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教育转化工作的几点体会

作者:陈斌 来源:凯风网

  一、法轮功痴迷者的心理和思想
  参加帮教的同志们普遍感觉:固执、偏执、“难缠”、“神经病”……一句话就是,与这些人讲道理太费劲!
  为什么会这样 ?——痴迷者陷入了对法轮功的“盲目性”。
  法轮功对于痴迷者来讲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涉及法轮功的议论和作为都会引起他过敏性的反应。只准说好,不准说坏,是这些人的共性。
  这种表现让正常人难以理解!因为只要是头脑正常的人,都能正视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至善至美、完整美好得没有一点缺点或不足的!
  法轮功痴迷者就硬是认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就是至善至美、完美无缺的。
  其实,这正是陷入了“盲目性”的表现。
  盲目性的危害就在于一旦陷入,就根本不可能正确认识事物的本来面目。打个比方,就像乘法中的“0”,“0”乘任何数都成为“0”。你原有的知识全都不起作用了,变成“0”了。这就是为什么法轮功痴迷者中不乏高学历、高地位、高级知识分子的重要原因。
  盲目性再大,则变成负数,负面效应就更大。原有的知识不但不能为他正确认识已陷入盲目性的事物的真相,反而还会运用其原有的学识来为其偏见辩护。这就是为什么取缔法轮功后,法轮功痴迷者中的高级知识分子、高级干部不但不认识,反而上书为法轮功辩护的原因之一。而这些人的作为,在现象上对世人又具有更大的欺骗性。
  为帮助理解“盲目性”的危害性,大家可以想想“文革”中的“派性”,“热恋中的少男少女,智商等于3岁小孩”这句至理名言,就可以完全理解“盲目性”之危害了。
  转化者最深的带普遍性的体会就是:“跳出法轮功,再看法轮功”。引用得最多的一句诗就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法轮功练习者是怎样陷入“盲目性”的?
  局外人很费解,法轮功怎么就那么厉害,一练就入迷,就被“精神控制”,难以跳出?
  这里既有当时的社会原因,也有李洪志的手段,更有练习者自身的原因。
  我重点谈四个问题:

  1、李洪志控制练习者的手段:
  “洗脑”——痴迷者是决不会承认自己会被“洗脑”的,但事实确实如此!
  法轮功与其它气功最大的不同就是要“学法”。
  不学法不承认是法轮功弟子,后果就是“身体也不会好”。
  且学法时间要多于练功时间,至少每天2小时多。加上每周的集体学法时间,平均每天大大超过2个多小时。集体读、个人读、不准讨论、“弘法”要说原话等等严格要求。经文反复强调:“多读书、圆满近”、“溶于法中”……“读”比看效果更好(可由李扬的“疯狂英语”来佐证)形成条件反射,脱口而出。
  “法会”——经过挑选的,说法轮功如何好、如何神奇的“典型”在大会上发言。李洪志利用人的虚荣心理,把练习者们表扬一番,再自吹自擂一番,更增强了练习者“洗脑”的自觉性。
  李洪志还发明了“思想业”这个概念,目的在于彻底消除练习者正常的理智。李洪志把练习者起初难以接受的李洪志讲的那些荒诞不堪的东西——歪理邪说,称之为“不是你自己的思想”,而是“思想业”不让你接受“宇宙大法”,你要坚决顶住,只要你坚定相信师父说的法,“思想业”就会知难而退,不然你就修不成,彻底毁了。
  接受了“思想业”的解释,就等于彻底“缴械”,把自己的思考权利彻底取缔,一切唯李洪志是从。
  李洪志就是这样用“洗脑”术,把法轮功修炼的全部内容变成了“读李洪志的书,听李洪志的话,照李洪志的指示办事,做李洪志的好弟子”。痴迷者都丧失了独立的人格,成为他可以随意驱使的傀儡。

