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求“圆满”何其私——一个原辅导站站长对“法轮大法”的反思

作者:韩生龙 来源:凯风网

  我叫韩生龙,是平度市某高级中学语文教师。我是从1996年4月开始练习“法轮功”的,曾任“法轮功”平度辅导站站长,2001年10月因印制“法轮功”非法宣传品扰乱社会秩序被依法劳教。2002年1月被批准所外执行。2003年9月回校任教。
  在练习“法轮功”之前,我已练习气功多年,目的是想通过练功改变个人的命运。我的人生道路很不平坦,从小生活在一个农民家庭,大学毕业后我参加了教育工作,因性格孤僻,不善与人交往,我与同事之间的关系一度比较紧张,情绪非常低落。此间我的父亲积劳成疾,偏瘫六年之后去世。在这期间我既要给父亲治病,又要供给弟弟、妹妹们上学,本来很低的工资就更难以支撑。面对生活上的压力,原先对美好生活的理想在一点点淡化,随之而来的是怨天尤人,抱怨命运对我不公,抱怨人生路上的坎坷艰难。这种不良的情绪日益严重地影响着我的家庭生活和人际关系。性格在不知不觉中变得偏狭、消沉。尤其是1991年我的第一个儿子落井而亡,那时他已经6岁了,打击之重令我精神和身体几乎崩溃。此后,我把生活中的灾难都归之于宿命,归之于一种不可知的力量,归之于“报应”,认为这是一种“神秘力量”对我的惩罚。从此,我再也不敢正视现实,一味沉溺于气功和一些虚幻的东西,遁世使我暂时忘却了生活的艰难和痛苦。就是在这样的心态下,经别人介绍,我阅读了李洪志的《转法轮》。在这本书中,李洪志讲他是“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的,能给人“消业”,“下法轮”,还有“法身保护”,讲人的痛苦和灾难都是“业力轮报”,还讲人通过修炼可以修成佛、道、神,能够得到“生命的永远”、“大幸福”、“大自在”,要什么有什么,永远没有苦吃等等这些鬼话,极大地迎合了我消极虚无的心态,以及极力想摆脱那种所谓“神秘力量”的恐惧心理,我来不及分辨,就沉迷于李洪志的观点中了。
  在那些日子里,我把李洪志的书称为“宝书”,把他讲的话称为“法”,家里悬挂着他的“法像”,录音机里播放着他的练功音乐,电视机里播放着他讲法录相,我把业余时间几乎全部投入到了所谓的修炼当中。平日里,我循规蹈矩地依“法”修炼,不敢越雷池一步。我的“心性”在一点一滴地发生改变,连自己也觉得在“好”起来。甚至连做“坏事”的想法都不敢有,生怕被“大师”责怪。在日常生活中,在工作单位上遇到矛盾的时候,我总是按照李洪志讲的“一举四得”去做、去忍,因为,只有这样自身的“业力”才会消去,别人的德也会转化给我一部分,我会长“功”。为了抓紧时间提高层次,我不想与他人接触交谈,久而久之,与亲戚朋友、同事们的关系也渐渐疏远了,我把这些都当作是应该放下的“常人之情”,是符合修炼大法要求的。为了多积功德,我常常深夜不归,在外宣传“法轮功”,与“功友”切磋交流。
  1998年夏季,莱阳“法轮功”辅导站负责人来平度,把我调整为平度辅导站临时站长,尽管我的家到平度往返100里路,练功很不方便,我还是硬着头皮当了这个站长。因为我想为“大法”多付出,多付出自然会多得到。每星期我常常要三、四个晚上去平度“传功传法”,星期六、星期天大多都不回家,这样就严重影响了家庭的正常生活。我的妻子半夜三更听到我敲门就会受到很大的惊吓,家庭矛盾逐渐突出,而我却伪善地对妻子说,我在做一件大好事,为了更多人好,希望她能够理解和支持。转化之后才看清楚,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的“圆满”和树立个人的“威德”,而当时却用李洪志的话来欺骗自己,心想家人现在吃苦遭罪都是好事,将来我修成“圆满”后就回来度他们。我的妻子常常指责我是自私的人,而我却觉得自己很伟大,根本意识不到是受了李洪志的蒙骗,根本不考虑家人为我承受的痛苦,在自私自利的邪路上越滑越远。而且,由于忙着“传经传法”,我对教学工作也处于表面应付。我心里常常这样想:工作是“常人”中的事情,不必过多地投入精力,应多读“法”、多做“大法”工作,才会真正地提高层次。现在想想,这是多么自私啊!我打着“真、善、忍”的幌子,向别人说我是在做好人,实在是自欺欺人,我连自己的家庭、工作都不能真诚对待,不尽职尽责,从哪里说会是个好人呢?我所做的一切不都是为了达到个人的目的吗?
