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可以被伤害但不会蒙羞

作者:赵致真 来源:新语丝

在耶鲁大学的校园里,我和妻子接受过一家美国电视台的采访。女记者说:“你们知道吗?今天布什总统夫妇也来参加庆典活动了,他们的女儿和你们的女儿是同届毕业。能不能谈谈有什么感想?”记得我当时回答说:“无论是美国家长还是中国家长,不管是贵为总统还是一介平民,此时此刻,天下父母心大概都是相似和相通的。”的确,我和妻子从遥远的中国专程来到纽黑文,当看到笑靨如花的女儿从系主任手中接过毕业证书时,我们在台下几乎喜极而泣,心中充满了对孩子的骄傲和对学校的感激。当时自然没有想到,此后将有一场荒谬而离奇的官司等待着我们。
7月14日是个好天气,女儿去外州找工作了,我和妻子正准备到附近的小山上摘桑葚,却冷不防接到了美国康涅狄格联邦法庭公差送来的一大叠法律文书。
对法轮功的“滥诉”行径我尽管早有所闻,但仍然惊讶于他们竟会对我这个一官如芥、因私出访、在美国深居简出的退休科普作家暗中追踪并突然下手。随后他们又升级了,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对我“刑事起诉”,法轮功律师还拿出卢旺达种族灭绝中有电视台长被判无期徒刑的案例来威胁和恫吓。互联网上一连多日更是众口喧腾。法轮功的《大纪元》、《明慧网》、《新唐人电视台》等十几个媒体先后刊发播出了40余篇消息和评论,称我为“舆论打手”、“煽动仇恨”、“教唆酷刑”、“鼓吹群体灭绝”、“用笔杆子杀人的刽子手”、“双手沾满法轮功的鲜血”。并翻译成十几种语言流布世界各国。
我最早的反应自然是不予理睬。但看着看着反倒产生了兴趣和好奇,不由真想领教一下法轮功究竟会如何在美国判我“终身监禁”了。
他们起诉我的核心事实和基本证据到底是什么呢?原来是我领导下的《科技之光》5年前制作了一部电视片《李洪志其人其事》。对此我根本不屑于“辩诬”,但这里却不妨约略回顾一下当时制作这部电视片的情景。
《科技之光》是因法轮功1999年4月25日包围中南海而听说这个组织的。此后,节目组收到一些李洪志早期合作者和同事、邻居联名亲笔签署的信,揭露李洪志的欺诈行为。凭着科技新闻记者的职业敏感,我们派出3人摄制组到长春,按照信上提供的地址和电话找到当事者进行了电视采访。回来后,粗剪了一个长度30分钟,只有访谈而没有解说词的资料片《李洪志其人其事》。当时法轮功话题尚属敏感,加上片子内容单薄,因此并未播出。7月22日,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中央电视台向全国播放了他们制作的同名专题片《李洪志其人其事》,中间借用了《科技之光》在长春拍摄的部分采访镜头,(法轮功竟称中央电视台的片子为《赵片》!)这就是整个的事实过程。
从美国回来后,我找到中央电视台的《李洪志其人其事》又仔细看了一遍,全片除了揭露“李洪志是人不是神,是骗子不是好人”,除了表示对广大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忧虑与关切,从头到尾根本找不出一句话、一个字和法轮功指控的“罪名”沾得上边。更不消说选用《科技之光》的那些素材了。从网上看到一个帖子说,要弄清中央电视台的这部电视片究竟“该当何罪”,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将它拿出来“示众”,让全世界人民都当一回“陪审团”。我举双手赞成这个主张。
至于我自己,倒很愿意充当一个被法轮功起诉的“典型”,请世人通过我,好好研究研究法轮功决心严惩不贷的人究竟如何“青面獠牙”和“罪恶滔天”。我多年愚勤,笔耕心织,虽不敢说自己的作品有多少价值,但却力求每篇都有益于世道人心。即使从我几百万字的文章中“掘地三尺”,怕也找不出半点“煽动仇恨”、“教唆酷刑”和“群体灭绝”吧。法轮功完全是在谎言欺世和构陷忠良。
不过话说回来,我倒并不以为法轮功诉我是“找错了人”。《科技之光》和法轮功迟早总有一天会狭路相逢,我决不打算从他们的滥诉中“苟免”。作为一个以普及科学为己任的电视栏目,当得知长春有个小号手突然成了宇宙间最大的神仙,具有隐身、定物、搬运、思维控制四大功能,会在每个学员小腹中安装一个据称是宇宙缩影的“法轮”,正转吸收能量,反转释放能量,并宣布要把罪孽深重的人类从已经毁灭过多次的地球这个“垃圾站”和“大粪坑”中拯救出来,他的亿万法身能保护每个弟子都“逢凶化吉,遇难呈祥”,而且已经有几百万苍生对他匍匐在地、顶礼膜拜,连稚声奶气的孩子都把人生第一课变成了背诵《洪吟》……《科技之光》不可能不做出最起码的本能反应!