  2、法轮功练习者自身存在的人性弱点——心理不设防
  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在练法轮功之前都是善良之辈,可以说都是好人。然而“没有人比一个善良的人更容易愚弄。从来不说谎的人很容易相信他人,从来不骗人的人总是信任别人。” 这是17世纪西班牙传教士葛拉西安写的《智慧书——永恒的处世经典》第243页中揭示的。实践证明,正是善良人的这个人性弱点被李洪志充分利用,用伪善的面孔轻易地博得了练习者的认同。(讲“真善忍”,讲“回升社会道德,讲做好人……)
  法轮功练习者的“心理”对李洪志不设防,从来没有想过李洪志会不会骗自己的问题。不仅不防“师父”,连“同修”都不防。例1,李洪志在2001年7月策划的在美国起诉湖北省公安厅长事件,武汉的法轮功痴迷者莫愁接受指示后全力以赴地去实施,找到死者彭敏的家属,让其同意在美国全权代理诉讼委托书上签字,并企图将彭亮偷渡出国。莫愁当时根本就没有想过,这样做违不违法的问题。经教育转化后才对自己的作为悔恨交加。
  例2,西安交大的王秀英,为并不知根底的法轮功痴迷者收藏物品,案发后从其家中收藏物品中搜出4万元还茫然不知,稀里糊涂地触犯了刑法。就是心理不设防的典型表现。

  3、法轮功练习者缺乏气功的科学知识。
  在踏进法轮功之前,法轮功练习者们在“特异功能”开发热、五花八门的气功热中并没有得到任何关于气功的科学知识,耳闻目睹的都是气功师们如何神奇,创造了数不清的用科学无法解释的“奇迹”。给人一个总的信息就是“气功神奇非凡”,是比科学更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的科学。
  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就是在这样 的思想基础上开始练习法轮功的。练习的目的就是企盼神奇出现在自己身上。正是这种企盼,使练习者把炼功后发生的所有好的变化都归功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由于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最初练法轮功的目的都是为了健身祛病,而健身祛病又正是中国传统气功最主要的功效,并且是可以看得到的效果。而这种看得到的效果又进一步增强了练习者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神奇的信任程度。李洪志也以此向世人眩耀,是他给练习者带来了健康。这成为李洪志欺世惑众的最大资本。
  揭批法轮功一定要彻底揭开法轮功练习者“身体受益”的真实原因,才能剥夺李洪志骗人的最大资本,才能让法轮功练习者真正从思想上与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彻底决裂!

  4、法轮功练习者存在的认识误区
  人容易陷入的三大认识误区:
  第一、“从众”。当时的“气功热”和“特异功能”的种种宣传,法轮功练习者特别是“法会”上典型人物的现身说法,以及连篇累牍的法轮功宣传资料都这么说,还会有假吗?
  第二、“从权威”。那么多高层人士都这么说,其中不乏科学家、老医生,这些人会撒谎吗?(其中李其华、景占义的体会文章影响最大),另外还有那么多“证书”、“照片”。
  第三,“眼见为实”。法轮功痴迷者经常强调,“我亲眼看到周围练习者的变化,名利不争了,身体好了,特别是自己也有感觉,这还会有假?”
  其实“眼见”不一定“为实”:例“魔术”。你看到的只是现象,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你并没有看到。可是法轮功练习者往往就把看到的现象,来证明其实并没有亲眼看到的李洪志解释的原因是自己的“眼见”。这不就是“眼见为实”的误区吗?
  上面只是简要的讲述了法轮功痴迷者成为痴迷者的部分主要原因,如果要更细地了解,可以参见《我的心里话》第九专题《法轮功练习者是怎样被李洪志精神控制的》?

  二、怎样帮教法轮功痴迷者
  1、对痴迷者进行教育需要有一个形式——目的在于阻断法轮功邪教的继续影响。防止拉锯战。
  痴迷者在学习班、劳教所好转化,是因为隔断了负面影响,强化了正面教育,才使其从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和精神控制下摆脱出来。
  无数转化者的实践证明,对痴迷者如果没有一个相对的强化教育措施,是不可能自我转化的;这也是国际上所有反邪教工作者的共同体会;原因就是邪教教主实施的“精神控制”。

  2、一定要首先消除法轮功痴迷者对教育学习的抵触情绪,这是做好转化教育工作的第一步。
  抵触就是因为痴迷,但直接原因,根据我前段帮教工作实践,主要有两点,一是认为“受到不公正待遇”。解决这个问题重点在于第一要讲清,是李洪志公然挑衅政府,制造事端,破坏社会安定团结,政府为了现代化建设这个大局,不得不下决心依法取缔!第二要讲清对其本人实行法制教育是因其有违法行为所致,促其转变态度,服从教育。
  作为过来人,我深深感到党和政府采取这种措施确确实实是对人民高度负责,更是对痴迷者本人及其家属的最大关怀!