  我这样家不象家,工作不象工作,忙忙碌碌地修炼,日子过得稀里糊涂,却自以为得意。1999年4月25日,为了造成更大的声势,我与其他人合伙组织了平度“法轮功”练习者去济南向省政府“反映情况”。后来在反思中才认清这种做法的本身就是给政府施加压力,以达到维护“法轮功”以及所谓的修炼环境。继后全国各地类似大规模的聚集事件越来越多,我们这些所谓的修心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虽然喊着不参与政治,而实际的行为却干扰了政府的正常办公秩序,扰乱了社会治安和人们生活的安宁。1999年7月22日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后,我也象许多“法轮功”痴迷者一样,在这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多次串联聚集,传播有关的非法宣传品及李洪志的“经文”,进京为“法轮功”“鸣不平”,竭力阻挠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在这期间,从我的家人到单位的同事、领导,从当地派出所的干警到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多次帮助我、教育我、挽救我,真可谓是仁至义尽。我知道我的行为给亲友和领导们造成了很大的麻烦,也于心不忍,但我一直对“法轮功”邪教的本质和“法轮功”练功群体的行为不能深刻认识,所以从思想上没有根本改变,从而不能彻底解脱,一直受着李洪志“经文”的控制,从事串联、传“功”等非法活动。
  2001年1月,我因印制“法轮功”非法宣传品,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被依法劳教三年。进入劳教所后,我发现劳教所并没有象在外面传闻的那样残酷虐待“法轮功”人员,干警们对我都很好,与我推心置腹的谈论国家法律和做人的基本道理。在刚进劳教所的日子里,我对他们的劝告置若罔闻,甚至产生了抵触心理。但在深夜不能入睡时,我想起从1996年练习“法轮功”到2001年被劳教的经历,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开始反思,难道我走的真是一条错误的邪路吗?仔细想起当时练习“法轮功”的心态,不正是李洪志所讲的那一套歪理邪说符合了我消极的心理,才使我一步步走向执迷不悟的深渊的吗?在痛苦的反思中,我逐渐看清了自己的灵魂,自己打着修炼向善的幌子,抛却了对社会和家庭的责任,只是一味地寻找自己的“出路”,这才是真正的自私。这些年来,我走的每一步,都是为了自己的私欲,都是借“教人向善”、“救度世人”、“维护真理”的招牌,达到成佛得道的个人目的,这不是真正的伪善是什么?我走的每一步都是对家人和领导们的伤害,明知要伤害别人,却要硬往前走,就是内心里那个不可告人的目的在支撑着,在时刻作祟。为了达到那个永远也实现不了的自私的目的,真是什么都可以放下了,什么亲情、友情,什么别人的痛苦,什么家庭、工作、社会责任都统统可以割舍,真可谓是人性全无了。这样的灵魂还不邪恶吗?世上哪有这样“修佛”的,修来修去,却修成冷血动物,修得只看别人不对,只看周围环境不好,而不能回过头看清自己虚伪的本质,从而迷失了自我,失去了灵魂,成为李洪志操纵的行尸走肉。
  在劳教所里,在干警的帮助教育下,我度过了短暂而充实的一年。我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发生了根本的转变。我懂得了人生的意义不在于为自己轰轰烈烈地干了些什么,而在于遇事能设身处地为别人想一想,包括自己的亲人、同事、邻居和国家。否则,一切是为了私利,是不可能得到幸福的。
  反思个人行为及心灵后,我对“法轮大法”重新进行了全面审视,认真追究它到底邪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使这么多人迷失而不能自拔?归纳起来,主要有这么几点:
  一是盲目崇拜。李洪志本人把自己说成是至高无上的佛主,主宰宇宙及万物,这就在追随者心目中建立起了他不可动摇的神圣地位,为进一步控制追随者铺好第一步路。而广大痴迷者包括我本人在内,的确对李洪志崇拜得五体投地、惟命是从。我们这些所谓的“弟子”对李洪志顶礼膜拜,还常常在李洪志像前供上新鲜水果,甚至给他烧香、磕头,平日里心中常念着“师父”,连他的名字都不敢叫,生怕被认为是不敬。各地召开“法会”时,悬挂其巨幅画像,搞起了浓重的宗教崇拜,把一个大活人当成了活佛来崇拜。这些做法必然促使自己成为盲目崇拜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的忠实信徒。在科学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这些痴心的“大法弟子”的表现显得多么可笑可悲!
