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精神控制方法剖析

[内容提要] 所谓“精神控制”,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心理改造”过程。这几乎是所有邪教惯用的手段,也是邪教最主要的特征之一。精神控制是一个“逐渐瓦解、逐步转变的过程”。李洪志也是一步一步地对那些“法轮功”的练习者实施精神控制的。首先,以“练功”、“健身祛病”为幌子蒙骗人。其次,以“高层次上的法”、“宇宙大法”等邪说进行灌输。第三,营造实施精神控制所需要的环境和条件,以便最大限度地发挥群体影响的作用。第四,占据人的时间,控制人的思维。第五,攻击人的自我意识,摧毁组织成员原有的价值观和思维逻辑体系。第六,通过威胁利诱对修炼者施加精神压力,进一步巩固对他们的精神控制。通过这样一系列的步骤,“法轮功”练习者的思想意识在不知不觉过程中被加以改造。有些人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下完全丧失了独立的意志和人格,成了顽固的“法轮功”痴迷者,在沉重的精神压力下,难以得到解脱,心理压力太大,最后导致精神分裂,走向毁灭。这就是为什么因练习“法轮功”而诱发精神病的病例特别多的原因。
天安门自焚事件震惊了世人,也使人们进一步深刻地认清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日前有材料披露:据不完全统计,至1999年7月22日“法轮功”被取缔为止,全国因练习“法轮功”而导致身亡的已有1400余人,其中136人是听信了李洪志“圆满”、“升天”等邪说的诱骗而被夺走了生命。而时至今日,全国因练“法轮功”而导致身亡的人数已经达到了1600多人。
在这些数字的背后,是一场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家庭悲剧。痛定思痛之余,人们不禁要问:到底是什么原因,使这些人如此痴迷于“法轮功”,以致于不顾亲情、人情,执迷不悟地走上了这条不归之路?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李洪志所散布的一套歪理邪说欺骗了广大不明真相的“法轮功”修炼者,并且通过“法轮功”邪教组织对那些痴迷者实施了精神控制,从而在通往“圆满”的道路上葬送了自己的生命,造成了这一幕幕人间惨剧。
所谓“精神控制”,或者称之为“洗脑”,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心理改造”过程。研究证明,对信徒实施精神控制,这几乎是所有邪教惯用的手段,也是邪教最主要的特征之一。国外一些邪教组织如“人民圣殿教”、“上帝的儿女”、“奥姆真理教”,等等,在这些邪教组织的发展过程中,都曾实施了对信徒的精神控制,或称之为“洗脑”的方法。
一些误入邪教组织的成员可能并没有意识到他们受到教主或“组织”的精神控制,许多上当的“法轮功”痴迷者也并没有认为他们受到精神控制。确实是这样,因为精神控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在人们不知不觉中慢慢被改变的。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邪教问题研究专家、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的玛格丽特。泰勒。辛格(m.t.singer)教授经过多年的研究后指出:“洗脑不像发烧或疼痛,它是一种看不见的社会性适应。当你被洗脑时你无法感觉所施加于你的影响过程,特别是你无法意识到它在你身上所带来的变化。”[1] 她指出,精神控制是一个“逐渐瓦解、逐步转变的过程”。她以人的体重增加过程进行形象的说明:“在一段时间里,首先从几盎司到半磅,再到一磅,没过多久,我们甚至没有意识到这种变化,而面对的已是一个新体格了。所以洗脑也如此,这里曲解一下,那里歪曲一下,然后就塑出一个新的灵魂、一个新的世界观。”