我之所以能平静接受法轮功的恶诉,还因为我深深知道,科学是有敌人的。今天虽然已经不是布鲁诺、哥白尼、伽利略的年代,但我们随口说出“要为科学而斗争”时,却仍然应该想到这并不是一句空话,因为斗争总是会有对象。我作为意大利普里莫·罗菲斯奖的得主,作为全国科普先进工作者,作为多次国际电视节的获奖人,科学给了我太多的荣耀和光彩。我知道,所有这些奖誉选择了我,和今天法轮功选择了我,都是出于同一个理由。这种褒扬和攻击恰如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我不会一面欣然领受科学给我的荣誉,另一面却抱怨为科学而蒙受的“磨难”。相反,我倒宁愿将这次受到的起诉同样视为无上的骄傲和光荣。
我有幸担任其常务理事的中国反邪教协会,则更是勋业卓著、资望超群的各界专家学者自愿结成的联盟。如果法轮功以为祭出“滥诉”的“法器”便能让中国知识分子噤声钳口,从而实现“剜天眼,浊人心”的梦想,他们实在严重低估了这个群体的操守和血性。
如果说今天有些痛悔前失的话,那就是面对这样一个集封建迷信和伪科学之大成的邪教,我们的作为太少了。当“大师辈出、神功林立”的时候,我们也许更多叹息于“江河日下,砥柱为艰”。身为科普工作者,我们一直对国家和民族怀着深深的职业内疚。我们今天遭到“滥诉”,不能不说是自己当年种下的因果。
法轮功送达诉状的时候,正是2004年北京国际科教电视节报名参赛的高潮。各国朋友们闻讯后函电交驰,争相对我表示同情和支持,他们的鲜明态度和深刻见地都令人难忘。此时,我不由特别怀念起卡尔·萨根。我抽屉里珍藏着他生前的来信,案头堆放着他的等身著作。“我们是不是来到怪力乱神满天飞舞的黑暗时代边缘?我们是不是就要陷入装神弄鬼谣言惑众的渊薮?”《魔鬼出没的世界》这本书便是卡尔·萨根遗爱人间的一柄光明火炬。今天,越来越多的世界各国科技电视工作者对我表示高度关切并伸出援手,这些炽人心胸的情谊使我更确切地感到自己置身于世界人类进步事业的行列中,而反对邪教和伪科学正成为一项越来越明确的国际性共识,也是对人权的切实维护。
特别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是,法轮功企图对一个中国新闻记者新闻自由的剥夺,对一个中国科普作家言论自由的剥夺,恰恰发生在“新闻言论自由至高无上”的美国。当尼克松的水门事件可以揭露,克林顿的失检行为可以曝光,布什总统无奈于《华氏911》的获奖时,偏偏中国东北公主岭人氏李洪志的欺诈行为不能质疑!我不相信美国会为了法轮功“滥诉”之便,废除《宪法第一修正案》。也不相信“自由女神”有朝一日会穿起黄裤褂盘腿而坐,小肚子里被装上一只滴溜溜的法轮。
对于美国的司法制度我知之甚少,但却不妨碍对它的充分尊重。作为知识分子,自然也会在中国法制化的进程中,把更多的兴趣和注意投向这里寻找借鉴。我实在想不到今生会有一次和美国法律近距离接触的奇遇。那些古老的条文我虽然陌生,但它当初决不是为法轮功们今日的“滥诉”而设计的吧。法律的核心价值在于它的正义性,其中的任何漏洞,都不应该成为邪恶者滥用司法体系肇事生端的方便之门。法律,法律,多少罪行假汝之名以行?但我决不低估美国主流法律界的智慧和理性。
我前后到美国已经有10次了,最难忘1990年作为美国新闻总署的客人,我以国际访问者的身份赴美整一个月。从华盛顿到卡那维拉尔角,从夏威夷到马丁·路德金故居,处处都感受到热情和友谊。此后便是《科技之光》和美国众多电视机构年复一年的亲密合作。911事件刚过两个月,我就参加了在华盛顿召开的世界科技制片人大会并登台发言。2003年,《科技之光》应美国国务院邀请,派摄制组完成了科普专题片《方兴未艾转基因》。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在增进两个伟大国家和人民之间的了解。我们普及科学,也是在普及友谊与和平。今天,法轮功“追查国际”开列的科学家和新闻记者的黑名单正不断延伸。如同一位网友调侃说,“法轮功其实只用把支持他们的几个人写成红名单,剩下的人全部默认为黑名单可也。”他们企图用威胁和恐吓,让中国的知识界人士对出访美国视为畏途,在两国人民友好交往的路上栽满荆棘。
我和几位美国朋友曾经做过深入讨论:诚然,各国之间的社会制度、文化背景互有差异,但人类社会总有更多共同的价值取向,譬如都反对偷盗、贩毒、劫机、贪污,自然也包括对邪教的抵制。这也是当今世界能够沐浴在和平与发展主题下,并结成反恐统一战线的基本依据。如果仅仅因为某些偏见,就把中国的“痈疽”都当作“宝贝”,到头来恐怕会延祸自身。
我要衷心感激互联网上仗义执言的海外学者,这些不知身在何处的陌生人,却给了我亲情般的温暖和慰籍。此次“蒙难”,也大大改变了我社会关系中的亲疏排序,我将永远记得朋友中那些“多才之士,多义之士,多金之士”的鼎力相助。
特别牵挂大洋彼岸身单影只的我的女儿。我迢遥万里来到美国,本来为了祝福孩子的毕业,结果却无端搅乱了她的平静生活,给她带来无穷的袭扰和惊吓。女儿对我的理解和支持是永远无可替代的。
年轻时便非常喜爱马克·吐温的作品,并知道有个叫哈特福德的美丽地方。没想到这次竟会因为递送对法庭的回复而造访这座城市,却没有时间和心境瞻仰马克·吐温的故居。但我相信,哈特福德我还会再去的。那时候,将和朋友们开怀笑谈这桩也许在美国司法历史的某个角落留下痕迹的昔年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