低,反邪教运动往往不能取得任何有意义的胜利。如果不能在法庭上获得实质性的胜利,邪教成员递交的诉状将对反邪教运动造成一定的伤害。
以上种种,说明反邪教运动的前途处于困境。不容置疑的是,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反邪教运动将以某种形式继续开展活动,其领导核心是甘于奉献的专业人士,他们为反邪教运动做出了极大的努力和贡献,其中许多是已经被解脱和被转化的前邪教成员或是他们的家长。
挫折和失败使反邪教运动失去了媒体的关注,传统宗教的替代物、新兴宗教被广泛接受并稳步增长,而反邪教运动唯一的经验和教训是如何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作用和水平。在开展反邪教运动10年之后,反邪教运动的策略调整应该是:减少团体的数量,形成小而独立、以反邪教宣传为主要活动的团体。

作者:杰弗里·海丁教授(prof. jeeffrey hadden),美国维吉尼亚大学社会学系(sociology at the university of virginia);此文刊登在1997年《宗教运动主页计划》(religious movements homepage project)
作者简介:耿耿,中国无神论学会理事,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