[2]实施精神控制,是为了摧毁人的自主意识,加深个人对邪教组织的依赖性,从而建立和巩固对邪教教主的绝对崇拜,达到在思想上和行为上完全受其控制的目的。实施精神控制,并不是一个突变的过程,并不是一夜之间完成,这是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法轮功”邪教组织进行的精神控制也是如此。据一些后来脱离“法轮功”的练习者回忆自己上当受骗的过程,当时一些人只是为了出于“锻炼身体”的愿望,或是某种“超凡脱尘”的心理需求而参加了“法轮功”练习。有些人一开始也并不是完全接受李洪志的那一套,其中一些人甚至开始时对李洪志的歪理邪说还产生过疑惑。但与此同时他们却觉得在其学说中也有某些“可取之处”,因此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参加了“法轮功”的练习,由此慢慢陷入了李洪志等精心设置的圈套之中。
实施精神控制的具体方法有许多,但归纳起来,不外乎是通过心理暗示和群体影响两大类。这儿让我们来剖析一下“法轮功”邪教组织和李洪志是如何进行精神控制,从而一步一步地将那些“法轮功”的练习者拖入深渊的。
一、以“练功”、“健身祛病”为幌子蒙骗人。
强身健体、延年益寿,是人们的美好心愿。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人们在经济条件好转的情况下,希望提高生活的质量,希望活得更好些,生命延续得更长久些。为了提高生活质量,许多人积极参加身体锻炼,这正是这几年种种气功得以盛行的原因之一。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也是怀着练功健身、强身健体的愿望开始参加“法轮功”练习的。
为了吸引群众,扩大“法轮功”的影响,李洪志在创立“法轮功”之始,也竭力利用了群众的这种心理。我们回顾一下在“法轮功”创立之初,李洪志其实一直是利用“气功”为幌子。他曾经在长春法轮大法辅导员解法时,对他的一批基层辅导员说:“大家知道,我们在长春初期办班的时候,我讲得也是很高的,但是总是把气功挂在嘴上”。在北京时他在《转法轮》一书的首发式上讲话时也说到:“开始讲法是以气功低层次祛病健身的形式在传,因为得叫大家有个认识过程”。为了强调法轮功“祛病健身”的作用,在他编印的《中国法轮功》(修订本)小册子中,还附有“祛病长功效果选例”,据说是“法轮功治病、长功都比较快”,所以“从传授班学员的心得体会中选几个事例,加以证明”。在这些无法证明的“选例”中,从冠心病、心绞痛到关节炎、白血病,几乎什么病都能治好。更有甚者,“法轮功”组织策划者为了宣扬“法轮功”所谓祛病健身的效果,编写了一系列的“调查报告”在“法轮功”练习者中广为传播,这些调查报告编造了许多子虚乌有的离奇的“祛病效果”,打着“医学科学调研”之名,以愚弄和欺骗广大群众,蛊惑群众参加其“法轮功”组织。
二、以“高层次上的法”、“宇宙大法”等邪说进行灌输。
蒙骗群众参加“法轮功”练习,这只是李洪志实施精神控制的第一步。当人们参加“法轮功”之后,他必须声称“法轮大法”的神奇之处,以此对练习者进行心理灌输,使练习者渐渐接受他的观念,逐步放弃自己的思想意识,最后完全拜倒在李洪志的脚下。心理学家罗伯特。李夫顿教授在论及邪教实施心理控制时论及的“八大主题”之一,即“神圣科学”。所谓“神圣科学”,即“教主声称他的智慧来自古老的科学,这样给他的哲学、心理学观点和政治竭力添上了一道让人深信不疑的光芒。邪教的哲学思想适用任何人,而任何不同意这种说法或是持有不同看法的人都是不道德的、不虔诚的和不科学的”。[1] “法轮功”在实施精神控制时,正是这样做的。李洪志一再鼓吹他的“法轮功”是“高层次上的法”,是“宇宙大法”。他在《转法轮》第一讲中讲到:“在国内外,真正往高层次上传功,目前只有我一个人在做”,“我们法轮大法炼的是什么呀?我们是按照宇宙演化原理修炼,按照宇宙的最高特性——真、善、忍的标准指导我们修炼”。在给“法轮大法”套上神圣的光环的同时,他又极力贬低和咒骂其他一切气功、一切宗教,以及至今为止所有的科学。他把所有没有参加、或者是反对进行“法轮功”练习的人一概贬之为“常人”,是“魔”。通过这种反复的灌输,加上一定的环境和条件的诱导,使练习者心理上渐渐产生变化,最后完全放弃了自己原有的一套价值体系和思想观念,接受了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成了“法轮功”精神控制的牺牲品。
