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使我欠下良心债

作者:王纪升 来源:凯风网

  我叫王纪升,今年53岁,在临沂市从事个体经营。曾痴迷法轮功8年,但当我看清了法轮功邪教的本质、认识了痴迷邪教的危害后,我最终跟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彻底决裂了。然而,走出法轮功后我并不轻松,原因并不是我还留恋它,而是因为我欠下的那笔良心债。
  “欠债”、“还债”对于我这个生意人来说,司空见惯,我从没感到有什么压力,因为钱欠了是能还的!然而,有一种债那就是良心的债,有时很难甚至根本就还不上。法轮功使我欠下的那笔债就是至今也没还上的良心债!
  我曾资助当地的法轮功人员近10万元,使他们有条件走上了破坏家庭、违反法律的痴迷路!有的至今还流浪在外——不知去向,这让我寝食难安。特别是看到痴迷者家属孤苦无助的境况,我的良知倍受谴责,虽然我还有一定的能力从经济上资助他们一家,但是他的家人需要的不仅仅是钱呀!
  为弥补过失,唤回良知,我把自己痴迷法轮功的心理历程告诉大家,希望仍执迷不悟者能吸取教训,也希望流窜在外地痴迷者尽早回家,不要再给亲人留下良心债!
  1998年是我生意刚刚起步的时候,为了积累经营的经验,我多方投资,一人担当数职,忙里忙外,生活清苦又劳累,因此,留下了胃疼的毛病,当生意稍稍起色的时候,我的身体几乎要垮了,没办法我就四处求医,然而,都不见效果。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接触了法轮功,按照法轮功的要求,我坚持打坐练功半年多,自感疼痛减轻了很多,身体好了,生意也开始走上了顺路。从此,我把李洪志当成“救世主”、“保护神”。当时不明白胃病是自己生活逐渐有规律而调理好的,就认为是李大师“消业”的结果;甚至把自己多年来辛勤经营的成果也归功于李洪志,因为李洪志说过:“人的事是神安排的……神不叫做的,无论人认为好与坏,谁也做不了”(2006年2月9日的《除恶》)。
  特别是我看到李洪志讲的人类社会道德大滑坡、任何一个政府都无能为力,唯有提倡“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大法,才能使“人类的道德回升”等,觉得李洪志说的很有道理,因为那时我在生意场上看到了一些不良现象、遇到了一些不顺意的事,形成了片面看社会的阴暗心理,正好与李洪志诋毁社会和政府的言论相吻合,从此,我坚信李洪志的“修炼法轮功,道德回升”论,沉迷其中不能自拔。
  而当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时,我内心就十分不满,心想“国家为什么不管偷税漏税、造假卖假、尔虞我诈的不法分子,偏偏不让我们锻炼身体、做好人呢?”正当我准备放下生意而进京讨说法的时候,我身边的一位功友劝我说:“你好好经营,挣了钱资助我们其他人进京讨说法,这样我们用不同的方式都在为大法做贡献”,片刻思考之后,我接受了他的意见。从此以后,我就成为当地法轮功地下活动的主要经济来源,直到2006年案发。
  我把经营所得几乎全部贡献给了法轮功,前后累计近10万,在一般人看来,我可能是钱太多了,事实呢?对于我一个小小的个体经营者来说,那是倾其所有呀!
  诚然,那时我为了法轮功比任何时候都尽力,加上经营经验的不断积累,挣的钱确实比以前多了,但是我以及我家人却过着几近艰难的生活,记得为了节省钱资助法轮功,我舍不得让得了眼病的儿子去医院手术,还以李洪志的“一人练功全家受益!”为借口,结果差点给儿子留下终身的残疾!
  尽管我偷偷摸摸资助法轮功,但还是露出了破绽——生意红火而家里却不见收入!为了阻止我的行为,妻子多次劝我说:“救灾济贫是应该的,那是做好事,但是你资助法轮功人员,那是助纣为虐呀!”甚至为了规劝我,妻子亲自参与账目的管理,但那时我不但不理解她的用心与辛苦,反而,觉得她是个常人因而很看不起她,甚至认为她计较钱财很狭隘,因为李洪志说过:“我们不想追求常人想得的东西,而我们所得到的又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除非修炼”(《转法轮》p125);“修大法就必须放下为钱为物之心,否则怎么能符合大法弟子的标准呢”(《出家弟子的原则》1996年10月10日经文),所以,我想尽一切办法资助法轮功的,虽然妻子经常来我的经营店,但她毕竟要伺候孩子上学,我还是有很多时间“捣鬼”的。
  我就这样偷偷摸摸把辛苦挣来的钱,几乎全部资助给了痴迷的法轮功人员,在我资助下,他们印制反宣传品、搞串联甚至离家出走去弘法、讲真相,使得他们走上了违法道路、原本团圆的家也几近离散,而我自家本该享受美好生活的孩子,也因我蒙受生活的艰难。
  现在想来,我们口口声声讲“真善忍”,可我竟然欺骗自己的妻子、竟然伤害自己的孩子,竟然资助他人去干坏事,这,哪里符合“真善忍”呀?真是害人又害己呀。
  若不是我们当地帮教人员帮我认清李洪志骗人的嘴脸,把我从邪教法轮功中拉出来,我真不知道还要助纣为虐到何时!
  曾被我资助过的法轮功人员,现在大都迷途知返。然而,郑发明等个别习练者至今仍执迷不悟,我真心地希望你们能换位思考,站在亲人的角度、站在国家的角度看看,究竟我们给他们带来了什么?
  试想一想,如果我们的亲人也像我们一样,为了个人的修炼抛弃老人、孩子,抛弃工作与家庭,那老人孩子不都要饿死街头了吗?如果我们看不起的常人都像我们一样自私自利,为了个人的圆满而不顾一切,那人类还怎样生活呀!
  我曾资助过的功友们,当初我是本着一颗善心帮助你们,只是善心让法轮功给破坏了,今天摆脱了邪教法轮功,我依然抱着一颗善心告诉你们,只要你们走正路、做善事,我依然愿意尽我所能资助你们,因为我们的兄弟姐妹都好,那才是社会和谐呀!
  不过,作为一个过来人,我仍然要规劝至今仍执迷不悟者,遇到事情要多个角度思考,多听听亲人的规劝,不要一意孤行,那样会后悔的。因为跟着李洪志,永远是受欺骗,不信请看他在《二零零八年纽约法会讲法》答弟子问时所说:“现在监狱中的弟子和你们不能相提并论,不是一回事,他们只是个人修炼圆满,为什么在监狱里?那是因为他们在历史上给自己生命带来的留下的没还的债太多,所以造成的磨难就很大,该他在监狱里还债”。
  按说,为了法轮功坚定地走上了违法道路,甚至进了监狱的弟子,那是精进的弟子,应该早圆满,而李洪志却说“现在监狱中的弟子与一般修炼弟子不能相提并论,他们罪大要在监狱还债”,为此,大法弟子你们再为法轮功卖命还有必要吗?因为只要你坚定修炼,就会触犯法律,而当有一天你为法轮功而触犯法律的时候,你得到的不是“上层次、圆满”而是“罪大该在监狱还债”,那时你还能心甘情愿地再跟随李洪志修炼等待圆满吗?
  其实,无数事实已经证明,听信李洪志忽悠的大法弟子,得到的只能是伤痛与悔恨。为此,我希望至今仍执迷不悟者悬崖勒马,不要再让法轮功给你们留下良心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