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祸害了我的家

作者:邹建平 来源:凯风网

  我叫邹建平,家住在江苏省徐州市民乐园小区,1996年5月练习法轮功。
  起初修炼“法轮功”,我听信李洪志所言祛病强身“消业”,追求“真善忍”,实现“圆满”最高境界。既然已经寻得“正法”,就是找到了人生最终信仰。任凭风浪起,不能半途废,因此我痴迷法轮功、信仰“真善忍”。总认为自己练“法轮功”是为了做一个“好人”,在做“善事”!自以为很有理,讲话都理直气壮。对亲人的苦苦相劝充耳不闻,总认为他们是干扰我“正法”的魔,感觉他们信仰是真空的,唯有我做的一切是对的!
  1999年7月政府取缔法轮功,没有了练习场地,我也暂时停止了练习。此时正好丈夫去北京上学,我也找了一份临时工作,在新生里市场帮人卖百货,早上送女儿去幼儿园、晚上接女儿回家。因为家里家外忙,爸爸和妹妹也搬来和我一起住,有了爸爸和妹妹的照应,生活过得无忧无虑。因为那时我已经放弃练功了,家庭成员也相安无事、和睦相处,同时家庭也有了点积蓄,生活条件逐步改善。两年后,丈夫上学归来,我们的生活又重新开始。原以为生活是甜蜜美满的,但由于外界功友的串联、宣传,使本来思想不够稳定的我,信仰又出现了危机。
  2001年4月李洪志发布“经文”《建议》,在旧时功友的反宣蛊惑下,我又偷偷练习法轮功。我对家人说:“我还得练,因为这是在正法”,甚至还为丈夫及其它家人不得法而着急,渐渐地我发现家庭之间的矛盾日益增大,我以为用“忍”能改变一切,但事实并非如此。丈夫一再警告我:“如果要再练,就和你离婚!”当时我已不打临工,离婚就意味着失去生活来源,但我感到即使离婚了,对我来讲也是值得的,毕竟我此生已经得到“正法”了。那时我想,如果我对他再好一点,也许他会慢慢理解的,支持我修炼,因为各人有各人的信仰追求,正如他喜欢艺术一样!可每次我练功时,丈夫总会在我面前“找事”,不是这不好,就是那不好,有事没事总想“数落”我。他说我走火入魔,可我更烦他影响我“消业”、上“层次”、求“圆满”。除练功外,其它的事尽量满足他的要求,可就是这样还是不行,吵闹不断升级。于是我渐渐地离家出走,到功友家修炼、交流练功体会、组织外出“弘法”。回家的时间少了,一个星期只有二三天回家吃个晚饭。甚至有时候说:“你以后不要准备我的晚饭了,我在外面有饭吃!”我感觉自己没有错,在修“正法”了,丈夫是在“虐待”我。但我感到自己是一个感情失败者,甚至发现在亲情、人际交往等方面也是一个失败者。没有亲人理解我,包括我父亲和妹妹,他们用异样的眼光看我、用不屑语气跟我讲话,婚姻濒临在离婚的边缘,但我仍不醒悟。我真的以为得了“正法”,找到了信仰!按师父的教导,大法弟子要“弘法”、向世人“讲真相”。我参与了传经文、发传单和非法集会,直至2003年9月案发被行政拘留。
  进了拘留所后,我开始想为什么丈夫要离开我?亲戚朋友都不理解我?我怎么违法了呢?难道我不是一个“好人”吗?我不是在做“善事”吗?在拘留所,帮教人员组织我们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宗教和科学知识,揭批法轮功歪理邪说。在帮教人员的耐心细致、循循善诱的教育下,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我终于醒悟了!原来一切的不幸和痛苦,都因修炼造成的。而我对亲人苦苦相劝无动于衷,造成亲人对我的巨大失望。他们怕我走上绝路,整天看护着我,好言相劝,但我行我素。现在回想起来让我后悔莫及,换位思考一下,对于一个没有希望回头的人,谁能跟她过下去呢?丈夫提出离婚也是不足为奇的,而我当时还埋怨他移情别恋!如果真的离婚了,也是我自己修炼造成的。错在我呀!我执著“转法轮”一书,追求上“层次”、求“圆满”。古今往来,从来没有一个人“圆满”,这是件虚无飘渺的事。而我却为此浪费多少时间和精力,工也不做了,因为做工会影响我修炼及弘法;做家务精力不集中,打扫卫生不干净,心不在焉;女儿的毛衣没有时间织,干脆让妹妹帮着干。没心思辅导孩子作业,任凭成绩下滑;对丈夫不关心,常常下班回家没有饭吃;面对父亲的下跪,我嗤之以鼻。错在我呀!是我缺乏科学知识,发生信仰危机,深陷其中,不可自拔,以至最后走上了一条违法之路。
  回首7年往事,我们这些想祛病强身的人被法轮功所利用,从原先追求祛病强身,到后来追求起所谓的“消业”、上“层次”、“白日飞升”、“圆满”。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就是以所谓的“真善忍”为幌子,编造谎言和散布歪理邪说,蛊惑信徒,颠倒是非,使许许多多像我这样的善良人们上当受骗。我要从法轮功桎梏中解脱出来,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断绝往来。同时真心地希望那些至今仍受李洪志蒙骗的痴迷不悟的法轮功人员,早上觉醒,回归正常的人类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