三、营造精神控制所需的环境和条件,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群体影响的作用。
在进行精神控制过程中,造成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环境,进行群体间的互相影响,都是相当重要的条件。国外有些邪教组织,特别是美国的一些邪教组织往往采取聚居的生活方式以实行对环境的控制。如“人民圣殿教”、“大卫教派”、“天堂之门”等邪教组织都是如此。但事实上也有许多邪教组织并不采用这样的生活方式,他们通过控制人的社会和心理环境,以造成一个相对封闭的思想环境,在思想意识上加强对教徒的控制。“法轮功”正是采取了这样一种手段。当一个“法轮功”新学员在“法轮功”设置的练功点开始学习练功后,练功点的“辅导员”就会要求新来者参加他们的“读书会”、“集体学法”等活动。“读书会”、“集体学法”和一系列的“交流大会”、“座谈会”等,是“法轮功”营造精神控制环境和条件的重要形式。在各种各样的“读书”、“学法”活动中,练习者必须互相交流,通过“现身说法”,不断表示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的赞颂,如果有谁胆敢稍有怀疑,就会被斥为“心性”不高,不虔诚,就会被咒骂为“魔”。
通过组织“读书会”、“座谈会”和各种“交流会”,进行频繁的学法活动,练习者大量时间和精力花在这些方面,慢慢地就隔断了他与社会其他方面的联系,形成了一个由“法轮功”修炼者组成的相对封闭的小环境。这就是我们常常看到的许多人一旦迷上了“法轮功”,就会不再顾及亲情和友情,人际关系也渐渐淡漠,从而造成许多家庭不和,甚至妻离子散的情况。在这个相对封闭的小环境中,修炼者热衷于互相交流“学法体会”,互相攀比谁修的“层次更高”,由此越陷越深,在不知不觉中被实施“洗脑”过程。
心理学证明,群体影响的力量是很强的。一个新加入的练习者,一旦经常处在这样的环境中,他就会为自己原先思想中具有较多“常人”的观念而感到不安,为了得到团体的认同,他希望能尽快融入团体之中,于是他会渐渐对自己原有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产生疑惑,最后彻底放弃自己原有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例如,当一个法轮功修炼者对生病不能吃药这一邪说产生疑惑时,他周围的人就会对他指责,批评他修炼不虔诚,威胁他如果一旦去医院看病吃药,就会堕为“常人”、“心性”往下掉,等等。与此同时,他们还会以“老师的法身保护”、生病是“消业”、修炼者要“过关”等歪理鼓励他坚持下去。由此在群体影响作用下,这个人就会坚持拒绝看病吃药。群体影响作用表明,人的从众心理一旦被邪教组织所利用,参加者为了邪教团体的认同感,就会被迫放弃原有价值观和思想意识,接受邪教组织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
四、占据人的时间,控制人的思维。
这是大多数邪教在实施“洗脑”过程时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法轮功”邪教组织也是如此。当一个“法轮功”练习者开始参加练功后,他就会被告知:“法轮功”不是一般的“气功”,而是一种“大法”。这是一种至高的“宇宙大法”。因此,“法轮功”练习者不但要练功,而且要“学法”,要“炼性”,要“性命双修”。光练功不学法是不行的,是不能“长功”的。光“练功”不“学法”就不是“法轮功弟子”,“师父的法身”就会不管他,等等。通过一番诱导,于是这位练习者就会被要求反复阅读李洪志的《转法轮》以及其他各种“经文”,听李洪志“讲法”的录音,观看李洪志“讲法”的录像,等等。李洪志本人就曾在各种场合反复强调读《转法轮》和听他的“传法”录音和录像的重要性。