  二是精神控制。在大搞教主崇拜的基础上,精神控制就成了“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从一开始,李洪志就宣称宇宙进入末法时期,“现在所有的人都撒手不管”,只有他是在拯救人类及宇宙众生的。他宣称他“有无数的法身,可以保护所有的修炼者”。他有无边的法力,可以给修炼者消业。他还可以给弟子“下法轮”,而且,他的“法身什么都知道,在你没想之前就知道你要想什么”,“因为在另外空间看你的思维是非常缓慢的”,这就把修炼者置于一个完全被控制的境地,就像《西游记》中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咒。而广大练习者也必然被牢牢控制住,因为这些人都抱着“有求之心”而来的,求祛病,求平安,求脱离人间苦海,求长“功”,求“上层次”,求“圆满升天的佛果”等等。1999年7月国家取缔“法轮功”之后,在很大的外部压力之下,为什么还有一批批痴迷者从家中走出来“弘法”呢?因为李洪志早就讲过,“你要不修了,业力还会回到你身上,魔也会取你性命的”,又说“走出来的弟子是伟大的”、“了不起”等等,这就把练习者置于两难之境:前面是看不到摸不到的“圆满”在等待,在引诱,过了一年又一年,总也不见圆满;而退一步则“形神全灭”。尽管越来越多的“法轮功”练习者在政府和社会的帮助挽救下醒悟过来,但仍有一部分痴迷者在“执著”等待,真是可怜之极!而另一方面,在每个痴迷者背后,有一条无形的鞭子在残酷地抽打着他们,什么“千万年的等待将毁于一旦”,“什么形神全灭”等等,有的修炼者即使不敢奢望成佛,却也恐惧于“形神全灭”,因而始终不能彻底转化思想观念。而这些人相互之间也用类似的手段进行精神控制,什么“你不学不练了能对得起师父吗”? “你就不怕下地狱吗?”、“法正人间的日子不远了,你看着办吧”等等,抓住对方的畏惧心理和对李洪志的“旧情”和崇拜来破坏社会的转化工作。对政府工作人员,则用“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之类的话进行所谓的“劝善”。
  三是编造歪理邪说。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了。他宣称什么“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什么“一举四得”、什么“消业”、什么“现代科学是个宗教而且是个邪教”、什么“人不知天知”等等,都严重搞乱了修炼者的正常思维,使痴迷者执迷不悟,从而走上了一条不能自拔的死胡同。
  转化之后,我猛然醒悟,五、六年的时光完全是为私为我,我伤害了多少善良人的心啊!我通过切身的经历和惨痛的教训,清醒认识到自己走的是一条怎样的歧路啊。2002年1月,我被所外执行,发言大会上,面对着日夜陪伴我们的干警和领导,我泣不成声,激动、感恩、愧悔的心情语言难以表达的。回到家乡后,政府安排我帮助做帮教工作,这是我义不容辞的使命和责任,便立即投身到对“法轮功”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工作中,先后帮助了一些人转变了思想,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彻底决裂,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往事不堪回首,为求“圆满”何其私!我真心希望那些和原来的我一样的“迷途人”,放下成就佛、道、神的自私心,回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回到亲人的身边吧!做一个正常人才是最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