  3、要抓住痴迷者之所以痴迷的主要矛盾进行帮教。
  根据我的体会,首先抓住“李洪志是不是神?”这个问题,是让绝大多数法轮功痴迷者跳出盲目性,真正摆脱李洪志的精神控制的最重要的一把钥匙。
  法轮功痴迷者之所以痴迷,一些转化者之所以产生反复,其最根本原因就是在他们的心目中李洪志仍是神,能够让其“圆满”。如果真正从思想里明白李洪志根本不是神,根本无法兑现“圆满”诺言,他就不可能再迷信李洪志,更不可能再为李洪志卖命。

  4、帮教一定要从法轮功痴迷者的思想实际出发。
  这个实际就是法轮功练习者在没有跳出盲目性之前,只认法轮功的“理”,只认李洪志的“理”,其它的“理”他不愿听,也不屑听。帮教工作就得从这个实际为切入点——东北的经验“以法破法”,其实质就是以毒攻毒,促其思考,逐步恢复理智。
  如破“李洪志是神”的观念——即使世界上有神,李洪志也不是神!用李洪志自己定的神的标准来衡量李洪志的所作所为,有“理”有“据”地得出“李洪志不是神”的结论,从根本上动摇其对李洪志的迷信,从而大大加快了痴迷者转化的速度。

  5、努力让被帮教对象认识到我讲的是真话、实话、心里话,绝不是假话、空话、套话。这是帮教效果大小好坏的关键!
  建立起信任,非常重要。阿基米德说过:“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把地球撬起来。”信任就是法轮功痴迷者转化的最重要的支点。这是因为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包括痴迷者在内,在本质上都是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他们之所以被法轮功迷惑,有的甚至至今不悟,是因为他们被“洗脑”之后,受到李洪志“精神控制”,自以为在坚持真理,所以无所畏惧。如果真正让这些人明白,原来自己坚持的所谓 “真理”根本不是真理,而是歪理,他们是会幡然悔悟的!这是由这些人的本质决定的。
  被帮教对象一旦相信你说的是真相,他就会发生根本的转化。如:西光厂的一名痴迷者的醒悟就起自于她在东北的三姐来信。他在自己转化过程的汇报材料中这样写道:“我在东北的三姐来信说,李洪志原来在长春的武警部队,他和三姐夫的一个朋友在一起当过兵。当那个朋友后来问他时说,‘你小子什么时候会法轮功了?’李洪志笑一笑说,‘会什么功?只是为了挣几个钱而己。”正是这封他所信任的人揭示真相的信,使这位痴迷者走出了误区,幡然醒悟。

  6、对法轮功痴迷者感到疑惑的问题,不能轻描淡写,一带而过,更不能有意回避。而应该有理有据地给予科学的充分的说明。不然不但不能服人,反而更增强了其顽固性,同时也不利于争取群众。
  我在帮教的过程中,对于被帮教对象提出的问题从来不回避,诸如练法轮功身体受益的真正原因是什么?为什么说练法轮功自伤、自残、自杀、杀人的真正元凶就是李洪志?法轮功是邪教为什么外国政府不取缔?外国邪教又是用枪支弹药武器对抗政府,又是制造集体自杀事件,又是放毒气害人,法轮功当时又没干过这些,怎么会是邪教?等等问题,我都尽我所能努力予以说明白、讲清楚,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在回答痴迷者提出的问题时,一定要确凿有据,不能含糊。科学有定论的,就要说清楚;暂无定论的,就说暂无定论,做到实事求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才是真正的科学态度,才能赢得信任和尊重。切忌强不知为知,说错话,说过头话。批判更要做到一是一、二是二,千万不能凭想当然。不然就会帮倒忙,适得其反。因为真理多走一步就成为谬误。对尚未转化,仍陷于盲目性的痴迷者来讲,极易被其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影响说服力,甚至前功尽弃。