“学员们”还会被要求反复抄写和背诵这些书籍和“经文”。“法轮功”练习者在这些事情上要花去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事实证明,许多练习者一旦迷上了“法轮功”,就再也没有时间和精力顾及事业和家庭。一些原来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在事业上也有所成就的人,一旦迷上了“法轮功”,就会对事业显出一种冷漠的态度,甚至连本职工作也无心干,一心只想如何修炼“上层次”、早日达到“圆满”;一些本来具有家庭责任感的人,一旦迷上了“法轮功”,也会对家庭弃而不顾,甚至会一反常态,对父母妻儿及其他家庭成员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令家人感到心寒。
占据人的时间,是为了控制人的思维。修炼者大量时间都花在“学法”、“读经”上,他们的脑子里充满了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就再也没有余地来思考其他问题。这个过程还是一个剥夺人的价值观念和支持体系的过程。当一个人的大脑时刻都被邪教的思维方式和思想意识所占有,处于那种歪理邪说的极度刺激之下,最终他将只得被迫放弃自己原有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思想意识体系,于是他的精神就被控制,再也无力自拔。在这种情况下,李洪志诱骗他们“走出来”、“护法”、“走向圆满”、“升天”等等,他们就会下意识地完全顺从那些邪说的蛊惑,做出令人不可思议的行动,走向李洪志为他们准备的毁灭之路。
五、攻击人的自我意识,摧毁组织成员原有的价值观和思维逻辑体系。
这是一切邪教实施精神控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过程。几乎所有的邪教都有自己的一套价值观、思维方法和道德评价系统,邪教团体在此基础上进行成员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同时以此保持与主流社会的区别。
“法轮功”同样也是如此。李洪志在多种场合大力宣扬“地球是宇宙的垃圾站”,“人类本来是应该销毁的生命体”这样一些邪说。他说“整个人类社会都是生活在一个层次当中。掉到这一步上来,站在功能的角度上看,或者站在大觉者角度上看,本来这些生命体是应该销毁的”,[1]“那么高的神,看人连微生物都不算。一看,这么烂的地方,毁了!销毁了!!地球就是这么个地方。”[2]他不遗余力地攻击现实社会的一切价值体系,攻击现存的一切宗教,攻击一切科学学说。可以说至今为止人类社会的一切科学文化和文明现象,无不在他的攻击范围之内。李洪志攻击现存社会的一切文明成果和价值观念,目的是为了摧毁“法轮功”练习者原有的思想意识、价值体系和思维方法,同时在他们心中建立起一套符合李洪志和“法轮功”邪教组织所要求的思想意识、思维方法和价值体系。
李洪志一再向“法轮功”练习者宣称,只要你是一个“法轮功”的修炼者,你就已经脱离了“常人”的社会,就不能用“常人”的思维方式去思考问题。“常人”和“修炼的人”,这是他隔断“法轮功”练习者和正常社会联系时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后者也被称为“超常人”。他在《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中说:“其实我们炼功人是不能够混同于常人的。”“作为一个修炼的人,你就不能够混同于常人了。说句严重的一点的话,你已经不是人了。”不是人又是什么呢,李洪志称之为“超常人”。李洪志宣称,作为一个炼功的人,就会受到李洪志“法身”的保护,身上就会有李洪志所下的“法轮”不停地旋转,一方面吸收“宇宙的能量”,一方面排出身上“不好的东西”,就会长功,当然最后会“圆满”、“升天”,飞升到“更高地层次”。
