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让我丧失了判断能力

作者:张宝茸 来源:凯风网

  我叫张宝茸,今年34岁,陕西扶风人。1996年底接触到《转法轮》这本书,被书中的“真善忍”所吸引,被成佛成道的梦幻所迷惑,最终走上了违法的道路。1999年因进京滋事被拘留,2001年因参加“法会”扰乱社会秩序被劳教1年半。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这个特殊的学校里,我的人生观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与“法轮功”邪教组织彻底决裂,回到了正常人的生活之中。
  我出生于一个落后守旧的农村家庭,不和睦的家庭环境使我从小心灵蒙上了一层悲观厌世的阴影,找不到人生目标。我一直在苦苦思索,探究一个问题:人为什么活着?但始终解不开心中的迷,直到看了《转法轮》,我似乎明白了许许多多一直想要明白的问题。人类社会一切一切的不好,均是由于人心不好所致,唯有真修向善,提高心性,才能到达美好的天国世界。我被深深地打动了,从此坚信不移地走上了李洪志精心安排的修炼正法路,陷入了迷惘。
  为了练好“法轮功”,珍惜这“千年不遇、万年不遇”的修炼机缘,我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父母、亲友劝我先要成家立业,可我看到经文中说的,觉得李洪志的法身时刻在我身边,已经看到了我的执著心,于是一面对师父心存感激,一面把追求学业、对家庭、社会的责任心当执著心全部舍弃,把修炼“法轮功”当作今生今世最神圣的一件大事。
  1999年7月22日,国家把“法轮功”定为非法组织,并予以取缔。我思想上无法接受,认为练功使这么多人受益了,肯定是国家不理解,只要说明真相,国家会考虑的,于是为了圆满,为了维护“宇宙大法”,也为了使国家不遭受破坏大法的恶报,使更多的人能够得法被救度,我两次去了北京,向国家信访局“讲真相”。被遣送回后,单位领导、同事、父母每天都劝导我,他们都流泪了,我也哭了,但就是不肯写悔过书。父亲要与我断绝关系,母亲要给我下跪,我的心理承受到了极限,当拿起笔写的时候,突然想起李洪志的话:“能不能放下常人之心,这是走向真正超常人的过关,真修弟子人人都得过,这是修炼者与常人的界限。”我便说:我还练!父母那天悲痛欲绝,母亲卧病数日,毫无人性的我当时还在总结经验教训,认为要去亲情,不动心。
  当时,我抱着“生无所求,死不惜留”的信念,决心把牢底坐穿,即使被处极刑也要心怀“真善忍”,追随李洪志。政府、领导为我家庭考虑,没有劳教我,而是将我连同户口从山东送回了陕西扶风老家。可我当时还认为这一关过得好,战胜了破坏大法的魔,稳定了大法,对众生有益。
  2000—2001年,李洪志发表了很多经文,让放下生死,放下对人生命的执著,讲真相救众生。我悟到要再一次放下被抓被打死的怕心,做最神圣伟大的正法大事。于是用微薄的工资,复印资料,向周围的人讲清真相。结果却是不断地失去一个又一个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居无定所,贫困不堪。可我从未静下心来想过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生怕掉到常人的名利情中。
  2001年10月1日,因为参加宝鸡法会我又一次被抓。为了“铲除邪恶”,我们集体绝食,大骂管教干部是邪恶,是在无知中破坏宇宙大法,若不立即释放我们这些“大法弟子”,定遭恶报,下地狱。2002年2月22日,我被劳动教养送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
  女子劳教所里窗明几净,安静有序,丝毫不像“黑窝”;管教干部们面带笑容,平常如水,也不像邪恶。我对心中的疑问未及细想,便想起李洪志的话:“无论在任何环境下都不要配合邪恶的命令、指使和要求。”“有师在,有法在,怕什么!”我想,不能被表面的伪善所迷惑,另外空间里是黑浪滚滚。为了把劳教所的环境正过来,我采取了极端行为:撕宣传画、拒绝接见、违反所规队纪、要求练功……
  队长问我:“你爱不爱国?要不要父母?”我说:“修大法是第一位的。”队长说:“法律禁止修炼法轮功!”我说:“那就让法律制裁我!”我还设想了种种被迫害致死的悲惨方式。
  范队长拿出自己的鞋底和毛线让我学钩针,任由我把毛线钩得烂糟糟的,又带我拽来各色布块,逼着毫无兴趣的我做玩具娃娃,并加以赞赏,激发我对生活的热爱。所里还举行了“思想道德修养”考试、队列训练、歌咏比赛等活动。有一次我问范队长,为什么你对别人的善能打动人心?范队长说:“我做什么事的时候,并没有想到让学员感激我,也没有想到这样就是做好事或做好人,甚至没有想到我是在帮助别人,本性促使我去做,别人高兴了我就发自内心的快乐。”我看到了队长们金子般的心,高尚的思想境界,相比之下,我是那么的虚伪和自私。
  记得有一位学员对我说,我们这些修炼的人,什么人都敢伤害,什么坏事都敢干,唯独不敢否定自己。我把自己看得太大、太重,不敢面对自己的错误,不愿承担家庭、社会的责任。
  在队长安排下,我看了《4.25真相》、《李洪志其人其事》、《祸国殃民的法轮功》等录像和揭批材料。
  “4.25”后李洪志当着记者镜头,气定神闲说假话:“这四年当中,我没有和任何人有过接触”,可是他1998年7月回长春讲过法,“4.25”事件中,他也亲自到北京安排过。
  李洪志说“心怀真善忍,修己利与民”。我抱着良好的愿望修炼,为什么会伤害亲友、触犯了法律、危害国家?为什么事情如此矛盾?且愈演愈烈?
  对这些不可否认的事实,我冷静下来。
  经过痛苦的反思,我终于认识到:对法轮功和李洪志的感恩戴德之情,使我丧失了理智,丧失了判断能力。我决心告别“法轮功”,不再做法律不允许的任何事情。
  如今,卖国的李洪志仍不思悔改,在自绝于国家、社会、人民的邪路上越走越远,越来越多和我一样的法轮功人员认清了法轮功祸国殃民的邪教本质。
  在此,我忠告那些至今仍受蒙骗执迷不悟的人,不要再充当李洪志的政治炮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