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练功,全家受害

作者:卢影 来源:凯风网

  我叫卢影,信阳市人,我的练功史可以追溯到1993年。天性善良、古道热肠的我当时是抱着祛病强身、积福积德的心理迷上法轮功的。在我的带动下,与我相濡以沫的丈夫也逐渐对法轮功着迷起来。夫妇同修的我俩在信阳法轮功圈子里小有名气,我们的家庭也成了本地法轮功的聚会点。政府取缔法轮功后,我们一万个想不通,怎么也不能理解。为了早日修成正果,让政府“眼见为实”,我们“两耳不闻窗外事,终日修炼法轮功”。为了向人们讲清真相,搞清法轮功的“本质”,我们四处奔走呼吁,到处散发传单。虽然多次被抓,可我们痴心不改,还天真地以为是上了“层次”、走向“圆满”。
  我们夫妻俩一度对李洪志言听计从,奉若神灵。李洪志鼓吹“一人练功,全家受益”。他在《转法轮》中称:“他(指法轮)在正转过程中,会自动地从宇宙中吸收能量,供给你身体所有各个部分演化所需要的能量。同时,他反(时针)转的时候会发放能量,把废弃物质打出去很远,重新带进新的能量,他打出去的能量,在你身体周围的人都会受益”。“别人会跟着受益,能给别人无意中调整身体、治病等等。”为了使我母亲受益,我们特意搬到母亲家中“学法”、“炼功”,甚至还将《转法轮》念给母亲听,可是我那患有糖尿病的母亲还是年仅63岁便离开了人世。
  母亲的谢世没能使我醒悟,我仍沉迷在法轮功中不能自拔。2000年的一天,我肚痛难忍,认为是师父在给自己“消业”,就坚持“学法”、“练功”,谁知情况愈来愈重,最后发展到腹泻,一日三十几次,多次昏迷。而丈夫还给我念《转法轮》,幸亏姐姐和弟弟赶到,急忙把我送往医院抢救,医生说我已严重脱水,迟一步的话就没救了。可我却愚昧地认为药根本没进入我的身体,而是“师父”将它从另外空间拿走了,给我“消业”才保住的命。谁知刚停药,又腹泻不止、疼痛万分、昏迷不醒,结果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之余才痊愈。
  自身的惨痛教训也没令我回心转意,我修炼法轮功已走火入魔。我们夫妻二人在李洪志“走向圆满”、“放下生死”的经文蛊惑煽动下,抱定护法、讲真相的主旨,多次向政府及其他领导机关投递“法轮功”传单。即使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刚刚从昏迷中苏醒的我还坚持与丈夫往各个网点分发从明慧网下载的捏造、诽谤政府的传单。我们与郑州“法轮功”痴迷者狼狈为奸、上蹿下跳,把我家变成一邪恶黑窝,秘密联络站,定好在“十一”国庆期间全省组织统一行动,集体散发、张贴反政府、诬蔑国家的反动传单。终于,我们由于触犯法律双双获刑。
  直到入狱的那一天,我还坚信“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大法故,两者皆可抛”,坚定地要跟李洪志走。在我夫妻二人入狱后,为党工作了一辈子的老父亲实在无法接受我们沦为国家的罪人,突然病发,带着羞、愤、悲哀而撒手归西。贤惠善良又一向刚强的婆婆也因无颜见人而病倒了,也带着无限的留恋和遗憾离开了这个世界。由于练“法轮功”,四一年就参加革命的公公气得生病住院。可我依然执迷不悟。在监狱的前半年里,我像个着了魔的病人,三天一大闹,两天一小闹,还认为这是在受考验,上“层次”。干警们很着急,苦口婆心地同我交谈,我闹绝食、不吃饭,他们又一次次把鸡蛋面送到我嘴边,我感到他们太好了,太可敬了,良心也曾被唤醒过。但由于受法轮功毒害太深,好不了几天,很快又被 “学法、练功、护法”的强烈欲望所困绕,又开始要求练功、绝食。但帮教干警们不厌其烦地劝说,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我的内心倍受煎熬,一方面是正义的、善良的、理智的召唤,另一方面是被邪教歪理死死抓住不放的所谓修炼,我在难以言表的矛盾和痛苦中挣扎。
  慢慢地,我开始反思:没练法轮功的时候,我们家庭幸福,夫妻和睦,女儿活泼,工作顺利,对父母也孝顺有加。练了法轮功后,我们把李洪志视为“救世主”,不敢有丝毫相悖,可他吹嘘的“一人练功,全家受益”,却使我们成了杀害父母亲的刽子手,女儿失去了欢颜,姐弟也成天担惊受怕,全家“受益”何在?为了练法轮功,12岁的刘思影随母亲刘春玲自焚命丧黄泉,带给亲人们的是无尽的痛苦;蒋朝俊、姜香霞夫妇梦想比翼双飞上天堂,使年仅13岁的女儿及10岁的儿子成了孤儿;谭一辉十字街头自焚成孤魂,令多病缠身的母亲在痛苦中煎熬……
  众多的事实证明,李洪志是“一人传邪法,全家住大厦,聚敛钱财,全家受益”,而我们这些忠心耿耿的信徒却是“一人练功,全家受害”。
  李洪志宣称:“真正修炼的人是不会得病的,也不会遇到危险”,并规定“练功人不能吃药”、“吃药是把病压了回去”。正是相信了“消业”论,害得我差点命丧黄泉。我躺在病床上还在传播法轮功,够虔诚了吧,为什么他不让我赶快“消业”以便更好地“助师世间行”、“协吾转法轮”呢?李洪志是“消业”论的创立者,应该不会上医院看病吧?然而他在单位工作期间报销药费48张,1984年还入院做阑尾炎手术。大量血淋淋的事实表明,法轮功痴迷者不仅没能练功“消业”祛病,相反,许多家庭因此而招灾破碎,全国已有几千名法轮功修炼者成为李洪志“消业”邪说的牺牲品,而我也险些成为其中的一名。李洪志宣扬如此伤天害理的“消业论”,名为“消业”实为“造孽”。其目的就是用“消业”治病招来更多的信徒,剥夺人的理智及正常的思维与判断,使之成为其精神控制下的奴仆,为其所用。
  骗子是无法自圆其说的。李洪志一方面说,等你“圆满”时,所有的“恩怨一起了”,你们现在“修去名利情”,才能“圆满上苍穹”。于是,我们伤害家人无所谓,失去了亲人的生命也无所谓,因为亲人将来都会“受益”,现在承受是为将来“受益”。另一方面他又云:“欠债不还完”,不能“圆满”。而我们伤害了那么多亲人,特别是对过世亲人的债是一生都无法偿还,是无论如何也 “圆满”不了的,又怎能让“全家受益”?而当亲人不让我们练法轮功时,他告诉我们这是阻碍我们修炼的“魔”,将面临“销毁”,这些要淘汰、销毁的人,又怎么能“受益”呢?如今再看李洪志的骗技实在拙劣,只是我们盲目、无知、愚昧,人性一旦扭曲,罪孽便应运而生。
  往事不堪回首,失去的一切都是那么弥足珍贵。醒悟后的我真正感到邪教法轮功是灭绝人性的“害人功”、破坏法制的“乱世功”、背叛祖国的“祸国功”、欺世盗名的“骗人功”。其“一人练功,全家受益”的谬论,更是危害社会、涂炭生灵,目的就是使其邪教像传销一样网罗更多的信徒,以众多痴迷者的生命、以痴迷者亲人的幸福作代价,扩大其邪恶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