通过攻击现有的一切文明成果、价值观念和道德体系,彻底摧毁“法轮功”练习者原有的自我意识和思维逻辑,与此同时不断地向这些练习者灌输一种“法轮功”修炼者异于“常人”的思想意识,并以各种利诱欺骗他们,使他们产生一种高于“常人”的团体优越感,以维持邪教组织内部的认同意识。这样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迫使成员不断地抛弃原有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同时不断灌输新的符合邪教教主意愿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的过程。这一过程实际上也就是对团体成员进行心理改造,或者说是“洗脑”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如果你是一个新加入的“法轮功”练习者,面对周围不同于“常人”的“修炼的人”,你就会为自己原有的“常人”思想意识和行为举止感到不安,就会产生希望通过不断的“学法”而更快地融入到“修炼者”的队伍中去,以尽快改变自己“常人”身份的意愿。一旦完全融入,就会以“大法弟子”、“超常人”自居,那么也就会自然地接受李洪志的“放下生死”、放下“执著心”的要求去行动。至此这一心理改造过程也就完成,当然这些“法轮功”练习者的精神也就完全被李洪志控制了。“法轮功”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摧毁了一些痴迷者的自我意识,在他们的思想意识中确立了李洪志的绝对权威地位,同时也使他们的精神和意志完全被李洪志和“法轮功”组织所控制。
六、通过威胁利诱对修炼者施加精神压力,进一步巩固对他们的精神控制。
几乎所有的邪教组织对其成员的思想和行为控制都是很严格的。有些邪教组织如“人民圣殿教”、“奥姆真理教”等,甚至采取对要求脱离者实施肉体消灭的严厉措施,至于威吓利诱那更是普遍采用的手段。“法轮功”邪教组织为了对其成员在思想和行为上加以严格控制,也采用了许多威吓利诱的方法。
就利诱而言,李洪志不断地给“法轮功”练习者许愿,从“祛病”、“健身”,到“圆满”、“升天”,几乎能许的愿都许了。除了许愿之外,更多的则是采用威吓的手段,对“法轮功”练习者施加巨大的精神压力,以图对他们进行牢牢的精神控制。
精神恐吓的方法之一是宣扬“地球毁灭”说和“世界末日”说。李洪志不断向其弟子灌输“地球大爆炸”、人类即将毁灭、世界末日来临等谎言,并宣扬唯有“法轮功”修炼者才能进入宇宙更高的层次,从而幸免于难。编造这些谎言无非是想进一步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精神控制。遗憾的是这些谎言确实在一些“法轮功”痴迷者思想上起了作用,甚至一些痴迷者受了这些惊世骇俗的弥天大谎的恐吓,心理上造成了极大的恐慌,成天无所适从,希望尽快能“圆满”、“飞升”,最终无法自拔而走上了绝路。
精神恐吓的又一手段是要求修炼者“过关”、经受“考验”等。谁如果过不了“关”,就是经受不住“考验”,就会带来毁灭性的后果。李洪志在1999年3月16日发布的一篇叫做“坚实”的所谓“经文”中就这样恐吓他的“弟子们”:“修炼是严肃的,大法的一切法理我都给你们讲了。这一切也都是你们个人修炼中所走的路,要过的关。”什么是“过关”呢。在“法轮功”内,“过关”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举凡在“修炼”中所碰到的一切,包括练习者对“法轮功”的信心以及对李洪志本人的态度,乃至个人对生病治疗、吃药等看法,都可被看作是“关”。有位原“法轮功”练习者回忆自己当时的精神状态时说:“在我沉迷‘法轮功’的时候,精神高度紧张,觉得别人的一言一行都是在考验我。”可见李洪志要求“过关”、经受“考验”的手段对“法轮功”学员的精神控制确实起了重要作用。
