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法轮功痴迷者变成帮教志愿者

作者:刘秀芹 来源:凯风网

  我叫刘秀芹,今年45岁,长春市人,2002年12月10日我因触犯国家法律第300条之规定《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于今年9月8日提前释放。回到家中,听到丈夫说起您们这几年来对我家庭的照顾和关怀,我无比的高兴——因有你们这样好的领导,国富民强、安居乐业了。几年来在监狱领导和警官干部们的耐心细致地帮教下,使我改邪归正,成为一名爱祖国、爱社会、爱人民的新人,我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是无以言表的。今天,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给您们写这封信,在这里,一来汇报我几年来的学习、思想等情况,二来将我几年来获得的真心体会告诉众人,唤醒走过此弯路的人们,告诉广大人们抵御邪教、远离邪教。

  一、我是怎样走进“法轮功”的
  我原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爱人老实、厚道,勤俭持家,对我更是恩爱,一个儿子也非常懂事听话,三口之家其乐融融。可是,始料未及1995年,我所在的单位经济效益越来越差,导致单位给我们放长假回家待业了,由于收入减少给我的思想造成很大压力,同时本人的身体也越来越不好。就在我心力交瘁不能自拔之时,我的同事向我介绍了“法轮功”,说是此功能祛病健身,而且还能成佛。在她的劝说下我于1995年4月加入了“法轮功”,每天与一群人学法、练功,非常投入,一心只想“法轮功”了。因为李洪志说:“他是‘主佛’,只要信他、按他的要求去做,他就能让我去‘天国世界’去当‘主’和‘王’,并且是要什么有什么伸手即来。”在他的妖言蛊惑下,我对他崇拜的五体投地,一心想着早日成仙、成佛。

  二、执迷不悟,锒铛入狱
  由于我全身心地扑在“法轮功”上,家里的大事小情我什么都不管,使丈夫和儿子对我很不满,一个原本很温馨的家却充满了火药味,特别是1999年国家取缔“法轮功”后,我不听亲人和朋友的劝说,一意孤行到北京天安门广场为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组织喊冤叫屈。当时我家管区内的户籍民警和街道办事处等许多领导同志多次做我的工作,劝我与“法轮功”决裂,并指出了李洪志其及“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对社会的危害。可是我仍执迷不悟,积极为“法轮功”工作,充当李洪志反党、反社会、反政府、反人类的帮凶。因此,我在2002年12月10日因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我的成佛之梦就此破灭。

  三、管教干部耐心教育,迷途浪子幡然醒悟
  2003年7月4日,当我走进监狱的大门,使我对政府更加反感了。因为李洪志说:“监狱的警察是地狱的小鬼转世,非常的邪恶。”当时的我也是这样认为:是国家政府冤枉了我们,把我们这些‘好人’抓进监狱。所以我对管教干部们耿耿于怀,态度十分冷漠,于情于理我都不接受。可是她们不计前嫌,还非常耐心的做我的思想工作,例举了大量的“法轮功”危害社会、蛊惑人心、残害生命的事实,听了管教的这些话,使我无言以对,心里暗想,难道真的是我错了吗?“法轮功”真的邪了吗?当天夜里我辗转反侧。第二天,周队长值班,她与我促膝长,谈揭露了很多原来我根本不知道的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所犯下的滔天罪行。例如:李洪志聚敛钱财。他办学习班50元一张门票,教功录像带58元一盘,讲法录像带240元一套,法轮章3元一个,李洪志的像片5元一张,李洪志编写的书籍5—12元不等,还有录音带、光盘、打坐垫、练功服、法轮功图等都是收取费用的(没有白送的物件)。李洪志敛财后,购买豪宅(在长春有高档住宅、在美国有别墅)、高级轿车、办绿卡、到星级宾馆等高消费。如果李洪志不收费用,一个工薪阶层的人何处来的钱享受豪华、奢侈的生活?李洪志不是说:“他不要弟子一分钱吗?”如果每个弟子给他一元钱,他就是亿万富翁,请想一想他不要我们的钱,他的这些高消费用是从何而来的呢?还有李洪志不是讲“真、善、忍”吗?为什么别人说一个“不”字就找上门去呢?1999年的“425”围攻中南海明明是他一手策划的,他都三次说谎;2001年1月23日天安门自焚事件,王进东等人明明是大法弟子,可是李洪志都不敢承认,怕暴露自己是邪教魁首,李洪志种种行迹哪一点体现出“真”了呢?又哪一点体现出“善”和“忍”了呢?她们每讲一句话,一个事实真相,都像是一枚炸弹在我的心中引爆,我颤抖的心在滴血。这时周队长对我语重心长的说:“虽然你走错了路,但是党和政府没有抛弃你们,社会和人民没有抛弃你们,只要改正过来重新做人,家里和社会都是欢迎的。”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我毅然地拿起笔写了决裂书,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划清了界限。

  四、不负重望,重新做人
  我与“法轮功”彻底决裂后,积极配合管教干部做其他“法轮功”服刑人员的思想工作,用自己的切身经历揭露“法轮功”的反动本质,在帮助别人的同时我的思想觉悟也在不断的提高,特别是看到李洪志后期的所谓“经文”,使我感到“法轮功”现已沦为国外反华势力的帮凶和走卒,使我更加认识到和“法轮功”的斗争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我们与之长期斗争的任务。五年的监狱生活,党和政府把我培养成了一个新人,能够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现实,我在这五年中学到了很多在外学不到的知识,我在改造中得到了党和政府的认可,使我从一名“法轮功”痴迷者转变成做其他“法轮功”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工作者。在这五年中,我协助管教干部转化了近十名“法轮功”人员。因此,在2005年11月11日减刑一年,同时又在2007年8月23日获得减刑一年,于今年9月8日被提前释放,我感谢党,感谢政府的殷切关怀和救助,我将时时刻刻绷紧与“法轮功”斗争到底这根弦,并愿协助当地部门做其他痴迷者的转化工作。

  以后的日子还很长,也许还会遇到这样或那样不如意的事情,但是我会正确面对的,我用实际行动洗刷我的过去,做一名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