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法轮功究竟给我带来了什么

作者:王华 来源:凯风网

  我曾是一名共产党员,研究生学历,因为被法轮功“真、善、忍”的幌子所迷惑,本着做好人的愿望走进法轮功这个迷魂阵,经过不断地学、念、记、背,逐渐在法轮功中越陷越深,直至无法自拔。
  在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后,我感情上无法接受,在“正法”、“护法”和“追求圆满”思想的支配下,我象一个失去理性的赌徒,义无返顾地走上了“护法”、“正法”之路,获得的是一年的劳教和五个月加刑,后经政府的坚持不懈的教育挽救,通过系统的学习和自身的理性思考,我终于认识到李洪志是什么样的人,法轮功到底是什么样的组织,而我又到底都干了些什么,彻底醒悟过来。
  回顾以往走过的路,我在“真、善、忍”这块诱人的招牌下,实际上走的是一条“不真、不善、不忍”之路,伤害了我热爱着的祖国、伤害了自己的家人和朋友,也伤害了我自己,修炼法轮功并没有使我象李洪志所讲的“修己利于民”,相反却给别人和自己带来了无尽的伤痛。

  一、对自己人格和心理健康的摧残。这种伤害是无形的,但也是最为严重的。在李洪志的学法论和不二法门的思想灌输下,我彻底被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洗脑,完全丧失了独立思考的能力。法轮大法已经成了左右我生活的唯一,李洪志讲的任何话都成了我行动的指南,我放下了人间的一切爱好和欲望,“上层次”、“圆满得正果”成了我人生唯一追求,原来正常的思维都被置换和掏空。因为相信李洪志的法身在监督着我,我不敢有一丁点的松懈,时时、处处、事事用李洪志的法轮大法来衡量,完全丧失了人格上的自我,活得很苦很累,承受着极大心理负担。

  二、党纪国法意识的淡薄。法轮功宣扬法轮大法是宇宙的最根本大法,是宇宙至高无上之真理,李洪志说:“同不同化这个法,弘不弘扬这个法,将来维不维护这个法是你们自己的事。”他在其他经文中还讲“珍惜大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因为他是宇宙众生的,其中包括你”等等。虽然我也曾系统地学习过法律,但在他的这些理论的灌输下,我把“提高层次”、“维护大法”看成是第一位的,把热爱党和国家看成必须要去的根本的情,遵纪守法成了修炼中要修去的人的观念,没有了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丧失了党性和法制意识,这也是我从一名党员到提出退党,从一名守法公民到多次违法到天安门广场打横幅的根本原因。

  三、伤害亲人和朋友。我是一名在农村长大的孩子,作为农民的父母为了培养我,费尽了千辛万苦,在修炼法轮功之前,我也很懂事,知道求学的机会来之不易,也十分努力。可修炼法轮功以后我彻底变了,个人修成圆满的私欲极度膨胀,操劳了大半辈子的父母本应安度晚年,却因我——曾使他们引以骄傲的儿子,终日以泪洗面,唉声叹气,夜不能眠,哥哥、嫂嫂、姐姐、姐夫一次次由希望我悔改变成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一次次地被伤害,因为我坚持练习法轮功,原来与我相处很好的女友只好与我分手。

  四、贻误事业。在工作岗位上,我曾经是单位的技术骨干。那时,我所在的部门刚接产一个新产品,正面临对该产品的熟悉和后续升级,可我因不满于政府对法轮功的定性,不顾工作的需要,不顾领导和同事的挽留,坚决离开了单位,去为法轮功鸣不平,一次次外出从事非法活动,对业务一再生疏、荒废,从一名单位必不可缺的科研人才变成了岗位上的可有可无之人。

  修炼法轮功浪费了我宝贵的青春,给国家和自己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却没有给我带来李洪志所鼓吹的那圣洁而又无比美好的世界,相反对我的身心却造成了永世难以弥合的创伤。噩梦醒来是早晨,我愿用我的亲身经历奉劝至今仍然痴迷法轮功的人们,赶快醒来吧,别再为李洪志及邪教法轮功做无谓的牺牲了,别再做亲者痛、仇者快的事了!