评判能否“过关”的标准就是看你能不能按李洪志的旨意去行。如果考虑到这篇所谓的“经文”是发于1999年的3月16日这样一个时间,那么很明显,这儿所说的“过关”是具有特殊含义的。李洪志在这篇“经文”中说:“由于层次的不同所知道的事情与真理也不同,在宇宙中差异很大,特别对正法真相不清楚的情况下产生了严重干扰与抵触,采取不同方式和学员接触进行破坏,从而导致了一些在低层次上开了天目的学员对大法产生疑问与不解。”这儿,李洪志的用心不是昭然若揭了吗?正当人们开始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面目有了进一步深刻认识,以至于连一些法轮功学员也开始产生怀疑之际,李洪志为了牢牢控制这些人,便在这一段时期不断地发出一些指令。他在1999年3月3日曾经发指示给“大法山东站”,指责那儿有些学员“一次次地干着与大法相违背的事,自己不能实修还干扰着学员。”3月16日除了发布上述“坚实”之外,还发了题为“大法不可被利用”的“经文”,到了3月30日又有“肃清魔性”。如此频繁发布指令,正是为了加强对学员的精神控制。
精神恐吓的最后手段则是恶毒诅咒不听他话的人将被“毁灭”,遭到“形神全灭”。就在上述“坚实”的所谓“经文”中,李洪志还恶狠狠地说:“当正法之事进入三界及人间时,他(它)们就再也无处可逃了。可是他(它)们的所作所为都有记载,同时也就成了他(它)们在摆放自己将来的位置了。有的将降低层次,有的将做人,有的将做阴鬼,有的将在偿还所干的一切中,几乎是无休止地反复销毁中被灭尽,因为那是他(它)们自己最真实的心性表现所得到的位置。”联系到那段时间,国内不断发生“法轮功”组织在各地的闹事,围攻政府机构和曾经批评过他们的新闻媒体,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实施对其成员精神控制的作用和目的不是很明显了吗?
通过这样一系列的步骤,“法轮功”练习者的思想意识在不知不觉过程中被加以改造。有些人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下完全丧失了独立的意志和人格,成了顽固的“法轮功”痴迷者,受李洪志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驱使,成了他们手中的工具。由于“法轮功”成员毕竟还是生活在“常人”社会中,他们不可能完全脱离“常人”社会对他们的影响,因此有些人在沉重的精神威力下,难以得到解脱,心理压力太大,最后导致精神分裂,走向毁灭。这就是为什么因练习“法轮功”而诱发精神病的病例特别多的原因。我们看到一些“法轮功”修炼者那种“痴迷不悟”的状态,往往会感到困惑,觉得他(她)们的思维逻辑和言行举止令人感到不可思议,实际上就是因为这些痴迷者深陷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罗网之中而难以摆脱,他们的思想意识已经被改造,他们的思维方式与正常人的思维方式不同,因此他们一时也难以融入正常人的社会生活中。
一些从事邪教问题研究的专家指出,人们一旦陷入了邪教的控制,就很难自拔。即使以后有幸脱离了邪教组织,但要完全摆脱邪教精神控制的阴影,真正融入到正常人的社会生活中,还有一个漫长甚至是艰难的过程。因此在国外,对于一些刚刚脱离邪教组织控制的人,往往需要经过一个阶段的心理治疗,才能渐渐恢复,回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这一过程的长短,要看其陷入程度的深浅,也就是说要看受精神控制的程度,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因素。邪教组织对于其成员的精神控制力量往往很强,而且这一过程是在不知不觉过程中完成的,受控制者往往没有感觉到自己已经被加以心理改造。所以虽然他们人已脱离了邪教组织,但思想上、意识上要完全摆脱曾经受到的精神控制,并不是那么简单容易。由于习惯思维的惯性作用,他们对于正常的社会生活或是来自正常社会的关心,常常会下意识地产生一种抵制和抗拒的心理。这种现象,我们在“法轮功”痴迷者身上常常可以看到。这种现象也可以说明,为什么在政府宣布“法轮功”为邪教组织并加以取缔以后,“法轮功”问题的处理会有反复,甚至反弹。由此我们也应对处理和转化“法轮功”修炼者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有充分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