  7、帮助痴迷者划清一条界线——自己与李洪志。
  在帮教的实践中,我感到帮助痴迷者划清李洪志与自己的界线非常重要。痴迷者跳不出对法轮功的盲目性,其中一条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人老是把自己与李洪志混在一起,错误地认为取缔法轮功就等于取缔自己、批判李洪志就等于批判自己,还常常用自己的作为来为李洪志评功摆好。
  划不清这条界线就无法认清李洪志的本来面目。
  举例来说:痴迷者为自己痴迷法轮功的一个所谓的充足理由,李洪志讲真善忍没错,我按真善忍要求做人也没错,难道还要我做坏认人才对?
  这是典型的把自己与李洪志混在一起的错误逻辑。针对这个问题,我讲四点:第一,真善忍是中华传统美德中的重要内容,绝不是李洪志的独创。
  第二,李洪志是两面派。嘴上说一套实际是另一套。嘴上说:“对社会负责,对练习者负责”,“任何时候就不要和政府作对”,“遇事要先替别人想,别人受得了受不了”……实际做的完全相反。
  第三,自己愿意按真善忍要求自己,与李洪志用真善忍骗人要划清界限。举例:林彪号召大学毛著的动机是打红旗反红旗,抢班夺权,雷锋、王杰、焦裕禄真学毛著,用毛泽东思想武装头脑成为全国人民楷模。没有人认为出现雷锋、王杰、焦裕禄是林彪的功劳。
  第四、还需要特别强调一点,痴迷者所谓的按李洪志真善忍要求做的动机绝不是真正为了做好人,其最根本的动机是由此获得升入天国世界的入门证,追求的是个人的“圆满”,内心是极端自私的。根本无法与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雷锋相提并论的。而实际上痴迷者的所作所为也充分暴露了其按“真善忍”做的虚伪性,最终发展到危害社会,危害家庭,危害他人,成为阻碍四化大业的绊脚石!
  党和政府之所以把法轮功练习者与李洪志严格区分开来,是因为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包括痴迷者是受到李洪志的蒙蔽,不明真相,并非有意为之,这是党和政府的英明伟大,是对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包括痴迷者的挽救和负责!这个界限一定要帮助痴迷者认清。

  为了帮助痴迷者划清界限,我在帮教中常请被帮教对象考虑这样三个问题:
  1、反思自己走过的路。你当初练法轮功是为什么?你相信李洪志什么?为什么走到了现在这一步?
  2、反思李洪志的言与行:李洪志最早是怎么讲的?1999年7月刚被取缔时是怎么讲的?实际李洪志是怎么做的?
  3、反思党和政府是怎样对待自己的,自己又是怎样对待党和政府的。用这三道反思题促其摆脱李洪志的“精神控制”,找回自我意识,进而认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邪教本质。认清党和政府取缔邪教法轮功决策的英明!

  三、对进一步做好帮教工作的建议
  1、希望下决心改变比较普遍存在的重监管轻教育的现象。
  党的挽救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的政策得人心,也暖人心。每一个法轮功转化者及其家属铭刻在心,感激不尽!
  要把这些得民心的政策完全无误地落实到最基层,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尤其是在最基层,如街道、企事业、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居民小区这些层面,基层干部由于公务繁忙、重监管轻教育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其表现,一是原法轮功练习者从现象上看是不练法轮功了,但在思想深处并没有完全解决问题。这样的人还有一定数量。有极少数还只是摄于政府打击邪教的高压,不敢轻举妄动,其思想依然痴迷。二是对于一些从劳教所、学习班转化回来的,只注意监视管理,忽视后续的思想巩固、交流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不利于转化者的巩固提高,以及积极性的调动。我认为,监管只能解决防的问题,且防不胜防,冷不防地出现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不算少,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曾揭示的浙江苍南县龙港镇法轮功痴迷者陈福兆投毒杀害17人的案例发人深省!
  《人民日报》评论员为此发表评论员文章再三强调:“要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采取应对措施,防止法轮功邪教制造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恶性案件再次发生。”
  要防止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最好的办法就是加强教育、交流,让所有人对法轮功的害人伎俩都有清晰的认识,达到人人共诛之,使邪教法轮功无藏身之地。而这正是彻底打赢与李洪志及邪教法轮功斗争进一步深化的需要。

  2、注意发挥转化者的作用。
  “以法破法”好是好,但要让基层干部很快熟悉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并能用痴迷者理解“理”来破其“理”实在是难为了他们。充分发挥已转化者的作用,让这些转化者对痴迷者进行“以法破法”的帮教,既能增加帮教力量,加快转化速度,又能进一步巩固转化成果,锻炼出一支与邪教作斗争的骨干队伍。即使出现个别转化者受痴迷者的影响产生反复,那也没啥了不起。对转化不彻底者,早反复比晚反复好,只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症下药,反复者最终还会转化,且经过这一次反复,转化的基础会打得更牢、更能经得起风流。
  另外,劳教所、学习班里的转化者大多数过去都是法轮功练习者队伍里有影响的人物,让这些人出面做工作,说服力更强,效果更好。

  3、要以科学的态度批法轮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科学素质,筑起反邪教的思想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